《道德经》第十四章

《道德经》第十四章

00:00
00:47
《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大道让人看之不见叫做“夷”,大道让人听之不见叫做“希”,大道让人搏之不得叫做“微”,这三者不可追究,所以就是合而为一的。
(大道)上不明亮,下不昏暗。接连不断不可以言说,达到“无物”的境地。所以说它是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体的物象,所以叫它“惚恍”。迎接它却看不见它的头部,尾随它却又看不到它的尾部。
秉承依照亘古就存在的大道,就能驾驭现存的万物;能够通晓宇宙运行的本源,可以说是大道的纲纪。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