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增加低空可飞空域,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

民航局:增加低空可飞空域,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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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经济如何发展?民航部门将有哪些保障及推动举措?3月29日,民航局举行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民航局将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

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

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在发布会上表示,低空经济具有产业链条长、应用场景复杂、使用主体多元、涉及部门和领域多等特点,既包括传统通用航空业态,又融合了以无人机为支撑的低空生产服务方式,具有明显的新质生产力特征,发展空间极为广阔。

2021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1月1日,国务院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今年,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步,民航局将推出一系列举措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其中包括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功能。

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

加快飞行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

空域是影响低空飞行的主要因素。骆洪江介绍,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快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推动实现由现行在原有空域结构中协调划设报告空域、监视空域和目视航线的做法,变为以空域分类为基础全面优化低空资源使用效能,增加低空可飞空域。发挥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安全保障作用。

同时,会同地方政府加快飞行服务站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目前,虽然全国已建设了32个飞行服务站,但部分省市仍未规划和建设飞行服务站。接下来,将继续配合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服务站建设,组织各地区管理局开展服务站符合性检查和互联互通工作,纳入民航空管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服务站窗口作用,通过飞行服务体系理顺各类低空用户间的沟通渠道,低空用户只需通过“一个网络”实现计划提交、受理、审批、服务、保障、运行。持续提升低空航空情报、气象服务能力,增加低空情报、气象等产品的供给。

此外,民航局还将不断优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务体系和能力,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运行协同。骆洪江介绍,根据通用航空和无人机发展现状,结合低空经济发展要求,优化完善低空航行服务体系和能力。研究建立低空三维数字化空域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推进北斗导航、卫星通信、自主飞行等技术应用,构建天地一体的低空通信导航监视网络,全面提升低空航行服务能力。实现现行低空飞行服务系统与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体系的先“通”后“融”,通过数据互联共享,加强有人机与无人机的协调运行管理,确保低空航行安全和社会公众安全。

骆洪江介绍,民航局建立了低空飞行服务法规标准体系,三级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建成飞行服务站32个,已有28个已经通过地区管理局的符合性检查,已有27个实现了与区域信息处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正式纳入民航空管运行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低空飞行服务体系便利飞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管理效率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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