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两千年前的“集体婚礼”

一场两千年前的“集体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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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两千年前的“集体婚礼”
历朝历代,风俗都是检验官员治理得失好坏的重要指标,风教关系到社会和谐、地方稳定。朝廷考核,也把民风淳朴、安分守己归功于官员善治和实施的德政。所以执政一方的牧民者都努力“禁止浇风恶俗,正人心以归醇厚”。。
婚俗是最典型的风俗,被认为是“礼之本”。《礼记》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秦汉之前,百越地区旧存的群婚、走婚等婚俗,因“有悖伦理”,成为官员不遗余力革除的积弊。
东汉初年,一位叫任延的官员在任九真太守时,曾办过一场轰轰烈烈的“集体婚礼”。
当时“骆越之民”没有婚嫁方面的制度,互相喜欢就搞到一块,根本不讲父子、夫妇之间的伦理。
任延精心策划一个活动。他发了一份文件:凡二十至五十岁的男子、十五到四十岁的女子,在规定期限内按适当的年龄配对,出不起聘礼的,从官员的俸禄中给予赞助。
任延一下子让两千对男女“对上了眼”。他举办了一场四千人的盛大婚礼,从此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从那一天开始,当地夫妇生下的孩子,才知道有父有母、自己姓什么。(“其产子者,始知种姓”)。
合浦郡也有不少在改革婚姻旧俗有所作为的官员。
三国时的薛综,跟随豪强士燮归附孙权后,被任命为合浦太守。他恩威并施,深得民众爱戴。合浦有一种风气,出嫁的女子,经常跟人私奔,甚至跟“小三”“小四”一起寻死,原配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让薛综坐不住。他开展“推行新式婚姻仪式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婚姻仪轨,对违反礼制的行为给予惩罚,一定程度上刹住了这种风气。
(“僚俗女子嫁后,别相然诺,即与偕死,其夫不能止。综绳之以礼禁,乃少戢。)
明代万历年间任廉州知府的游日章也是一位对婚姻礼仪上心的官员,认为结婚不仅是人生大事,还关系到社会秩序。他在万历三年(1575年)任廉州知府,发现当地人对婚姻十分儿戏,男方给几只槟榔就算订婚了,互相间经常反悔,弄得纠纷不断。
游日章请人编订一本家礼手册,内容包括纳采、纳币、请期、亲迎等婚姻仪轨,还有家庭长幼、父子、夫妇、兄弟等伦理规矩,广为散发,要求大家严格遵守。
《廉州府志》称:游日章“刊示家礼,传播民间,一时人士咸彬彬质有其文”,大家都变得“精神文明”起来。
越王剑

除了正婚俗,正祭礼也是地方官员在移风易俗上着力最多的地方。
中国传统没有西方人所说的信仰,却有各种神灵崇拜,“泛神”带来了许多问题:淫祠遍布,蛊惑人心,靡费钱财。如东汉的应劭yìng shào所说:“旧多淫祀,靡财妨农,长乱积惑,其侈可忿,其愚可闵。”
合浦地方官废淫祠的记载很多。在廉州留下良好政声的胡鳌曾将一个“黄冠之徒”祭神拜鬼的野祠捣掉,建起书声琅琅的书院。成化年间任廉州知府的刘烜也有“毁诸淫祠”的记载。
更有名的是剿匪功勋卓著,由“县教育局副局长”(合浦县训导)升任“军区副司令”(广东都指挥副使)的林锦。当时廉州府灵山县尚鬼好巫的风气非常盛行,林锦捣毁许多淫祠野庙,兴建许多学堂。
他认为除贼需教民,要去“山中贼”,须去“心中贼”,所以“一以教化为务”。在剿匪之余,他亲力亲为,讲传礼仪,吸引很多人听讲。
在他的努力下,廉州府的读书风气很快变得浓厚起来,民风也有了明显改观。史书称“人们服习其教,婚有时,丧有制,宴有序,孝友有节,尊卑有秩”,这种情形持续了三十年。
风俗习惯风俗习惯,风俗最易习惯。作为一种文化,风俗具有十分的顽固性,去而复还、死灰复燃是它的特征。今日看来,历史上地方官推行的教化,不乏愚昧落后的糟粕,但林锦当时除旧布新的成果,居然影响一个地方达三十年,实在令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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