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眼毛为害

23.眼毛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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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毛为害

营口县得胜门街住户,王景春之妻修氏,年二十一岁,患目疾六载,医药罔效,经韩君坦之夫人送王修氏到社,请求施治。


魁问家中人数,及得病原因,据王修氏言及,自十六岁,眼毛往眼里长,生翳子云矇。十七岁到王家,夫君不务正业,翁父将吾夫妇,客岁逐出,自谋生活,奈夫君不知自强,身染嗜好,昨日吾劝他不听,反受他一顿好打,吾亦骂他,夫君当下,已往他处去矣等情云云。


余见王修氏,系木火金性,闻听语气,有犯上行为,设词劝曰:为媳妇应效性如水,意为根,上孝翁姑,和睦妯娌,恭敬丈夫,托满家为己任。凡为妇人,皆来还债,汝欲眼疾好,每日早晨,跪在灶君佛前悔过,誓改前非,日后孝敬翁姑,恭敬丈夫,和睦妯娌,虔问柔和,约有月余,目疾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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