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症腹痛
营口县西五台子住户,李刘氏年四十一岁,患经血不止腹痛,经过年余,百治无效。来会恳求施救。魁问得病原因,及家中人数,据李氏声称:因生气受凉得病,昨日服药之后,血脉已断,腹中疼痛。堂上有翁姑、我夫妇二人,一儿二女,共计七人,恳求主任救命。
魁闻该妇语气坚硬,病状危险,不可稍缓。劝曰: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但未省察耳。汝欲病好,回家沐手焚香,跪在灶君佛前叩头,祖先堂前叩首,翁姑丈夫面前叩头悔过,看汝系木火金性,应问柔和,诚意病愈。说毕回到接待室。
据袁主任到前屋报告,李刘氏问曰:向翁姑丈夫叩首,能管保好病乎。话说未了,而刘李氏,自到接待室,向余问曰:吾今日回家,用服药否?魁答曰:余劝尔与翁姑丈夫叩头,尔有犯上之过,故生此病,以良心相劝,为尔疗病。余与尔无冤无仇。余说完之后,又闻袁主任报告,李氏心中十分不愿意,即答其汝回家服药与否,汝自己主裁,前日汝服药时,问过谁的,劝汝戒用识神当家,严防他来盗命,勿以余为仇人。
该妇听罢,告辞回家,次日早九时,李氏来会,向魁叩头悔过,据称昨晚到家,向各处叩头悔过,病已痊愈,从今以后,再不敢触亲犯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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