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真正的掌权者
云州会盟流产之后,到第二年即906年,幽州的刘仁恭、山西的李克用、汴梁的朱全忠三方展开了激战。在这一过程当中,只有阿保机率领的契丹假装“袖手旁观”,但却收服了南邻的奚和北邻的霫等近族以及东边尚未归附的女真族等,扎实地巩固了自己的基础。还有,阿保机虽然抛开沙陀与朱全忠暂且结盟,但是实际上当朱全忠的使者再次来到契丹国要求履约时,阿保机却一再推托,始终没有付诸实施。毕竟那只不过是暂时与汴梁通好的权宜之计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存在背叛沙陀之事。阿保机灵活的策略和谨慎的行动,以及契丹自立的强烈意志,给人以极深的印象。此后的事情,据《辽史》“太祖本纪”,同年的十二月痕德堇可汗去世,宣称奉其“遗命”,阿保机被推戴为可汗。阿保机依例“三让”后表示接受,遂于第二年即907年正月即“皇帝之位”。群臣为阿保机上尊号,称“天皇帝”,称皇后述律氏为“地皇后”。关于阿保机的即位,至今仍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原因在于,九年后的916年二月再次举行了上尊号的仪式,尊阿保机为“大圣大明天皇帝”,尊述律氏为“应天大明地皇后”,大赦天下,始建元“神册”。二人的尊号中,天皇帝、地皇后是一致的,各分别冠加了四个字的美称,就是说阿保机曾两次即位。那么具体情形究竟如何呢?为此出现议论也是正常的。以前争论的焦点是,应该视907年和916年哪一年为契丹国的“建立”或“成立”的时间?关于这一点,岛田正郎是这样说的:所谓907年第一次即位之时依照“燔柴告天”即点燃薪火祭天的古老仪式即首领位,实际就是指即位为游牧联盟组织的大首领“可汗”之事。这种“燔柴告天”的仪式,后来成为历代契丹皇帝即位之时接受国语式尊号的“上契丹册仪”(上契丹册书的仪式)。当时,与接受中华式尊号的“皇帝受册仪”(皇帝接受册书的仪式)配套举行。从这一点逆向推测,916年的所谓第二次即位就成为颁布中华式帝号和年号的仪式。就是说,还是以阿保机的契丹国建立于907年的看法为好。实情确实如他所说吧。上述两种“册仪”,换种方式来说的话,是反映了作为以游牧国家的组织、体系、性质、传统为基础,囊括长城内外农耕社会的复合型国家的契丹所特有的两面性。阿保机以后的历代契丹君王都同时走可汗和皇帝两种“即位”的过场,但是就开国之祖阿保机来说,必须先作为契丹游牧部族联盟的可汗登上最高权力者的地位,然后过渡为中华式的名号和面貌,以新的至高统治者出现,他得走这样两段式的政治过场。仅此一点也说明阿保机并没有立即把独裁的权力握在手中。另外,虽然看上去是细小的事情,但是觉得格外重要,因此愿意在这里做一些注记类的阐述。这涉及907年所谓第一次即位时阿保机的君主号。完全倒向契丹一边的《辽史》作“皇帝”和“天皇帝”。而《新唐书》“契丹传”和《契丹国志》只作“王”,《旧五代史》“契丹传”作“国王”,到《新五代史》“四夷附录”回避了明确的表示。这些书的共同点反映在可能不知该如何称呼或表记,采取了避开用非汉语表示的态度。然而,《通鉴续编》却明确记为“可汗”。陈桱大概看透了事情的本质吧。与其这样还不如说,在蒙古时代嫌弃、忌讳非汉语是愚蠢的,也是毫无意义的。对于《辽史》中“天皇帝”的称号,《旧五代史》“契丹传”和《契丹国志》同作“天皇王”,只是都是当做第二次即位的916年和那以后的事情来记述的。关于称号等,或许会有感觉无所谓的倾向,但究竟是“皇帝”还是“王”?是“汗”还是“可汗”?这成为观察中华和草原两个世界的关键。如果在这些方面草率行事,那么理应理解的事情也会变得不可解。说起来,阿保机907年的可汗即位本身就笼罩着可疑的阴影。诸书的记载模糊且不一致,很难推测事实真相。其中隐含着阿保机夺权过程中的疑点或是某种不祥征兆,使人不得不想到肯定存在各种不地道的事情。关于这方面的情况,《辽史》“太祖本纪”一概未提。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沉默胜于雄辩。而且,正因为是所谓“内部”的记载,所以不能不使人感觉到应该有所隐瞒。另一方面,流传下来的可使用的主要记载就是北宋和南宋所编纂的东西了。因为是由“敌对势力”写成的,所以能够涉及己方人们无法记载的事情,反过来说,自然就会有单纯的误解、误记、无知和不足,还会出现故意的偏见、恶意、夸张、笔诛、捏造、虚构。实际上,被认为是北宋名臣的欧阳修重大义名分、以所谓的“春秋笔法”编纂的《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完成于1053年)和《新唐书》(完成于1060年),后来虽然被广泛阅读,但是史实方面的误记很多,而且多带有“主观意识”,倾向性较强。同为北宋时期的编纂,薛居正等人于974年写成的《旧五代史》(原名《梁唐晋汉周书》,或作《五代史》)相对直接、朴素、杂乱,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反而常常因“史料价值”高而成为好的参考。如前所述,北宋初年承接“五代”,974年之时北宋的前途尚未确定。契丹帝国和北宋和平共处已过半个世纪,与身处安定时期的欧阳修和他写两本书时的情况完全不同。间隔大概三百几十年到南宋末期的13世纪中叶至后半叶完成的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引用了现在已经看不到的一些书,用起来比较方便,但是也常能看到误记、误会和错乱,“史料价值”因各部分而异。说来,撰写该书的真正目的在于为蒙古和南宋的交往敲响警钟,而北宋与大金国签订“海上之盟”时的契丹末期的事情才是关注的焦点。相反,对于契丹初期的事情,只能说是根本不关心,记述也很粗疏、随便。总之,史书有关阿保机夺权情况的记载本身确实靠不住。如前所述,阿保机夺权的“障碍”在于可汗选举制和三年轮换制。钦德即痕德堇可汗,如《新五代史》“四夷附录”所载改置“遥辇”那样,是属于辈出契丹联盟首领的遥辇氏一系。而作为夷离堇掌握实权的阿保机所属的迭剌部,如果所传不误的话,是个自古以来具有实力的名门,但是还不具有作为能出全契丹之首领的家族的资格。《新五代史》说阿保机“亦不知其何部人也”,纯粹是明知事实却故意歪曲、贬低。对此,《旧五代史》“契丹传”记为:“及钦德政衰,有别部长耶律阿保机,最推雄劲,族帐渐盛,遂代钦德为主。”可以说直接地记载了基本事实。由于遥辇氏的钦德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所以“别部”即迭剌部的首领耶律阿保机因“雄劲”而受到推举,成为夷离堇。其结果,契丹蒸蒸日上,阿保机遂取代了钦德。这样的解释,大体上符合事实。问题在于“代为主”。梳理各书的记载可以看出,原本分为八部的契丹,各有号为“大人”的首领,习惯上推举其中一个大人,整顿旗鼓立为“主”,使其统领整个八部。旗和鼓是军权的象征,意味着立其人为军事首领。契丹联盟一遇灾害、牲畜减产,就会由八部“集议”,选出下一任首领。没有灾害的平常时期,定每三年进行选举轮换首领。不过,到阿保机成为“主”,恃强抵制轮换,终于自立为国王。总之,阿保机继承汗位乃至独霸政权是有问题的,可以说是凭借实力抵制轮换的产物。与此相关,流传着非常有趣的三个故事。首先,据贾纬的《备史》,当初云州会盟之际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阿保机说:“我蕃中酋长,旧法三年则罢,若他日见公,复相礼否?”李克用听罢此话回答说:“我受朝命镇太原,亦有迁移之制,但不受代则可,何忧罢乎!”于是阿保机听了李克用的教唆,没有接受各族要求的轮换。李克用身为节度使,原则上也面临“迁转制”的任期,所谓可以无视其规、继任下去,是提醒藩镇权力应有的状态。实在可笑。李克用的意思是说,我实际上就是这么做的,你阿保机也努力吧。真是一针见血。人物、场景、时机都一应俱全了,然而事实究竟如何还不好说。其次,赵志忠的《虏庭杂记》如是说:太祖番名谓阿保谨,天生智慧。八部之主爱其雄勇,遂退旧主阿辇氏,使归本部,立太祖为王。所说阿保机继位本身是基于其能力的和平换代,与前引《旧五代史》“契丹传”的说法基本一致。另外,《编遗录》说908年阴历五月契丹王阿保机和前国王钦德曾向朱全忠的后梁政权贡献方物。由此可以视为那是一次和平的换代,而且前国王平安无事。然而《虏庭杂记》又这样说:因没有发生灾害、畜牧业生产兴旺,人们安居乐业,所以王的换代也就没有实施。是说如果自然条件允许、能得到民众的支持,不一定限定为三年必须换代,可以继续为王。从前王痕德堇可汗即钦德的在位时间来看,也显然重复了几个三年任期,因此汗位的连任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只有阿保机独霸王位是有问题的。那么,前述所谓李克用的建议什么的,尽管很有意思,但只能是一种虚构。另据《虏庭杂记》,当时契丹那里有韩知古、韩颖、康枚、王奏事、王郁等人,都是中华之人。据说他们曾共劝阿保机抵制换代。这的确似乎很有道理。就是说独霸汗位即把王位固定于阿保机一人身上的事,是由出身中华的人们提出来的。他们劝言就此打破契丹数百年来的传统、由特定的人物及其家族承袭王位即确立“王权”和王统才是最重要的。这对于任何中华文明框架内的人,都是很自然的思想表达。他们所追求的是建立安定的“国家”。这与阿保机的考虑是一致的。这个故事与下引《新五代史》的记载有关联。以下这个故事发生的时期,是从幽州军阀刘仁恭被其子刘守光谋算、囚禁之后到907年以后。原文大意如下:刘守光暴虐,其管下的幽州和涿州的百姓大多逃入了契丹。而阿保机也乘机侵入,攻略城池、俘获百姓而归,在契丹的领地内建筑城郭,予以安置。那些汉人对阿保机说:“中国之王无代立者。”于是阿保机愈发威慑诸部,不打算换代。这样,在阿保机即位后的九年,诸部一致谴责其久不换代之事。因此阿保机不得已归还了象征君主权的旗和鼓,说:“吾立九年,所得汉人多矣,吾欲自为一部以治汉城,可乎?”各部答应了。所说的汉城,位于炭山东南、滦河之畔,具盐和铁之利。也就是从前北魏的滑盐县之地。那里五谷丰登,阿保机率汉人耕种,仿幽州的方式建筑了城郭、邑屋和廛市,因此汉人百姓安居于此,不思回归。阿保机一方面明白这样的百姓必将有用,另一方面采用夫人述律氏的计策,派使者通告各部大人,说:“我有盐池,诸部所食。然诸部知食盐之利,而不知盐有主人,可乎?当来犒我。”诸部以为是,共携牛、酒会于盐池。阿保机设伏兵于盐地之侧,伺酒宴进入高潮,发伏兵尽杀诸部大人。由此自立为王,再无换代之事。这究竟多大程度是真实的、多大程度是故事或传说呢?其中又有多少虚构和改编呢?至今无法确知。只是,故事的脉络本身与《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中所引《汉高祖实录》、《唐余录》所述一致。《新五代史》的这一部分,显然沿袭了涉及“后唐”高祖李克用的两种失传的书等。《新五代史》尽管满眼可见欧阳修独特的笔触、改编和润色,不过在这里还是相应地依据严格的出处做了叙述。另外,无论是前引《备史》还是《虏庭杂记》,《通鉴》胡注都有所引述。假如没有胡三省的引述以及据其所做的考证,后世的我们将非常难办。虽说如此,迄今为止注意到这个故事的人们大多认为,这是一个为阿保机权力的确立进行粉饰并使之正当化的奇谈。因此,即便有过这样的事情,也以为是阿保机第一次即位之前发生的事情而并不怀疑。然而事情果真如此吗?实际上,故事的重点都很具体而明显。例如因刘守光而反映出来的时间限定、因他的暴虐而引起的百姓北走。这是不争的事实。还有,汉城的存在以及位于炭山和滦河地方之事,为蒙古时代的一大史料即王恽的《秋涧先生大全文集》特别是收入其中的《中堂事纪》所明言,可以证实其真实性。而其附近的盐地也确实存在。然而最具意味的是“称王以后九年”的说法。胡注所引《汉高祖实录》、《唐余录》也视为阿保机的话,说他说“我为长九年”。按照契丹联盟的习惯,每三年举行一回选举或换代,如前所述这原本很有可能再选出同一个人,而以三年为单位,九年恰好是三个回合。这里最为关键的是,从第一次即位的907年至第二次即位的916年,正好也是九年。顺带说一下,阿保机在这九年间勤于“内政”,对外活动方面相对保守。值得注意的是,在916年之前的912年至915年的四年间,阿保机完全没有对外进行远征。好像忙于稳固基础的“内政”而无暇考虑“外征”等事一样。而且,连外国和属国的来贡,除了“初年”907年和州(高昌)回鹘来贡之外,直到神册元年再无动静。这一事实也不容忽视。在此,显示了一种可能性。就是阿保机虽然于907年当上了契丹联盟的“可汗”,但是与直到痕德堇可汗为止的历代可汗们一样,也不过是以三年改选为原则之选举换代制下的君主。大概阿保机是在几次再选后遭到了契丹各部落不断增长的不满,为了巩固自身和家族的君主权不致旁落而采取了什么行动。很有可能就是在盐地诛杀各部大人,那么他的夺权则充满了血腥味。仅此来看,具有近六百年历史的契丹八部制的结构曾经是强有力的。阿保机迈向权力巅峰的步伐不得不经历了907年和916年的两个阶段,这是不容否定的。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或许可以说是在充分意识到对北宋造成有形或无形压力的契丹帝国的基础上,就契丹帝室不愿触及的、阿保机身上围绕“建国”所发生的不祥的事情,冷静地做了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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