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最近全国多地的医保局都发布了城乡居民医保补缴通知。与此对应的一个背景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数据,全国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从2019年开始逐渐下降。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更是较2021年减少了2517万人。对此,多位专家表示,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逐年上涨,已影响了居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农村居民口中的新农合,实际是指2016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后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参保人数下降,并非第一次受到关注。近年来,各地引发争议的催缴手段开始多起来,并纷纷延长缴纳时间,就是一个直接信号。
不过,将参保人数减少完全归结为缴纳意愿下降,也不全面。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曾解释称,这既与参保结构变化有关,也是因为参保质量提升。此外,也或有近两年总人口减少的影响。
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有所下降,是参保人数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有村干部就表示,当地未缴新农合的人数逐年递增,未缴纳人数比例最高的乡镇可能占到30%左右。而其背后,保费的显著上升,则是不容忽视的现实背景。
2003年新农合建立时,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到2023年,已涨至380元。也就是说,20年时间里,新农合的个人保费增长了37倍。以一个农村五口之家为例,一年的保费就接近2000元,对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是个不小考验。可参照的一个数据是,2023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仅有18748元。
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一头连着个人健康和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乃至社会稳定,一头连着医保体系的可持续性,绝不能低估参保率和参保人数快速下降可能带来的风险。当此之际,一个重要的应对措施,就是在优化个人参保成本及持续提升新农合保障能力上协同发力。
一方面,或可考虑暂缓上调个人保费标准。事实上,2022年和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都有人大代表建议,“合理控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增幅,3~5年提高一次标准”。对此,国家医保局也回复表示,将推动居民医保缴费调整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这方面的措施不妨加快制定和实施。
应该看到,过去几年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居民的收入及预期发生变化,适时暂缓提升参保标准,是对社会承受能力的精准回应,也有利于释放“共克时艰”的信号,体现医保体系对民生的体恤。
另一方面,优化医保报销制度,提升居民参保的“获得感”。一个需要正视的现实是,根据现行报销制度,报销比例最高的基层医院往往治不了“大病”,而大医院的报销比例则又偏低,这造成参保者的实际支出成本依然高企。
这种制度设计考虑到了对分级诊疗的引导需要,但也客观削弱了参保者的真实“获得感”。如何平衡好这方面的现实需要,有效提升对“大病”的保障能力,值得综合考虑。
当然,不管是对个人参保成本的合理分担,还是显著提升居民对医保的“获得感”,医保资金的来源保障都是关键。
前不久,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为巩固扩大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国家在对全体居民医保参保人给予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基础上,将根据地方财力和不同个人的承受能力,有针对性安排专门政策予以支持。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而近年来,“把钱用在刀刃上”,将惠民生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也正在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在此背景下,不妨就把加大新农合等医保投入放在更优先的位置。
搬来我的小板凳
涨啦涨啦又涨啦,物价又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