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大胖孙子,却随了儿媳妇姓,老人一气之下,立了遗嘱,这下儿子儿媳妇慌了

喜得大胖孙子,却随了儿媳妇姓,老人一气之下,立了遗嘱,这下儿子儿媳妇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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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咋办?”江西南昌,一对夫妻生了个大胖小子,家里的老人自然非常高兴,但是却发现自己的小孙子居然随了儿媳妇的姓,老人顿时气得够呛。

他把儿子叫过来,问问咋回事?没成想,儿子不屑地表示,孩子随爸随妈,无所谓,只要是亲生就行。

老人听了,大为恼火,一气之下,立了遗嘱,把自己的遗产就给了自己的侄子,这下轮到夫妻俩着急了。

老杨退休三个年头了,退休后的老杨轻松自在,生活惬意。

每月7600元的退休工资,对他这个老头子来说根本花不完,名下还有一套房产。

老杨的老伴儿去世早,为了不亏欠儿子,他一直也没有续弦,现如今他也老了,更不想那事了。

毕竟这岁数再找老伴儿,老杨也担心自己分不清对方是为了人,还是为了钱。所以,他觉得还是安安稳稳过好自己的晚年生活。

要说老杨一点牵挂都没有,也不是。不知道是基因缘故,还是上天安排,老杨祖辈三代单传。

从老杨的父亲到老杨的儿子,都是独苗。现在退休后的老杨唯一牵挂的就是什么时候自己能抱上孙子。

三年前,他给儿子杨兵操办了婚礼,今年年初的时候,小夫妻俩传出喜讯,他要当爷爷了。

这下可把老杨高兴坏了。正所谓“隔代疼,差辈亲”,自从老杨听说后,就掰着指头数日子。

后来听说,儿媳妇怀的是个小子,老杨更是乐的不行,为了迎接小孙子到来,老杨特意翻了黄历,看了八卦,在屋里憋了半个月,给小孙子起了三个备用的名字。

不久,儿媳妇顺利分娩,老杨的小孙子平安降生了。老杨当然高兴地把儿子杨兵叫到面前,提出给孩子选个名字。

不曾想,杨兵却说,名字已经定好了,叫孙昌平。

原来,杨兵和媳妇之前商量好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随媳妇姓,杨兵的媳妇姓孙。

老杨一听,怒了。这对于他来说,无论如何接受不了。

可是,儿子杨兵反倒一脸无所谓,他表示,只要是自己的孩子,随爸随妈姓都行。

一句话,差点把老杨气吐血。既然你们两个人拿定主意,不把我这个老头放在眼里。那别怪我不为你们着想。

于是,老杨一气之下,找来见证人,要求立下遗嘱,等自己去世后,把自己的遗产还有房子赠送给自己堂哥家的侄子杨永。

这下轮到杨兵和他媳妇着急了,他们觉得老杨每月七千多退休工资不说,单单那套房子也一百多万呢。

怎么说给别人就给别人了呢?难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吗?

那么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从法律上看,杨兵让自己孩子随了老婆的姓有没有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杨兵的孩子是可以随杨兵姓杨,当然也可以随杨兵老婆姓孙,这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没有说是必须要随爸爸的姓,并且除此之外,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还可以随别的姓。

2、但是老杨的遗嘱一旦成立,杨兵的继承权可能就被剥夺了。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由此可见,我国财产继承发生的根据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三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后两条效力大于第一条。

就本案而言,老杨一气之下立了遗嘱,那么一旦生效之后,如果老杨去世,自然老杨的遗产就按照他生前立遗嘱执行,不再执行法定继承,那么杨兵面临无遗产可继承。

3、那么,现如今杨兵有没有补救措施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自己所立的遗嘱可以变更及撤回的。

所幸的是,遗嘱是可以变更和撤回的,这是给杨兵留的余地。当前杨兵如果想分到财产的话,当务之急就是把儿子的名字改过来,把自己的老头子哄好。

这样的话,让老杨更改遗嘱,让自己成为继承人。或者直接撤销遗嘱,那样即便老杨不再了,杨兵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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