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探索开展金融领域公益诉讼。
事实上,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托涉金融法定领域,已对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领域开展了检察公益诉讼,最高检也同步加大监督办案力度。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贯彻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将依法保护金融账户信息以及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在内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重点。
针对金融领域涉诈资金链账户监管问题,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履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履行相关处置义务,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徐向春举例称,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针对江苏某商业银行未对涉嫌洗钱的金店采取延迟资金结算、暂停银行卡交易或者收回POS机等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商业银行规范POS机发放、加强使用监管。
针对部分案件呈现的单用途预付卡从消费方式向融资手段异化的趋势及其监管漏洞,最高检作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会同商务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调研,积极推进预付卡备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构建高效顺畅的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监管。
《意见》提出,探索拓展金融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依托法定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同时,进一步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在涉金融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对金融违法犯罪的一体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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