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第四十章。
邂逅六个月后,他们终于在码头边一艘正在重新油漆的内河船的舱室里私会了。奥林皮娅·苏莱塔的爱欢喜愉悦,是活泼的养鸽女的爱情。她喜欢G着身子,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处在一种缓慢的休憩状态之中,这种休憩对她来说就像爱情一样,同样是柔情蜜意的。
舱室已被拆得七零八落,油漆才刷了一半,松节油的味道很适合留存在一个幸福下午的回忆之中。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灵机一动,打开一罐从简易床上触手可及的红油漆的盖子,用食指蘸漆,在美丽的养鸽女的小腹上画了一个朝下的箭头,并在肚皮上写下了一行标牌似的字:这小东西是我的。当晚,奥林皮娅·苏莱塔忘了那行字,在丈夫面前T掉衣服。丈夫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连呼吸都没有改变,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她穿睡衣的时候,到浴室取来刮脸用的刀子,一刀割断了她的喉咙。
很多天以后,在逃的丈夫被捕,向报界讲述了他犯罪的缘由和方式,直到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才知道养鸽女被害的事。很多年里,想起那些署了名的信,他都提心吊胆,并且默默地计算着罪犯的刑期。由于船上的生意,那人对他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但他并不怎么怕他给自己的脖子来上一刀,也不怕传出丑闻,而是怕运气不好,让费尔明娜·达萨知道他的不忠。就在等待的那几年里,一天,照料特兰西多·阿里萨的那个女人由于一场不合季节的大雨,不得不在市场上耽搁得久了些,回来时,发现特兰西多·阿里萨已经死了。她坐在摇椅上,像往常一样把脸涂得花里胡哨,打扮得花枝招展,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还挂着坏笑,以至于这位保姆两小时以后才发现她死了。不久前,她把埋在床下的那几个财宝罐里的黄金和宝石分给了街坊四邻的小孩,告诉他们可以当糖果吃,其中几件最值钱的如今已经怎么也找不回来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她葬在了古老的“上帝之手”庄园,也就是当时的“霍乱墓地”,还在她坟前种下了一丛玫瑰。
头几次去墓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发现养鸽女奥林皮娅·苏莱塔葬在很近的地方,没有墓碑,但有人在坟上的水泥板未干之前,用手指刻下了死者的姓名和日期。他不禁毛骨悚然地想,那一定是她丈夫开的一个血淋淋的玩笑。玫瑰花开的时候,只要四周无人,他就摘下一枝放在她的墓前。后来,他干脆从母亲的玫瑰丛中挖出一株,种到她的坟前。两丛玫瑰发了疯似的越长越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得不带一把大剪子和其他园艺工具来修枝剪叶。但玫瑰的长势渐渐超越了他的能力范围:多年以后,两丛玫瑰已如杂草般在一座座坟墓间蔓延开来。从此,这座着名的霍乱墓地改叫“玫瑰墓地”,直到一位不具民间智慧之现实性的市长,一夜间铲除了所有的玫瑰丛,在墓地人口的拱门上挂起一块政府的牌子,上面写着:“普世公墓”。
母亲死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陷入疯狂的困境:到办公室上班:按照严格顺序与各个长期情人轮流幽会,到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继续阅读爱情小说:星期天到墓地去凭吊。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然而,十二月的一个星期日,当墓地的玫瑰丛已经战胜了修枝的大剪子,几只燕子停在为通电灯而刚刚架起的电线上时,他蓦然间发现,母亲去世后竟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距离奥林皮娅·苏莱塔被杀,则过去了更多年,而距离那个遥远的十二月下午,费尔明娜·达萨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更不知已经流逝了多少岁月。在这之前,他活得就仿佛时间从没有在自己身上流走,而只是在他人身上留下痕迹似的。就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他在街上碰见了因他写的情书而终成眷属的那许多对恋人中的一对,他甚至没有认出他们的大儿子,也就是自己的教子来。
他用一句人们惯用的惊呼缓解了尴尬:“好家伙,都长成大人了!”
尽管身体已向他发出最初的警告,但他依然故我,因为在容易生病的人堆儿中,他的身体就像是铁打的。特兰西多·阿里萨常说:“我儿子唯一得过的病就是霍乱。”在记忆混乱之前,她就已经把霍乱和相思病混为一谈了。但不管怎样她都错了,因为她的儿子暗地里得过六次淋病,尽管医生说那不是六次,而是一次,后来都只是因治疗不力又反复发作而已。此外,他还得过一次腹股沟淋巴腺炎、四次G头疣病和六次股癣,但无论他还是其他任何一个男人,都绝不会把这些当作疾病,而只会把它们当成战利品。
刚满四十岁,他就不得不因全身上下莫名其妙的疼痛去看医生。
做了很多次检查后,医生都只对他说:“年岁不饶人啊。”但他每次回家,甚至从没有想过这一切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他的过去唯一的参照点就是与费尔明娜·达萨短暂的爱情,只有和她相关的事才能让他找到岁月的支点。所以,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都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松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
“见鬼,”他惊恐地自言自语道“都已经三十年了!”
的确如此。当然,对费尔明娜·达萨来说,同样也过了三十年,但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也最舒心的三十年。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的那些可怕日子已被扔进了记忆的垃圾堆。她住在拉曼加的新房子里,成了自己命运的绝对主人,同丈夫和一双儿女生活在一起。如果再让她选一次,她还是会从世间所有的男人中选中她的丈夫。儿子在医学院里延续着家族传统,女儿则长得和她年轻时一模一样,有时连她都糊涂了,好像自己重生了似的。在那次誓不回来在无尽的惊恐中度日的倒霉旅行之后,她又去过欧洲三次。
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某人的祈祷——就在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在巴黎逗留了两年,刚刚开始从废墟中寻找爱情的碎屑时,一封半夜到达的电报惊醒了他们:布兰卡·乌尔比诺夫人病重。
另一封传达死讯的电报接踵而至。他们即刻赶了回来。费尔明娜·达萨身着一袭丧服下了船,宽大的衣服已不足以掩饰她的身形。没错,她又怀孕了。这个消息造就了一首民间歌谣的诞生,歌词并无恶意,只是有些打趣,其中的叠句在当年颇为流行:美人在巴黎究竟有何秘密,每每回来都喜得贵子。虽然歌词鄙陋,但直到很多年后,在社交俱乐部的节日庆典中,胡维纳尔·乌尔比诺都会点这首曲子,以示自己的风趣大度。
关于远近闻名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及其家族徽章,向来没有准确的记载。府邸先是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给了市财政厅,而后一位荷兰学者在那里进行了挖掘工作,试图证明那里是哥伦布真正的坟墓一已是迄今发现的第五座了——所在,于是,它又以巨额价格卖给了中央政府。乌尔比诺医生的妹妹们住进了萨勒斯修道院,没有发愿,却过着隐居生活。费尔明娜·达萨一直住在父亲的老房子里,直到拉曼加的别墅修建完毕。她步伐坚定地踏入新宅,一搬进去就开始当家做主。她带去了新婚旅行时带回来的英国家具,以及这次和好之旅后又叫人运来的补充物件。从第一天起,她就在屋子里塞满了自己亲自到安的列斯帆船上买回来的各种珍禽异兽。她挽着重修旧好的丈夫,带着茁壮成长的儿子和回来四个月后降生、取名为奥菲利娅的女儿,搬进了新居。乌尔比诺医生心里明白,自己已无法找回新婚旅行时那个完整的妻子了,因为他希望得到的那部分爱已被她连同她的大好青春一起给了儿女们。但他学会了享受爱的残羹,并从中得到幸福。朝思暮想的琴瑟和谐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实现了。一次晚宴中,侍者端上了一道费尔明娜·达萨认不出是何物的美味佳肴。她吃完了一大份,喜欢之极,又要了同样的一份,正当她感到遗憾,碍于惺惺作态的文明礼仪不便再要第三份时,竟得知自己刚刚怀着毫无顾虑的喜悦吃下去的满满两大盘美食全都是茄泥。
她雍容大度地认了输;从那时起,在拉曼加别墅,三天两头就端上各式各样做法的茄子,频繁程度堪比曾经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而且每个人都脾胃大开。以至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老年的闲暇时光常常津津乐道,说他真希望自己再生一个女儿,为的就是给她取一个定会让全家都开心的名字:茄子·乌尔比诺。
到那时,费尔明娜·达萨才明白,私生活跟社会生活恰恰相反,是变化无常、不可预见的。要找出孩子和成年人之间的真正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再三分析后,她还是更喜欢孩子,因为孩子的想法更加真实。她的人生才刚迈人成熟,刚刚摒弃了形形色色的海市蜃楼,便又隐隐伤感起来,因为她始终没有成为自己年轻时住在福音花园里所憧憬的样子,而是成了这副甚至自己都一直不敢承认的模样:一个华贵雍容的女仆。在社交圈里,她最终成了最受爱戴,最心满意足,但也因此最为胆怯的女人。然而,没有什么让她比在治家方面对自己的要求更为严格,也没有什么比这方面更让她对自己的疏忽无法原谅。她一直觉得她的生活是从丈夫那里租借来的:她是这个辽阔的幸福帝国至高无上的君主,但这个帝国是丈夫建造的,且仅为他自己而建。她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世间所有的人,但这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这是他的神圣义务。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
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但同时却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着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哪个丈夫比他更好商量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
即便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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