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间,奇正藏药发布公告,因未按程序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近日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两份警示函。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奇正藏药与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交易可转让大额存单金额 1.51亿元,其中奇正藏药及其子公司向奇正实业出售大额存单9300万元,购买奇正实业大额存单5800万元,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且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并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在临时报告及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西藏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雷菊芳作为奇正藏药董事长、刘凯列作为总经理、姚晓梅作为财务总监、冯平作为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履职尽责,决定对奇正藏药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奇正藏药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西藏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西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升公司相关部门业务水平,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另外,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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