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人福医药控股股东收到警示函

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 人福医药控股股东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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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人福医药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湖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11月29日期间,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份因强制执行、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方式共出售98358916股,约占人福医药总股本的6.01%。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减持计划,但在2023年5月22日开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人福医药持股5%以上股东,在持有人福医药股份比例累计减持超过5%时,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同时,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实施减持,未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十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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