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通葡股份收监管警示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通葡股份收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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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通葡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对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军、何为民,时任董事会秘书洪恩杰、孙永成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19年至2024年,通葡股份与关联人的财务公司深圳市前海现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存在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的行为。上述年度1月—4月,通葡股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占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08%、16.28%、2.31%、14.63%、14.41%、10.36%。后续,通葡股份均于当年5月予以披露并补充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通葡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王军、何为民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洪恩杰、孙永成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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