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据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显示,苍南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古城福德湾酒的酒精度不合格,被处罚款3.2万元。
苍南天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城福德湾酒的酒精度不合格。公开资料显示,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酒精度控制不准确或产品出厂检验不规范,或检验器具未检定导致检验结果与实际值不符,或储存保管不当造成。酒精度不符合明示指标会影响酒的品质。
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苍南天泉酒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属于生产标签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判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处以罚款3.2万元,罚没款合计3.22万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苍南天泉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涉及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等。苍南天泉酒业有限公司还曾在2022年12月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罚,其生产的1批次福德湾原浆白酒的酒精度不合格。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