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二级巡视员黄清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土地,也就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户外运动产业。
同时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进一步优化户外运动产业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等审批流程,完善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新方式。明确了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稳妥推进户外运动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具体支持政策。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立足职责,认真贯彻好《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好促进户外运动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有效供给的相关支持政策。
第二是在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提出体育场地设施布局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指标,并在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地,做好与体育设施建设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第三是在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不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准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政策制度,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优化户外运动产业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等审批流程,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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