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本纪第十二》之十三
原文: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居月余,得四金印,佩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天道将军
印。制诏 御史:“昔禹疏九江,决四渎。间者河溢皋陆,堤繇不息。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遗朕士而大通焉。《乾》称“蜚龙’,鸿渐于般,意庶几与焉。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大为乐通 侯。”赐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舆斥车马帷帐器物以充其家。 又以卫长公主妻之,赍金万斤,更名其邑曰当利公主。天子亲如五利之第。使者存问所给,连属于道。自大主 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献遗之。于是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将军,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将军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示弗臣也。而佩天道者,且为天子道天神也。于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神未至而百鬼集矣,然颇能使之。其后治装行,东入海,求其师云。大见数月,佩六印,贵振天下,而海上燕齐之间,莫不扼椀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孝武本纪第十二》之十三 原文: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居月余,得四金印,佩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天道将军 印。制诏 御史:“昔禹疏九江,决四渎。间者河溢皋陆,堤繇不息。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遗朕士而大通焉。《乾》称“蜚龙’,鸿渐于般,意庶几与焉。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大为乐通 侯。”赐列侯甲第,僮千人。乘舆斥车马帷帐器物以充其家。 又以卫长公主妻之,赍金万斤,更名其邑曰当利公主。天子亲如五利之第。使者存问所给,连属于道。自大主 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献遗之。于是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将军,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将军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示弗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