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教育法律法规——宪法(选择题)

12.教育法律法规——宪法(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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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第一章总纲

政治

1.根本制度一社会主义制度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依法治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经济

1.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4.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教育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军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第二章:公民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平等权、政治权利、政治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2.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权、监督权

3.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4.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科学文化活动自由

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义务

1.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2.依照法律服兵役

3.依照法律纳税

第三章:国家机构

全人大

1.全国人大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全国人大任期5年

4.召开时间:每年1次,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5.全国人大职权

修改宪法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一委二高三主席

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6.修改宪法

由全人常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人大代表提议

全人大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7.修改法律

过半数全人大代表通过

全人常

职权:解释宪法

国务院

1.性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3.职权:领导和管理

中央军委

中央军委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委主席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

地方各级人大政府

性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监察委员会

1.性质:监察机关:

2.最高级别:国家监察委员会:

3.上下级关系:上级领导下级

人民法院

1.性质:审判机关;

2.最高级别:最高人民法院;

3.上下级关系:上级监督下级

人民检察院

1.性质:法律监督机关;

2.最高级别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3.上下级关系:上级领导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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