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温州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优化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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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规定的通知》。明确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通知》还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5万元,最低保底贷款额度调整至20万元;调整贷款计算规则,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基数倍数调整至6倍,最高倍数调整至12倍。

与此同时,《通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已拥有的房屋使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计入住房套数。

此外,《通知》还提到,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温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均可向该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无房,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提高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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