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政府论》 洛克生平与著述

20.1《政府论》 洛克生平与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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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中读的朋友们,大家好!
霍布斯透过其巨著《利维坦》,辟亡国丧邦之言,立开国创基之说,凌云剑笔,建构大一统国家(利维坦),并为其注入灵魂,即主权者。主权者对内树立和平,对外合群自保。作为人造之物,国家这一有机体时刻面临“疾病”(动乱)的侵袭,而由动乱引发的内战则意味着国家的解体。利维坦需要时刻警惕狴西莫的颠覆图谋,国家需要处处防止各种隐藏在自身内部的各种破坏因素,将各种潜在的叛乱势力消灭于萌芽。从自由平等的个体、自然法、信约等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出发,霍布斯建构出纯粹世俗意义上的绝对君主国家。作为基督教世界的政治理论家,霍布斯努力为包括英国在内的基督教国家摆脱持续的政治动荡寻找可行的解救之道,诸如世俗权威与精神权威、政治国家与普遍教会各自的畛域与限界,但霍布斯留给后来者的问题远比他解决了的问题还要多——
为避免内战而建立起来的绝对国家,能否一劳永逸地将自身的正当性建立在维护稳定保障安全这一最基本的功能之上?随着君权与教权的剥离,君权不再需要神授,世俗统治者需要通过怎样的途径得到被治者的信任和服从?统治者如何消除民众的猜忌、反抗甚至造反式革命?民众对统治者的服从条件是否如霍布斯所认定的仅仅在于保全性命?面对统治者的平庸失职,不恤民命,甚至任性自专,滥权施法,民众是否有权利起而发动革命,推翻政府?被统治者在怎样的情况下可以发动革命,推翻政府,旧邦新造?在祛除了传统的宗教凭靠之后,现代政治将凭借什么重建自身的精神根基?思考这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我们需要在另一位英国大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的《政府论》中寻找正确的思考方向,可以说,洛克《政府论》表面的批评对象是菲尔麦,但他时刻都在与先贤霍布斯进行理智上的对话,从某种程度上说,《政府论》可以被视为针对《利维坦》论题的引申和更为周详的发挥。
洛克:生平与著述
1651年,霍布斯《利维坦》问世,这一年洛克十九岁。洛克出身英国清教徒绅士家庭,1647年,十四岁的洛克进入威斯明斯特公学(Westminster School)学习,主修古典语文。1652年,洛克被遴选进入牛津大学基督会堂学院(Christ Church College)。洛克个人学术兴趣格外广泛,在牛津,除了主修亚里士多德修辞学和形而上学、文法、逻辑学、道德哲学、几何学、希腊语之外,他还钻研医学、历史、天文、自然哲学、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并分别于1656年和1658年相继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讲授希腊语、修辞学以及道德哲学课程。1660年和1662年,洛克相继写成两篇政治论文即《政府两篇》(Two Tracts on Government),这是他首部政治论著。1664年,洛克完成《自然法论文集》(Essays on the Law of Nature),同年卸任基督会堂学院道德哲学学监,在年底发表题为《依循本性生活之人会幸福吗?不会》的卸任演说,对当时的学术风气、个人的道德哲学以及时代的精神状况做了格外精到的剖析,演说可以被视为洛克前半生的学术和精神自传。
 

1665年,洛克担任英国外交使团秘书,驻访勃兰登堡选帝侯,一年后返回伦敦。这一时期的洛克似乎获得了从政的契机,但在仔细斟酌之后,洛克最终还是选择了研究哲学。1666年,洛克结识英国政坛举足轻重的辉格党政治人物阿什利(Anthony Ashley Cooper,1621-1683),此人才华横溢,见识过人,于1672年晋升伯爵,即沙夫茨伯利伯爵(the first Earl of Shaftesbury)。1667年,洛克完成《论宽容》(A Essay on Toleration),也是在这一年,洛克接受邀请,成为阿什利的私人顾问,同时担任伯爵本人专门的外科医生。1668年,洛克亲自主刀为伯爵成功做了一场手术,挽救了伯爵的性命,更是赢得了伯爵的尊敬和赏识,在公私事务上,洛克成为伯爵无话不谈的至交和高度信任的智囊。与霍布斯当年与卡文迪什男爵的交往类似,得益于沙夫茨伯利伯爵广泛的人脉,洛克时常有机会接触到政界、学界以及实业界举足轻重的人物。正是接受伯爵的委托,洛克曾为英国在北美殖民地卡罗莱纳制定宪法。1668年,洛克被英国皇家学会吸收为会员,同时担任作为卡罗莱纳殖民地副领主的阿什利的秘书,以及阿什利贸易董事会的秘书。1672年,阿什利伯爵任大法官(Lord Chancellor),洛克担任教会官职授予仪式秘书。正是在跟随伯爵迁居伦敦期间,洛克开始构思《人类理解论》(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巨著,该书直至1686年才最终完成。
1675年,洛克由于健康原因前往法国疗养,期间结交了许多著名学者、文化界名流以及医学界人士,有访问日记存世,其中有一篇是关于笛卡尔哲学的,即《深入研究笛卡尔学说的方法》,笛卡尔哲学对洛克产生深远影响;还有一篇《论研究》(Of Study),浓缩了洛克对学问人生的深入思考,是洛克著述中的名篇。洛克在法国先后逗留四年,于1679年返回伦敦,也正是在这一年,沙夫兹伯利被罢去枢密院议长之职,原因在于他此前卷入王位继承权之争,遭遇失败后。伯爵于1682年逃往荷兰阿姆斯特丹,次年便郁郁而终。
1680年,罗伯特·菲尔麦(Robert Filmer,1588—1653)爵士《论父权制》(Patriarcha)出版,针对该书提出的父权与君权同构性主张,洛克用三年时间(1680-1683)完成他最著名的政治论著《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对菲尔麦的父权制学说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厘定政府的产生、政府权力的起源、界限以及人民的权利。在1698年为《政府论》公开出版所撰写的“前言”中,洛克就自己著述目的和动机写道:“我希望此书足以确立我们的伟大复辟者、我们现任国王威廉的王权,足以为他赢得获得了人民同意的美名,足以向世界印证,英格兰人民,他们对自己正当的天赋权利的热爱,以及他们维护这些权利的决心,把国家从奴役和毁灭的边缘拯救出来。”(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60)
 
以沙夫茨伯利伯爵流亡并客死他乡为标志,在当时的英国政坛,支持议会的辉格党大势已去,以托利党为首的王党势力开始占据主导,洛克本人因为与辉格党领袖人物沙夫茨伯利的密切交往,遭到王党势力的怀疑,为此,洛克被迫流亡荷兰。从1683年至1689年,洛克先后在乌特勒支和阿姆斯特丹逗留,时间长达六年之久。也正是在洛克流亡荷兰期间的1684年,在国王查理二世的压力下,牛津大学基督会堂学院开除了洛克的教员资格。1689年,英国光荣革命,议会拥戴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为英国共治国王和女王,同时颁布《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权利法案》)、《宽容法案》,英国国内政局开始趋于稳定,政治氛围也变得宽松,于是洛克结束流亡生涯,返回英国。威廉王曾力邀洛克担任英国驻普鲁士王国大使,洛克斟酌再三,婉言谢绝,最终只领了一份“上诉专员”(Commissioner of Excise Appeals)的闲差。流亡回国后的洛克闭门谢客,专心著书立说,他的主要作品《政府两论》《人类理解论》《论宗教宽容的一封信》相继公开出版。1690年,洛克回到家乡奥兹(Oates),潜心写作,相继完成《论降低利息和增加币值的后果》《论宗教宽容的第三封信》《教育漫话》《基督教的合理性》《使徒保罗书信的释义与注解》等著作。
1704年10月28日,72岁的洛克安详离世,生前以拉丁文拟就墓志铭如下:“他充满仁慈、敏锐、说服力、明智、精力、恒心和信念,世上仿佛找不到他那样的人,哪里也肯定找不到超过他的人,他努力不懈地捍卫着信众的自由。”(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47-8)
如果说《人类理解论》奠定了洛克作为哲学家的崇高地位,那么《政府论》则树立了洛克作为政治理论家的丰碑。《政府论》分上、下两篇,上篇副标题:“对罗伯特·菲尔麦爵士及其追随者错误原则和依据的揭露和驳斥”,下篇副标题:“论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以及目标”,上篇从反面“破”,旨在驳斥菲尔麦从父权制出发为君主绝对权威辩护的谬见,下卷则从正面“立”,意在阐述洛克自己关于政府统治正当性的新主张,上篇属于否定性评论,下篇则是肯定性阐述,上、下两篇主题彼此烘托,浑然一体。
读洛克《政府论》,我们这里采用商务印书馆瞿菊农、叶启芳两先生的合译本。
 
好的,关于洛克的生平与著述,我们就讲到这里。下一讲,我们将进入洛克关于统治正当性的讨论。
这里是西方政治文明之旅第20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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