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平行列传》_ 梭伦传

12.3 《平行列传》_ 梭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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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中读的各位朋友,大家好!读完了《吕库古传》,我们今天集中读《梭伦传》。梭伦(Solon)既是希腊立法家的象征,也是哲人的代表。希罗多德《历史》开篇梭伦与克洛伊索斯之间围绕人的在世幸福的对话,意味深长,耐人寻味。作为雅典历史上的著名立法家,梭伦立法与吕库古立法不可同日而语,吕库古眼见自己创制的法律在斯巴达深入人心,而且在之后维系长达500年之久,斯巴达因推行他的立法而迅速上升为希腊世界的一流城邦。梭伦立法(前594年)的初衷在于消弭雅典内部的纷争,但变法本身非但未兑现这一初衷,贵族与平民、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斗争反而变本加厉。眼见城邦陷入四分五裂,贵族嚣张傲慢,平民贪得无厌,忧国之士力劝梭伦乾纲独断,以僭主之专权行共和新法,借强力以行正义,但被梭伦断然拒绝,转而选择出外游历。梭伦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动机与其说是出于明哲保身,还不如说他出于对自身哲人心性的自我估计,在僭主与哲人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之举,正如刺瞎双眼后蜕变为哲人的俄狄浦斯毅然离开忒拜一样。


梭伦离开后,面对雅典日益变本加厉的内讧,庇西特拉图最终在雅典大权独揽,建立僭主政治,借助僭主威权推行梭伦立法。庇西特拉图家族僭主政权在雅典统治近50年之久。以公元前509年克里斯提尼民主改革为标志,梭伦理想中的贵族共和最终被克里斯提尼式的民主共和取代,梭伦宪法在雅典运行时间不足百年,其中尤其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梭伦的共和宪法在实践中是借助僭主统治维系的。不过,在雅典政治史上,梭伦宪法所代表的贵族共和国始终是雅典人挥之不去的理想。公元前411年,伯罗奔尼撒战争正酣年代,雅典寡头政变所要恢复的正是当年梭伦试图树立的共和政体,虽然寡头政权只不过是灵光乍现,民主政权复辟,但短命的寡头政权本身也算得上梭伦立法的回光返照。


普鲁塔克将梭伦与罗马共和国父普布利科拉(Valerius Publicola Publius)平行列传。


梭伦变法的第一项举措是颁布解负令,即规定现有债务一律豁免,禁止任何人放债以债户人身作抵押。然而,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对这一举措愤怒不已,富人抱怨自己血本无归,而穷人则抱怨未能得偿所愿。与吕库古这样出身斯巴达王族且权倾一时的立法家不同,梭伦出身中产,唯一可资倚重的是人们对他的信任,梭伦苦口婆心,从中斡旋调解,向雅典人痛陈利弊,最终使他们认识到该项法令的根本好处,梭伦也因此赢得雅典人的高度信任,被赋予修改宪法的自由裁量大权。


梭伦变法的第二项是废除过于严苛的德拉古法律。该法对一切犯罪行为均以死刑论处,小偷小摸与黩神犯、杀人犯一视同仁。梭伦认为该法过于严酷,只保留其中关于杀人罪的条款,其他均予废除。


梭伦变法的第三项是将雅典人按照财产多寡分为四个等级,即五百斗级、骑士级、耦牲(双牛)级以及雇工(泰特),前三个等级按照财产分配官职,雇工等级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只有作为公民大会成员或作为陪审员参与国政。梭伦这项改革的初衷在于实现阶级调和,在维持富人的主导权的同时,赋予普罗大众部分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有诗为证:我给了一般人民以恰好足够的权力,也不使他们失掉尊严,也不给他们太多;即使那些既有势力而又豪富的人们,我也设法不使他们受到损害。我手执一个有力的盾牌,站在两个阶级的前面,不许他们任何一方不公平地占有优势。185)梭伦还赋予每个公民为任何受害者申诉的权利,使公民之间彼此关心,相互同情。梭伦试图通过立法使富人与穷人各得其所,才德与数量各得其平,从而实现社会和谐,国祚永继。但这一依据财富等级对应政治等级的变法,本身就为后来的政治权力的不断下沉即民主化铺平了道路,成为雅典从克里斯提尼时代至伯里克利时代不断走向激进民主的开端。


为了防止民众势力的过于膨胀,梭伦进行的第四项立法便是设立战神山议事会(Areiopagus)即元老会议,议员由卸任执政官担任。与此同时,为了巩固传统氏族的地位,另设立四百人议事会,议员由雅典四个部落选出,每部族100人。重大事务在提交公民大会之前,须由四百人议事会事先讨论。而元老会议成为国家的一般监督者和维护法律的机构。在梭伦看来,元老会议和四百人议事会好像下了两个锚,就比较不会受到巨浪的震撼,民众也就会大大地安静下来。186) 


梭伦其他方面的立法主要集中在移风易俗方面,诸如:他规定国内如果出现党派分裂,那些以保持中立的名义坐山观虎斗的骑墙派将被剥夺选举权,意在促使每个人关心国务,荣辱与共;规定遗孀必须与丈夫的亲属结婚,以保持贵族血统的纯正;禁止女子陪嫁妆奁,杜绝买卖婚姻,男女结合应基于爱情和生儿育女,禁止老夫少妻式的婚姻;允许一定范围内的遗嘱赠与;杜绝妇女在公共场合的紊乱和放荡行为,成立妇女监察委员会,确保妇女在各种场合的行为举止合乎体面;父母有责任确保儿子学会一门手艺,以确保人人有生业,能够自谋生路;此外还制定历法,等等。


与并未形诸文字的吕库古立法不同,梭伦立法属成文法律,刻于库尔贝斯(Kyrbeis),立于王者柱廊(Stoa Basileios),宣誓一百年不动摇。然而事与愿违,在现实的利益面前,雅典人并不买梭伦的账。无奈之下,梭伦最终选择离开雅典,云游海外,先后游历埃及、塞浦路斯、吕底亚。人民领袖庇西特拉图最终攫取权位,在雅典建立僭主统治。可以说,作为立法家的梭伦在实践中遭遇彻底失败,他力图通过立法实现城邦正义的努力在现实面前最终落空,而法律要发挥效力,必须辅之以强力,进而通过教育将法律内化为公民的日常实践,这正是吕库古立法在斯巴达成功落地的关键。


早在梭伦开始编订立法时,来自西徐亚(Scythia)的阿那卡西斯(Anacharsis)就嘲笑梭伦指出:妄想用写成的法律来制止公民的不义行为和贪婪;这种法律好像蜘蛛网,只能缠住那些落在网上的弱者,但是遇到富人和权贵,就会被扯得粉碎。” 在参加了一次雅典公民大会集会之后,阿那卡西斯为之惊诧莫名,不由感叹道:在希腊人中间,聪明人有争讼,竟由蠢人来判决。171


晚年的梭伦一度准备撰写一部关于已沉沦的大西洲的寓言故事的巨著,意在讽谕雅典,后因年事已高,精力不济,只好放弃。希罗多德《历史》开篇透过梭伦与克洛伊索斯之间的对话,哲人表面在讽谕富丽堂皇的吕底亚帝国,实际上针对的正是镀金时代的雅典帝国,梭伦似乎就是希罗多德本人的化身,希罗多德似乎在借梭伦之口,向自己的朋友、雅典第一公民伯里克利隔空喊话。哲人柏拉图著《克里蒂亚》,重拾这则有关已沉沦的大西洲的寓言,揭示一个民族因富有而沉溺于奢侈,人们因追逐财物而美德尽失,因失去自制而最终走向毁灭。


 好的,这节课就讲到这里。下一节课,我们将进入普鲁塔克的《普布利科拉传》。


这里是西方政治文明之旅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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