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节课,我们集中讨论了亚里士多德政体类型学及其意义,这一节我们进入亚里士多德政体病理学及其救治。
对一般读者来说,一提到古希腊,脑海中浮现出的不是深邃的哲学、机智的戏剧、刚健的竞技赛会,就是共和城邦的有机整体、城邦公民的美德懿行,以及以“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为旗帜的民众对城邦公共事务的持续关切和参与……然而,上述种种,更多地是希腊尤其是雅典著作家智力创造的“理想国”,这一“理想国”尽管不失其永恒的智性光辉,但现实的城邦政治世界绝非“理想国”的对应物,它远非充满哲学和诗歌的“和谐田园”。
事实却是,在希腊世界,城邦之间战争频仍,彼此虎视眈眈,城邦集体经常面临生死存亡的严峻考验,领土被觊觎、民众遭奴役的悲惨时有发生;而在城邦内部,贵族与平民、富人与穷人之间内讧不断,城邦时刻有可能滑入内战泥潭而无法自拔,城邦政权频繁易手,政体屡屡更迭。哲学家探讨城邦正义的可能,立法家寻找能够消弭城邦内讧的法律手段,通过合适的政体设计实现城邦长治久安……诸如此类的努力恰恰折射出现实的城邦政治世界,并非和谐的田园,而是潜在的或显在的政治角斗场,其中始终弥漫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血腥斗争。《理想国》开篇智术师色拉叙马霍斯的如下言论:“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正义就是助友攻敌”,“不正义的事只要干得大,是比正义更有力,更如意,更气派”、“不正义既明智且有益”,梭伦有关“人不到临终的那一刻别轻言自己是幸福的”慨叹,等等,都毋宁是城邦集体险恶的政治生存处境在观念上带有悲观主义色彩的集中反映。
修昔底德透过《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将希腊世界分崩离析、城邦内部党争因他国介入而演化为代理人战争:伊庇丹努发生革命,民主党驱逐贵族党,流亡海外的贵族党投靠临近蛮族,攻击城内的民主党政权,后者向科西拉请援无果,转而向科林斯寻求支持,得到科林斯的积极响应。眼见科林斯试图左右伊庇丹努局势,科西拉坐不住了,便向流亡在外的伊庇丹努贵族党提供支援,进攻伊庇丹努政权……伊庇丹努城邦内部革命起先升级为科林斯与科西拉兵戎相见,进而促使希腊世界两强斯巴达和雅典的介入,最终在希腊世界迅速演化为一场旷日持久的全面战争。正是在科林斯与科西拉第一轮军事较量中,科林斯雪藏了交战中俘获的250名科西拉人,通过贿赂将这些人统统收买,进而伺机将他们送回科西拉,试图通过他们促使科西拉脱离雅典阵营,成为科林斯的盟友。科西拉随后便陷入激烈党争:以斯巴达、科林斯、科西拉贵族党为一方,以雅典、科西拉民主党为一方,将科西拉拖入一场空前惨烈的全面内战。
修昔底德对这场内战中科西拉人同胞相残的具体场景做了格外细致的描绘,他以格外沉重的笔调悲叹道:“这次革命是这样残酷;因为这是第一批革命中间的一个,所以显得更加残酷些。当然,后来事实上整个希腊世界都受到波动,因为每个国家都有敌对的党派——民主党的领袖们设法求助于雅典人而贵族党的领袖们则设法求助于斯巴达人。在和平时期,没有求助于他们的借口和愿望;但是在战争时期,每个党派总能够信赖一个同盟,伤害它的敌人,同时巩固它自己的地位;很自然地,凡是想要改变政府的人就会求助于外国。在各城邦中,这种革命常常引起许多灾殃——只要人性不变,这种灾殃现在发生了,将来永远也会发生的,尽管残酷的程度或有不同;依照不同的情况,而有大同小异之分。……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爆发了革命;在那些革命发生较迟的地方,因为知道了别处以前所发生的事情,引起许多革命热忱的新的暴行,表现于夺取政权方法上的处心积累和闻所未闻的残酷报复上。”(卷三第五章,页267-8)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内讧的一般原因在于围绕正义或平等观念上的分歧:平等主义者认定,只要拥有自由人身份,就应当在一切方面平等,这种平等毋宁是一种算数的平等;而寡头主义者则坚持比例平等(正义),认为某一方面(如出身或财富)高人一等,那么在其他一切方面同样如此。可见,无论是民主派,还是寡头派,他们都标举所谓“正义”(dike),实际上均是从党派私利出发的自我标榜,并非超越党派偏见的真正的正义(公道)。于是,现实中各城邦的政体,要么偏向寡头政体,要么偏向民主政体。内讧经常是以要求“平等”为口号,但对于什么是平等?分歧便接踵而至,一方坚持数值平等,一方坚执比值平等。原则上,人们都愿意接受政治权利的分配应当依照各人的价值。然而,一旦落实到实践中,大家的分歧便显而易见:“有些人就因自己有某一方面与人平等而要求一切平等;另些人就凭自己在某一方面有优胜就要求一切优先。由于人们各取两种不同的途径,平民和寡头这两个类型的政体就特别流行于世间。……一个按照寡头主义或平民主义(以财富或人数为凭),在任何方面要求一律地按照绝对平等观念构成的政治体制,实际上不是良好的政体。史实已经证明:这些政体都不能持久。……正当的途径应该是分别在某些方面以数量平等,而另些方面则以比值平等为原则。”(1301b- )
滋生不满进而引发内讧的主要原因,亚里士多德依据具体案例,将其归结为以下十一种:
1、利益未得其平:当权者行为傲慢,贪婪自肥,致使舆论哗然,众口喧腾,执政者因不称职,成为众矢之的,当权者丧失人心,政体的合法性进而遭到质疑。
2、名位荣誉未得其欲:人们丧失名位,必然心怀异志,眼见他人身居高位,备受尊荣,必然心生妒忌甚至怨恨。有些人配得,有些则全然不当得位。无论如何,两者都会导致内讧。
3、遭遇当权者的不公对待甚至凌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权倾一时,便高高在上,任性自为,引发人们不满,进而成为内乱的温床。对此,诸如亚哥斯和雅典,都施行陶片放逐法,旨在剪除有可能僭取权位的野心家,这当然是事后补救之法,而非未雨绸缪之道。
4、恐怖:即不法者唯恐其犯罪行为遭到惩罚,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抢先发难;或者如罗德岛城邦发生的,贵族派摄于平民派可能对自己造成危害,遂先发制人,密谋颠覆民主政权。
5、某些形式的特权或者僭越。
6、当权者的轻薄无能,因而遭到人心厌弃:寡头政体中,随着没有政治权利的人口日趋增多,人们感觉到自己开始人多势众,便对统治阶级心生轻蔑;同样,在民主政体下,由于统治阶级自己陷入混乱,执政乏力,公共事务瘫痪,必然遭到寡头集团的厌弃。在底比斯、麦加拉、叙拉古以及罗德岛,都发生过类似的情景。
7、邦内某些部分(阶级)势力过度膨胀,也会导致城邦政体的变革:如战争导致大量在籍公民死亡,新入籍的平民或农奴人口的增多,由于平民势力的影响日巨,原来的共和政体一变而成为实际上的民主政体。反之,由于富户的增加,财富的积累,民主政体也可能转变为寡头政体或门阀统治。
8、改变任用行政官员的方式,也可以在不经意间改变政体的模式,例如用拈阄取代选举,可以使寡头政体转向民主政体。
9、偶尔的疏忽也可能导致政体的变更,例如在尤卑亚,许多对于现存政体不满的人纷纷跻身要职,一旦时机成熟,他们便公开抛弃寡头政体,改行平民政体。
10、怠忽小节,终酿成巨大变革。如轻易取消担任官职者的财产限额,进入城邦的异族人口未能及时得到同化,而且增值迅速,导致新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的彼此仇视甚至内讧。
11、邦内各地域之间的彼此区隔或者差别,也是阻止城邦统一,导致内部失和的因素。地形上的阻隔,各区域人们观念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贫穷与富裕之间的差别,都会导致城邦陷入内讧甚至分裂。
内讧的恶例一开,便覆水难收,谬种流传,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革命成功者会在无形中鼓励并滋生出新的革命者。在大量历史案例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总结出如下历史教训:“任何人或团体——或为个人,或为执政机构,或为一部族,或为邦内任何一个部分——凡能与人争攘而树立其政治权力者,也会引起后人的争攘;由内讧而身居高位者可由两方面招致内讧,或是他人嫉妒他的荣利,或是自己贪得无厌,还想揽取更高的权力,于是就又隐伏者祸乱的动机。”(1304a-35)
在分析了城邦内讧和政体变革的一般根源和主要起因之后,亚里士多德分别考察了以下五种政体的兴衰之理和成败之道,它们依次分别是:平民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僭主政体。
平民政体之所以会发生倾覆,在于群众领袖(demogogues)的任性,他们依仗群众的欢呼,采取非法手段剥夺富户财产,驱逐世家名门。那些流亡者寄居海外,成群结队,勾结海外敌对势力,组织还乡团,伺机反攻,颠覆民主政体。
寡头政体遭到倾覆的途径主要有四:①、执政者对平民大众施行虐政,只要有人揭竿而起,便一呼百应,他们会立即被推举为首领。那些在寡头政体下得不到官职者,便趁机起事,煽惑群众,起而推翻寡头政权;②、统治集团内部失和,彼此倾轧,寡头人物便以为民做主的平民领袖自居,争相吹嘘并讨好民众,用金钱收买民心,贿赂民意,合力向寡头政体发难;③、寡头集团内部有人图谋做僭主,或拥护他人做僭主,伙同内外势力发动政变,推翻寡头政体,建立僭主政体;④、某些琐碎的原因或争讼而引发寡头集团内讧,遭到羞辱或失败的一方愤而造反,导致寡头政体倾覆。
贵族政体发生骚乱和变革的起因主要有五:①、由于该政体某种程度的寡头性质,权位仅限于狭小的范围,致使某些才德出众者无法得到名位,进而聚众叛乱;②、一邦之内一些人家财万贯,另一些人则贫无立锥,必然成为内乱的祸根;身居高位却依然心怀不满者,他们力图通过变革,实现权力独断;③、贵族政体若不能调和群众、贵要以及才德各自的权重,尤其是平民与贵族之间的平衡,政变就会发生政体所偏重的一方:“受有特惠的那一部分(要素)将进而增强自己所占的优势:于是一个共和政体便将变成平民政体,而一个贵族政体便将变成寡头政体。”(1307a-21)贵族政体也可能变成平民政体,共和政体也可能变成寡头政体;④、疏忽小节可能会成为革命的导火索,这在贵族政体中尤为常见。为了暂时的好处,修改成例,先例一开,其势头便难以阻挡,进而引发连锁反应,权力便顺理成章地落入改革派手中;⑤、一邦政体若与强邻的政体彼此敌对,或者与任何强大的城邦的政体扞格不入,便难以保持其固有的政体。
君主政体接近于贵族政体,而僭主政体接近于平民政体。君主往往出身贵族,其家族才德优异,功勋卓著,君主与贵族联合,对平民势力构成平衡。僭主出身平民,他们联合群众,对抗贵族,他们以“人民领袖”名义发迹,通过攻击权贵博取平民的信任。君主政体与僭主政体发生革命的情境有许多类似的地方。其原因大致包括:因遭受凌辱而引起的针对君主或僭主的私人仇怨,致使受辱者出于愤激铤而走险,发起针对君主的谋杀甚至叛乱;身负重罪怕被追究,进而谋杀君主;君主行为不检点因而遭人鄙薄,一旦时机成熟,密谋者便铤而走险;君主政体也会发生内部失和,要么王族内部彼此倾轧,要么君王自己逾越法度,妄图擅权自专。因此,保全君主政体的最有效途径在于君王保持温和谦恭,礼贤下士,不妄自尊大,更不能处处专断,这样做看似王室的权威减少了,非但不会遭到臣民嫉妒,反而更为人们爱戴,因而也更为长久。
僭主政体保全的途径有三:一种途径是针对国内那些杰出人物的。这是传统的由科林斯僭主伯利安德(Periander of Corinth)开创的僭术,即剪除邦内才德出众之人,对待民众,分而治之,软化其志气,钝化其锐气,这一僭术也是希罗多德笔下被俘后的吕底亚僭主克罗伊索斯推荐给居鲁士统治吕底亚的统治方略;
另一种途径是针对普通民众的。僭主需要在全国建立严密的舆情监测网,在全国各个角落布设密探,及时掌握各种场合人们的言论和行为,使民众养成奴颜婢膝的习性,使那些妄议者不敢指手画脚,臧否朝政。同时在民众中散播彼此猜疑甚至敌视的种子,使他们彼此猜忌,互不信赖,甚至离心离德。僭主可以使民众陷入贫困无法自拔,这样他们便没有条件心生造反之心。还可以使民众整日忙于生计,无暇过问政治,例如通过修建诸如金字塔、奥林匹亚神庙等这样的大型工程使民众忙于劳役。僭主还可以通过横征暴敛和发动对外战争,使民众不得休息,从而不得不对自己言听计从。君主有自己的扈从和友朋,而僭主往往孤家寡人,身边都是不值得信赖的妄图谋权篡位的野心家,所以僭主需要尽可能在家庭中倡导女权,鼓励妻子监督丈夫言行,放纵奴隶,诱使他们揭发主人的隐私。这与民主政体的“人民领袖”具有同样性质,僭主政体宠幸那些奴颜婢膝的佞臣,而民主政体也有自己的“佞臣”,即那些时常将“人民万岁”挂在嘴边的“人民领袖”。僭主宁愿结交外邦人也不愿与本邦人为伍,在他眼里,本邦公民对自己总是充满敌意;
第三种途径涉及僭主本人。僭主要想方设法自我伪装,在牢牢掌握权力中枢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僭主政体显得像君主政体,“一个僭主尽可依照王室的气象办事,至少可以装扮得像一位国王。”(1314b-39)僭主要在民众面前表现出爱惜国帑,施行个人收支、公共财务双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公款不做私房钱,处理公帑,使自己“表现出监护人或司库员的姿态。”(1314b-16)在个人修养方面,僭主本人也要做到不怒而威,保持令人敬畏的风度,熟习将兵打仗,给民众留下知兵善战的印象。在个人行为方面,僭主应做到行为检点,不染指其治下任何人的贞操,避免民间流传关于自己男女作风问题上的各种流言蜚语,管好自家女人,使其循规蹈矩,禁止其四处招摇,卖弄摆阔,惹人憎厌。在享乐方面,僭主还应当克己自持,廉洁奉公,即便不能完全做到,至少要在世人面前表现得节制有度,俨然君子之风,这样民众就没有口实藐视僭主的威仪,更不敢轻举妄动。僭主有必要修建富丽堂皇的公共设施,将自己在民众心目中树立为公共利益的监护人,而不是专制的主宰。僭主奉祀神明时要尽可能显示自己的虔诚,同时不要被人认为是愚昧迷信。僭主奉天承运,民众便对他爱戴有加,敬畏有加,论功行赏,恰如其分,“凡加恩行赏,授予名位,都应亲自施行;但一切罪罚则应由属官或法庭判决。”(1315a-6)若有加官进爵,不妨多人并举,使他们各思奔竞,互伺短长,不可纵容某一豪健之人,致使尾大不掉。免去某人要职,应当逐步行动,和风细雨,避免暴风骤雨。僭主应避免暴戾行为,切忌滥施刑罚,避免伤人自尊,损人财产,引起盛怒,进而惹火烧身,遭人憎恨。
关于僭主的维护之道,亚里士多德最后做了如下总结:“一个僭主,在他的人民面前,应表现为大众的管家或本邦的仁王,而不是一个专制的僭主。他应表现自己不重私利而为万民公益的监护人。他应以克己复礼为平生素习,万事不为过分。他应交友于著名人物而同时也要求取平民群众的好感。应用这些办法,他不仅无须压抑其人民的精神意志,那些被统治的群众可以保全较好的品质,他的统治也可称为较高尚而值得受人欣羡的体制;而且他自己也因此不再是被人民所恐怖和憎恨的目标了。还有,他的统治既可因此较为持久;自己的习性也必日趋善良,即使不容易达到全善,至少可得半善,要是说他已转成半善半恶,那么至少已经不是全恶的了。”(1315b1-10)亚里士多德曾将政体归为三“正”三“变”计六种政体,但在实践中,所谓正态政体,即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更多地是理论形态,它们正是立法家用以审视变态政体的借镜。而在现实政治世界,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才是政体的常态,立法家和政治家所能做的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面对不完美现实的前提下,寻找戮力改进的可能途径。
表面看来,上述诸端似乎是亚里士多德对僭主的进言,实际却更多地是亚里士多德对现实政治中僭主们的规劝。作为立法哲人,亚里士多德深知,僭主本质上永远是僭主,僭主永远不会如柏拉图所期冀的能够被改造成哲人王。僭主实施的所有善都是外部性的,他给民众带来的好处本质上都是维护自身权位的手段。对僭主来说,所谓“为人民服务”,本身并不构成目的本身。在这里,立法哲人亚里士多德对僭主的规劝与色诺芬《希耶罗或僭政》中诗人西蒙尼德对僭主希耶罗的规劝形成耐人寻味的呼应。帝王师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为自己安排的角色,为后来著述《平行列传》的普鲁塔克、进言“新君主”(僭主)的马基雅维利树立了至高的精神典范。
好的,这节课的内容就讲到这里。下一节,我们将集中讨论幸福城邦与公民德性。
这里是西方政治文明之旅第9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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