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公开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14.非公开发行
(1)向≤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
(2)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238.41万4232
名师出高徒 向上有高途
1.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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