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五 取得职业资格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决定了劳动工资的不同

46、五 取得职业资格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决定了劳动工资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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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取得职业资格的可能性大小不同,决定了劳动工资的不同
对于学习者来说,取得各个职业资格的可能性大小是不同的。人们几乎都能够成功地从事大部分的机械职业,却没多少把握能从事自由职业。比如,把小孩子送到鞋匠那里,他无疑能学会制鞋;但是,如果小孩子被送去学法律,那么他精通法律并靠这一行业养活自己的概率只有二十分之一。
以每个人都有机会中奖的彩票为例,中彩者所得到的,是未中者失去的全部。当学习一种职业的成功者只有一人,不成功者却有二十人时,这一成功者所得到的,就是不成功的二十人应得却得不到的全部。因此,对一个将近四十岁才从职业中取得收益的律师来说,他所获得的收益,不仅要能补偿他受教育所花的长时间和高费用,还要能补偿另外二十人的教育时间与费用。律师有时会收取高额费用,但其应得的报酬必然不止这些。
计算一下某地鞋匠或织工这类普通工人的可能年收入和年支出,就会发现他们的收入一般比支出要多。用同样的方法,再计算一下律师及各法学协会见习律师的年收入和年支出,就会发现他们的收入只占支出的一小部分。即使你尽量提高律师们的年收入,同时尽量减低其年支出,也还是这种结果。因此,法律这张彩票,其中奖机会并不是完全公平的,它和其他许多自由职业和荣誉职业一样,都得不到充足的金钱。
虽然这些职业的出路令人气短,可它们依然是豁达磊落者追逐的对象。鼓舞这些追逐者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名誉心,追逐者都希望做这些行业的状元;二是天生的自信心,一切追逐者都或多或少地对自己的才能甚至运气充满了信心。
在一种要做到平凡地步都不容易的职业,如果一个人能够崭露头角,就说明他是天才或具有卓越的才能。这卓越的才能所博得的赞赏,就是他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赞赏的程度越大,这部分报酬就越大。这种赞赏,在医生的报酬中占了大部分,在律师的报酬中占的部分更大,在诗人或哲学家的报酬中几乎占了全部。
如果谁能取得另外几种相当适宜而优美的才能,就一定能博得相应的赞赏。但是,如果拥有某种才能的人靠这种才能来谋取利益,就会被存有偏见的世人认为是公然出卖灵魂。所以,靠这种才能来谋利的人所获得的金钱,除了得足够补偿他学习这种技能所花的时间和费用之外,还得足够弥补他的声名损失。演员、歌唱者和舞蹈者的报酬之所以会那么高,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种才能罕见而美好,二是运用这种才能会蒙受声名损失。我们在鄙视某人人格的同时又因为其才能而给予其相当优厚的报酬,乍看起来似乎极不合理。其实,他们凭借才能所获得的优厚报酬,只是他们的人格被鄙视的一种补偿。
如果世人改变对这些职业的偏见,那么他们的金钱报酬也会减少。因为,这些职业偏见一旦消失,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就会更多,因而其劳动价格势必会因为竞争而快速降低。这类才能,虽然不同于一般才能,但也绝对没有世人想象的那么稀罕。其实,很多人都完全具有这种才能,只是他们不屑于用这种才能来谋利而已。如果运用这种才能来谋生不至于使名誉受损,就会有更多的人能获得这种才能。因为,大多数人都是过于自负的。这种自负由来已久,被历代哲学家和道德家称为“人类的通病”。
但是,有识者却没有关注世人对自身运气的不合理猜测。世人对自身运气妄加猜测的现象,比其对自身才能过于自负的现象更加普遍。一个身体健康、精力旺盛的人,难免会自信自己有好运气。每个人在评价自身得利时,都会或多或少地向高处倾斜;而大多数人在评价自身损失时,则往往会向低处偏移;身体健康、精力旺盛的人在评价自身损失时,很少会向高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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