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托育难,“带娃上班”之外还能做些啥 | 新京报快评

解决托育难,“带娃上班”之外还能做些啥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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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的公司!”近日,又有公司因允许员工带娃上班,引发网友热议。

据陕西网白鹿视频报道,浙江杭州葛女士晒出自己带娃上班的消息,并表示公司老板非常好,很喜欢小朋友。当天她带着宝宝去公司,老板还主动给娃拿了很多公仔。同事们遇到特殊情况,也会偶尔把娃带到公司来,非常人性化。当然,孩子们也都比较大了,不会因吵闹影响爸爸妈妈工作。

对此,不少网友都颇为羡慕,感叹“别人家的公司”这种人性化措施,解决了员工的带娃难题。然而,这是其他大部分公司都难以做到的。除了少数有条件的公司,大部分公司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都不会允许员工带娃上班。

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到2025年,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即总托位数630万个。

在当前这种普遍托育难的背景下,一些企业能从员工角度出发,允许员工带娃上班,甚至专门开设托育所,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托育服务,是值得肯定的。但这并非企业职责所在,要整体解决托育难问题,不能靠公司,仍需政府承担起主体责任,为0-3岁婴幼儿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事实上,随着出生人口的减少,我国各地幼儿园都出现了生源短缺的问题,这正是解决托育难的好时机。可以把幼儿园多出的学位作为托位,为2-3岁、甚至1-2岁的幼儿提供托育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也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从现实看,随着适龄幼儿的减少,几乎所有幼儿园都具备了招收2-3岁幼儿的条件。

这一解决托育难的思路很清晰,但在一些地方却难以推进。原因在于,幼儿园由教育部门分管,托育则由卫健部门负责。于是,不同部门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在幼儿园学位多出来的情况下,各地还在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甚至进行了不同的探索尝试。

比如,广东近日就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妈妈岗”,主要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照顾工作和育儿。

设立“妈妈岗”的政策初衷,就是让部分妈妈既能上班,又能照顾孩子。但是,这与允许带娃上班一样,“妈妈岗”也是有限的。小托育背后蕴含“大民生”,缓解托育难,仍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

因此,在当前情况下,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无疑就是针对当前存在的幼儿园学位“多出来”,与托位数“严重不足”的问题,及早建立起协调机制,以托幼一体化思路进行系统应对。

这方面,北京、上海的做法可以借鉴。2022年发布的《北京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加大托育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学位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积极支持幼儿园举办2-3岁托班”。

上海则对推进托幼一体化进行了专门立法,于2022年制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此统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目前,上海全市近1000家幼儿园开设了托班,占全部幼儿园的60%。上海方面更表示,所有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幼儿园,都要做到托班“应开尽开,能开尽开”。

一方面,幼儿园可提高师幼比、减少班额,推进小园小班建设,以此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可把幼儿园多出的学位,用来招3岁以下的幼儿,对幼师进行适应托育的相应培训。

当然,对幼儿园招收的2-3岁幼儿,也要给予一样的生均经费拨款,保障幼儿园的办学经费。这无疑才是解决托育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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