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金句摘抄
17、除了用宗教情感称呼它之外,我再也找不出更好的名字了。
这种情感有着非常简单的特点,例如崇拜某个具有至高威信的人,对于生命所必不可少的力量的畏惧,盲目服从它的命令,没有讨论其信条的能力,散播这种信条的愿望,倾向于把所有它们不能接受的人看作敌人。无论这种情感涉及的对象是一位不可见的上帝、一块木头或是石头偶像,还是一位英雄或是一个政治观念,只要它表现出了以上所说的特点,它就总是会保持宗教的本质。它还会在同等程度上展现出超自然和神奇的因素。群体会下意识地将一种神秘的力量等同于一时唤醒他们热情的政治信条或获得胜利的领导者。
18、那些决定这些想法和信念的因素有以下两种: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
间接因素是那些能够令群体接受某些信念,并且使其彻底不能再接受其他的信念的因素。这些因素为以下情况的出现准备了基础:突然出现以一种力量和结果都令人感到惊异的全新想法,尽管它们的自发性只是一种表象。一些想法在群体里的大爆发和实践,有时看来会显得很突兀。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产生的结果,在它的身后必然能够找到一种持续良久的准备性行动。
直接因素是这样一些因素,在这种漫长、具有准备性的工作的延续当中,它们可以成为实际说服群体的资源,但是如果没有那种准备性工作,它们也就发挥不了作用。也就是说,它们是能够让思想采用一定形式,并且能够让它产生某种结果的因素。集体突然之间打算采取的决定,就是由这些直接因素引起的。一次骚乱的爆发,或一个罢工的决定,还有普通的民众赋予某人颠覆一个政府的力量,都可以归因于直接因素。
在所有伟大的历史事件中,我们都可以发现这两种因素在交替作用着。我在这里只援引最引人注目的历史事件之一,法国大革命的间接因素包括哲学家的文学作品、贵族的苛捐杂税以及科学思维的进步。有了这些准备,群体的思维能够轻而易举地被类似演说家的演讲,以及宫廷对微不足道的改革进行抵抗的直接因素所激怒。
19、民族是由历史创造出来的一个有机体,就像其他的有机体一样,它只能通过缓慢的遗传积累来调整自己。
20、如果没有传统,无论是一个民族的气质还是文明都不会被创造出来。因此,自从人类存在以来,就有两个重要的顾虑,一个是建立一种传统的网络,另一个是当它有益的成果失去光芒而变得无比破旧时,人类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摧毁这种传统。没有了传统,文明就不可能存在;如果这些传统不被破坏,也不可能出现人类的进步。困难,在稳定和多变的状态之间找到平衡是非常困难的。倘若一个民族使自己的习俗变得根深蒂固,不被动摇,不再发生改变,那么它就会变得跟中国一样,无法改进自己。狂暴的革命在这种情况下是不会产生任何效益的,由此产生的结果,要么是打碎的锁链再一次被拼接在一起,将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完好地展示出来,要么是对破碎的东西不予理睬,衰落很快就会被无政府的混乱状态所取代。
21、在我们的内心深处统治着我们的,是那些不可见的主人,它能够安全地规避所有反抗,只能在数百年的时间里被慢慢地磨损。
22、时间对于社会问题就如同对生物学问题一样,它是最有力的因素之一。它是唯一的真正创造者,也是唯一的伟大破坏者。积土成山需要时间,从地质时代模糊的细胞到产生出尊贵的人类,也需要时间。几个世纪的运作足以转变任何惯常的现象。人们正确地认为,如果一只蚂蚁有非常充裕的时间,它也可以铲平勃朗克山。倘若有人拥有可以随心所欲改变时间的魔力,那么他就拥有了信徒给予上帝的权力。
23、具体来说,群体的意见和信念是由时间准备好的,或是它至少为它们准备了可以生根发芽的土壤。这就是为什么一些观念可以在某一个时代,而不是其他的时代里实现。是时间把信仰和思想的无尽碎屑积累起来,从而使某个时代产生出它的观念。这些观念并不是随随便便或是偶然成长起来的,它们都深深根植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正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如果想要了解它们的起源,就必须研究它们的过去。它们既是历史的儿女,也是未来的母亲,但是,它们始终都是时间的奴隶。
24、制度可以补救社会的不足,国家的进步是制度与统治得到改善的结果,社会变革可以通过颁布法令来产生效力——我认为这些观点仍旧被普遍接受。它们是法国大革命的起点,今天的社会理论也是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最持续不断的经验并没有撼动这个重大的谬见。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竭尽全力证明它的荒谬,可都是无功而返,然而,他们却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因为法律条文的重作而被改写。一个民族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制度,就如同它不能随意选择自己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一样。制度和政府都是种族的产物。它们并不是某个时代的创造者,而是由时代创造出来的。对于各民族的统治,并不会依照他们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是他们的性质决定他们要被统治。建立一个政治体系需要数百年的时间,同样地,改变它也需要同等的时间。制度没有固有的优点,从它们自身来看,它们既不好也不坏。那些在特定的时刻对一个国家有益的制度,对另一个国家或许会极为有害。
进一步说,一个民族没有彻底改变它的制度的能力。毋庸置疑,在暴力革命的代价之下,它能够改变其名字,但是它们的本质丝毫未被改变。名称只不过是毫无用处的标签,历史学家在研究更深层次的史实的时候,往往会忽略它们。也正因为如此,英国,这个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 [插图]依旧生活在君主制的统治之下,然而,总是表现出嚣张气焰的最具压迫性的专制统治,却是存在于那些原隶属于西班牙的美洲共和国,尽管它们都拥有共和体制的宪法。各民族的命运由它们的性格而不是它们的政府所决定。我曾在之前一本书中,通过举出明确的事例来证实这一观点。
25、倘若打算说明各个民族的法律和制度能在多大程度上表现出各个种族的需要,完全没有必要猛烈地改变它,而要对它逐一进行审查。例如,就中央集权制的优势和劣势而言,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哲学上。但是,当我们看到,一个由不同种族组成的国家用了一千年的时间努力维护这种中央集权制;当我们看到,一场目标是摧毁一切制度的伟大革命,也不得不尊重这种中央集权制度,甚至让它得到进一步强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承认它是迫切需要的产物,承认它是这个民族的生存条件。至于那些声称摧毁这种制度的政治家,我们应该对他们那可笑的心智水平感到惋惜。倘若他们在这次的尝试中得以成功,那么他们的成功会很快成为爆发一场可怕的内战 [插图]的信号。又会立即带来一个比过去更具备压迫性的全新的中央集权制度。
26、不能从制度里寻找深刻影响群体思想的方法。当我们看到一些国家,例如美利坚合众国,在民主制度下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繁荣,而反观另一些国家,例如那些以西班牙人为主的美洲共和国,在极为相似的制度下,却处于一种可悲的无政府状态中,我们应当承认,这种制度同一个民族的伟大和另一个民族的衰落并无任何关联。群体是由他们的性格所掌控的,那些不是由群体的内在性格塑造而成的制度,都不过是一件借来的衣服,一种短暂的伪装。
强老师,很欣赏你的观点和声音,期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