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马锡五审判方式”绽放穿越时代的法治光芒 | 新京报评论

让“马锡五审判方式”绽放穿越时代的法治光芒 | 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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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刚过谷雨,万物蓬勃生长。

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4月22日,新京报社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幕,“论法有方”客户端同步上线。基地揭幕和APP上线仪式在新京报社举行。

线上客户端与线下实践基地,相加相融,从专业的视角出发,探寻法治初心,传承红色基因,为法律资讯传播、普法宣传教育、实际法律问题解决、法律学术交流等提供专业平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论法有方客户端,是新京报2023媒体融合十大行动之一,也是一个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新载体。

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揭幕,则意味着以马锡五为代表的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经验有了进一步传播、弘扬的主渠道,教学相长的“主阵地”,有利于为全社会法治建设注入正能量,为司法为民实践开辟新天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

80年前,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走进田间地头化纠纷,解决了很多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和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时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其出现和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案件,减少争讼促进团结。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马锡五审判方式也影响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其中许多具体原则和做法以后被直接运用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眼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如火如荼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如何落地,思想伟力怎样化为实践硕果,是各地都在琢磨的大事,也是关系主题教育能否“走深走实”的重要命题。

“马锡五审判方式”创建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就地解决纠纷模式,为人民司法工作树立了一面旗帜,背后体现的司法为民理念和创新精神,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贯穿历史的影响力。

可以说,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学习、传播,对其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发展,就是新时代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就是促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的有力抓手,不仅丰富了主题教育实践形式,也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应用场景的注脚。

司法有着重如山、坚如石、明如镜、平如水的文化内涵,在坚持“执法如山”理念的同时,也需“执法如水”,使司法治理刚柔并济,最终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

这要求,司法工作不应只有庄严肃穆的审判庭、穿着严整的法官、律师。从便民利民的视角出发,其工作形式本应有更多样的呈现、更灵活的探索,进而通过畅通司法公开的渠道,帮更多人解开心头疙瘩,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实现国法天理人情的统一。

这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启示意义所在,不囿于形式所限,不在办公室里等案子,而是把解决问题的端口前移,到群众身边,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听民声、解民情,积极履职,延伸服务。

这就打破了司法人员高高在上的刻板印象,打消了人们打官司的畏难情绪,降低了诉讼门槛。于社会治理而言,这也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被“活学活用”的体现。

而其中贯穿的不敷衍、不拘形式、不怕麻烦,坚持“办案要走群众路线”的精神,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际,更是绽放出穿越时代的光芒。

主题教育正当时,“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的马锡五已具有了更强的示范意义,“马锡五审判方式”也就有了普遍意义上的实践价值。

因此,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揭幕和“论法有方”客户端同步上线,不只是媒体、高校和职能机构,推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具体动作,也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的自觉行动。

找准“小切口”,才能服务“大发展”,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价值的挖掘和延伸,无疑有助于让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具体工作中开花结果,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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