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街头开庭审案,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灵活呈现|新京报快评

法官街头开庭审案,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灵活呈现|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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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张法官和律师、当事人在街头席地而坐开庭审理案件的图片,引发公众关注。

据报道,这一幕发生在11月23日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当时审理的是一件民事经济纠纷案。因昆明市疫情防控政策的突然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和律师无法进入法院开庭,法官于是采用这种方式来审理案件。

因此,把法庭从审判庭搬到了法院门口,是法官本着为当事人着想,应对特殊情况的特殊做法。否则,这场原定于这天的庭审,很可能被迫延期。

这张席地而坐的开庭照片,也让人联想起一位老法官——马锡五。

80年前,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经常下乡,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解决了很多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因而受到群众欢迎。此后,这种贯彻群众路线、体现务实风格的办案方法,也被人们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不可否认,司法审判需要一定的仪式感。庄严肃穆的审判庭,严谨细密的诉讼程序,穿着严整的法官、律师,无不给当事人留下法治公正、司法威严的深刻印象,同时也彰显法律尊严。在一些欧美法系的国家,法官延续头戴灰白色的假发,身着红底白边的法官袍,也正是为了向公众传导一种不徇私情、公正独立的讯号。

近年来,我国审判场所等硬件设施取得了长足进步,一些地方新建的法院大楼、审判庭庄严气派,法槌、法官袍、律师袍等也渐成标配。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程序规定,也进一步推动庭审向规范化、仪式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庭之上只能“阳春白雪”,法官审判案件只能“正襟危坐”。

司法审判是关系公众的社会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宗旨。当年,马锡五之所以走出办公室,在田间地头开展审判活动,正是因为他知道,人民群众劳动生活的地方,才是最需要司法审判的地方,也最能体现司法活动为人民服务。

而今,当事法官不拘一格、因时而变,在街头开庭审案,这种更为简易灵活的审判方式,也正是考虑到了当事人的现实需要,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司法审判通过案件的审理,不仅要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也是一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的过程。当年,马锡五采用“座谈式”而非“坐堂式”审判,同样是播撒法律知识的种子。

当然,简易灵活并不等于任性简化。即便是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也都有明确的法律规范。

当年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虽然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但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再看如今的法官街头开庭审判,“质证、调查事实这些程序都完成了”“辩论是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也说明了因时而动的司法服务,也必须保证质量。

当前,各地疫情严峻,政策调整快,司法审判也不妨根据广大公众的司法需求,适时作出调整。比如,很多法院都采取了线上审理的方式,尽量不因疫耽误案件审理。

此次,法官街头席地而坐开庭审判,不只是延续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也是法治中国的一个精彩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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