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德娜:秋日之光(2)

芮德娜:秋日之光(2)

00:00
11:38
芮德娜则始终是完整的(以至于似乎没有什么能真正伤害到她,束缚住她)。这种反差也表现在对他们夫妇各自外遇的不同叙述手法上。在维瑞这里,一切都遵循传统的出轨模式:从派对到餐厅到床上。就像“一部有着愚蠢片段的电影,但却仍然令他们沉迷”——也令我们沉迷——那些场景虽然老套,细节上却显得古老而新颖,并带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穿透力。(最好的例子是,做爱后,维瑞给卡亚放水洗澡,他看着她滑入浴缸。“水怎么样?”他问。“像又一次做爱。”她答道。)再来看看芮德娜。十月的一个黄昏,杰文,他们的家庭朋友,带着礼物前来拜访。他跟维瑞寒暄,跟孩子们逗趣。他接过芮德娜递来的餐前酒。然后,突然,毫无铺垫,毫无过渡,出现了这样一段:
午间,一周两次,有时更多,她躺在他床上,后屋一个安静的房间。她枕边的桌上有两只空玻璃杯,她的手镯,戒指。她什么都没戴,双手赤裸,手腕也是。
随后是一连串流畅的,新浪潮电影般的场景交叉切换:温馨的家庭画面与激情的午后幽会平行推进。一边是喝酒,聊天,给壁炉生火;一边是呻吟,扭动,拥眠。一边是“她看见他在自己高高的上方。她双手扯紧床单”;一边是杰文蹲在壁炉前,“火升起来,发出噼啪声,在粗重的木块间窜动”。这或许是小说史上对外遇最冷酷、最令人震惊的描写之一。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这种震惊的并不是芮德娜的行为本身,而是她对这一行为的态度——以及与之对应的奇特叙述方式:如此平常,如此自由,简直就像季节转换——无比自然,却又带着生命自身那种永恒而本质的神秘。
与维瑞的犹豫、惊慌和空虚相比,这就更值得惊讶。同样是婚外情,芮德娜却显得自在、安宁、充实。她的出轨似乎拥有某种纯真,使其不只是情欲那么简单,而更接近于某种修行(以至于我们用通奸这个词都会感到别扭)。似乎她通过不忠做到了另一种忠诚:忠于充满存在感的生命力——为此她几乎可以不顾一切。(也许除了孩子,这是唯一对她有效的世俗规则,但那是因为“在所有爱中,这才是真正的爱”、“最好的爱”。)这种忠诚甚至还有一个不乏讽刺的体现。虽然不断地更换情人,但你会发现,在一定时期内,芮德娜的身心只属于某一个人,也就是说,她不会跟任何别的男人做爱——即使那个人是她丈夫。“他们睡觉时仿佛彼此订过协议;俩人连脚都不会碰。”“不过的确有协议,”后面紧接着写道,“那就是婚姻。”
除了婚姻,芮德娜——实际上也是这部小说——的另一个蔑视对象是政治。当然,这里指的是广义上的政治,即对时事或真或假的关注。这也是一种规则:无论个人还是作品,当其对自己的时代背景采取全然漠视的态度,都会面临道德上受谴责的危险。在这点上,《光年》几乎达到了现实主义小说的极限。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所有重要时事,从越战到刺杀肯尼迪,从登月到古巴导弹危机,从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到披头士,在书中都无影无踪——就像从未发生过。取而代之的是精美的晚餐、钓鳟鱼、插花、塔罗牌、在雪莱住过的英国小镇散步、《天鹅湖》、莫扎特、瑜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古雕像……这不禁让人想到另一部美国小说,《斯通纳》。一如《光年》,它对时代的漠然也同样令人侧目(而且它也同样一度被严重低估)。不同的是,大部分时候,拥有大学终身教职的斯通纳都是在被动接受(就像穿着防弹衣),而在芮德娜这里,一切都是开放的,裸露的,主动的。我们会有一种感觉,《光年》中的道德和时代感之所以缺失,纯粹是因为芮德娜抛弃了它们,她根本不屑于遵守或谈论它们,因为它们不符合她的品位,因为它们“毫无意义;总能应付过去”,因为,归根结底,它们不是“生活的本质”。
但问题是,究竟什么才是生活的本质?“食物,床单,衣服”这个回答显然无法让人真正满意。而且我们也必须提防“品味”这个词——它往往让人联想到虚荣、做作和附庸风雅。(还有什么比“品位”这个词更没有品味吗?)这个词缺乏力量、反叛和创意。而这些正是芮德娜的特质。所以也许更适合她的词是“风格”。在她极具风格化的世界里,没有世俗规则的位置。她有自己的道德和时代,自己的标准和规则,而简单地说,那就是竭尽全力,“如你想象的那样去生活”,去感受生活最深处的本质,以及随之而来的意义。于是我们又回到了那个问题:什么是生活的本质?随之而来的意义又是什么?事实上,这也是我们在阅读《光年》时所面对的问题:什么是这部小说的本质?这些连绵不绝、精妙绝伦的场景意义何在?
一个美丽的谜。
谜底也许隐藏在十七世纪的荷兰。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荷兰”这个词出现在小说的第一页(但仅此一次):“这里曾属于荷兰。”“这里”指的是纽约哈德逊河流域——芮德娜和维瑞的家就在河边——它于十七世纪最早由荷兰人开拓为定居点。正是这一时期的荷兰人,不仅创建了《光年》中的故事发生地(纽约),而且还以一种隐秘的方式——或许连作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对应着这部小说的美学风格。那就是十七世纪中期到末期,以维米尔、伦勃朗、哈尔斯为代表的荷兰风俗画派。法国学者茨维坦·托多罗夫,在他论述这一画派的杰作,《日常生活颂歌》中指出,是荷兰风俗画将绘画第一次彻底“从宗教画中解放了出来”,使那些最普通的日常活动——切洋葱,戴项链,看信,甚至发呆和打瞌睡——成为“完全独立的主题”,“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尊严”。而且,由于这种对日常生活的描摹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也后继无人)的高度,散发出一种几乎接近神秘的生命力,以至于“荷兰绘画似乎实现了某种等级上的颠覆……画家发现,即使最微不足道的事物,最平淡无奇的举止之中都可能存在美……凭借他的画笔,他能够向人们表明,物体值得拥有美学甚至伦理上的赞美”。
这几乎就已经解答了《光年》之谜,不是吗?为什么那些场景描写的无比美妙竟然会让人迷惑?因为它们“实现了某种等级上的颠覆”。它们颠覆了正常的文学制度。那些日常生活场景——起床,做饭,开车,聊天,在海滩上,在餐厅,在朋友家——的存在(及其美妙)不再是为某个主题服务,它们本身就是主题。它们没有(也不需要)任何内在意义,它们本身——它们散发出来的美和愉悦,就是全部意义。它们“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尊严”,散发出一种特殊的光芒:“海发出隐约的轰鸣,仿佛在玻璃杯里”。“河流是一种明亮的灰色,阳光看上去像鳞片。”做爱时动作“带着某种庄重、残忍的缓慢”。小马的耳朵“是暖的,硬得像只鞋”。圣诞树“枝叶茂盛如熊皮”。而书中随处可见的对话场景流畅而极具节奏感(有时几乎像诗),它们既像真正的聊天(似乎什么都说了,又似乎什么都没说),也像最好的聊天(其间常常闪现着令人回味的睿智,例如:“冷漠带来幽默”。)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