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罚分明
赏罚分明,体现了褒扬贬抑,指示了人们行动的方向,强化正当的进取,弱化错误的选择。赏罚分明,给人以精神上的满足或抑制,它通过奖赏,肯定了人才的劳动价值乃至人生价值;通过惩罚,否定了一些错误行为和消极因素。赏罚分明,是人的利益所在,如果赏罚不明,会产生相应的危害。商鞅说:赏罚不明,就好比任重道远而无牛马,济大川而无缸楫。他指出赏罚不明就等于失去了事业成功的基础和希望。唐代元结《辩惑》强调了赏罚并用的重要性:“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则乱。”指出了赏罚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赏罚分明,必须讲究科学方法,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原则。赏罚据实:惩罚与奖励,是领导工作的两件利器。但是在做出惩罚决定时,其先决条件是弄清事实。只有事实清楚后的惩罚才会做到掷地有声,又稳又准。事实是难以捉摸的东西,它们会被形式所掩盖。领导必须分清事实与怀疑之间的界线,必须创造让大家看来是公开、诚实、信任的气氛。事实的真相也是难以捉摸的,它并不是在一张纸上提供一套简单的事实,而是穿着多彩的外衣。我们很少能一眼看出真相,所以必须从不同的角度去看问题。如果从单一的角度去看问题,难免出现失误。为了成功地做好事情,必须首先弄清事实,不受外界各方面的影响。如果故意误导,带有偏向,不将事实弄清,领导的威信将大受影响。不但受到惩罚的人满腹委屈,其他明白真相。的人看在眼里,也会替他鸣不平。对待事实问题,还必须区分事实与观点的不同。很多人容易将这两者混淆。例如,他们喜欢将“某人懒惰”、“某人没有竞争性”等作为事实。某人很少主动帮助别人是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懒惰者。关键是要抓住核心的事实,能够面对挑战和展开详尽的调查。弄清了核心的事实,才能更好地做出有效的决定, 赏罚一致:惩罚和奖励的目的都是为使人更努力地工作。但有时候,由于某些制度或程序的障碍,造成所需要的行为与所。惩罚或所奖励的行为之间不一致,因此也无法达到最初目的。一位年轻的工程师想请3天假去陪家人郊游,但他的领导没有批准,因为
部门最近的工作很紧张,工人们每天都要加班,连星期六也不能休息。有一天,这位保持最高迟到记录的工程师又晚到了30分钟。领导对此十分生气,警告他:“如果你再迟到一次,我将让你停职3天并扣除工资。”你猜第二天谁迟到了?还是这位工程师!那位工程师听到这一警告,为这一难得的机会而沾沾自喜。他终于可以实现自己郊游的愿望了。于是第2天,他故意去得很晚。如其所料,他被停工3天,扣除3天工资。但他可以出去与家人一起郊游了,满足了自己的需求。那位领导也自以为做得正确,他“正确”地维护了管理制度,但部门的工作还是无法按时完成。以上事例中领导者按常规办事的做法,造成了惩罚行为与惩罚效果的严重脱节。这位领导者敲的警钟最后还是没有敲到实处,反而正中那位工程师的下怀。奖励也是一样,有时造成奖励行为与奖励目的的脱节。领导奖励什么行为,将会得到更多这种行为。虽说赞扬与抚慰是经常性的行为,但也应注意不要奖励所不该奖励的。如果那样,领导将不会得到自己所希望的东西,而是得到所奖励的东西。譬如不慎奖励了一个人,是他投机取巧的工作瞒过了领导的眼睛,那么这种投机取巧行为将被纵容滋长起来。赏有信,罚必果:“信赏必罚”是领导者遵循的用人法则。信赏必罚的重点在于及时和适度。立刻施行,大家才会知道效法和整惕。所谓“适度”,就是奖惩的程度要适当。大功大赏,小功小赏;大过严惩,小错薄罚。在公平的范围内处理得让人心服口服,奖惩才有意义。如果因为私心,小功给大赏,或是大过而薄惩,引起的后果可能比不处置还严重。 功过不抵:赏罚分明,不但指对不同的人该赏则赏,该罚则罚,还指对同一个人的不同事件该赏则赏,该罚则罚,决不能功过相抵。理由是:第一,任何人都有其功,也有其过,如果功过相抵,就容易导致功过混淆,毫无界限。公元1126年,金兵攻陷宋朝京师洛阳,宋徽宗、宋钦宗两个皇帝被金人掳走,北宋灭亡。在金兵的逼迫下,朝廷众官打算立张邦昌为国君,但遭到秦桧等人的坚决反对。秦桧因此也被金人俘虏。秦桧的这个举动称得上是大功,一时受到全国上下的赞誉,可是,秦桧到金国后,一反前态,除了替宋徽宗操刀写乞和书,投靠金人外,还卖国求荣,陷害抗金英雄岳飞,留下万世骂名。比刻,是否能因秦桧有前功而赦其后罪呢?历史做出了公正判决:秦桧罪不可赦。第二,功过相抵,容易造成特权。有的人因为做出了成绩,或立有功勋而得到一官半职,如果功过可以相抵,那么各级官吏必享首惠,又加上大权在握,“官官相护”,官僚特权必然更加肆无忌惮,法律、制度、规章在他们面前也必然荡然无存。所以,要做到功过不相抵,必须功过分明,各施赏罚。若有大功于前,按律行赏,又有大过于后,按律施惩。一个大功臣杀害无辜的人和一个地痞无赖杀害无辜的人,应该用同一条法律制裁,而不应考虑昔日的功劳,杀人偿命,自古而然。反之,若有大过在前,理应施以惩罚,又有大功于后,也应按律行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纪律面前一视同仁”,以这样的原则来用人,领导不因个人情感而行赏罚,做到赏罚分明,则能事半功倍。
秦桧(hui)
兔兔不白 回复 @听友325229650: 已更正,再次深表感谢,欢迎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