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之第3步:其他综合收益的处

4之第3步:其他综合收益的处

00:00
01:55

大家好!今天我们接着聊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会计处理,“1+4步”4之第3步: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前面我们聊到,如果甲公司有利润、有分红,我们需要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如果甲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了30元,我应该如何处理呢?

我们知道,其他综合收益也是甲公司的利得,只不过这部分利得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并且命名为“其他综合收益”。

首先,我作为甲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甲公司30%股权并形成重大影响,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我对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该同比例增加,所以,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9元;

其次,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是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以,我要确认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即30元的30%,即9元。即我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对应着我报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9

贷:其他综合收益 9

至此,我的账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30-6+9=133(元)

好了,本期我们了解了:

在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企业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其变动,也会影响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而影响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因此,当被投资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时,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其他综合收益。

老汤煲会计,做有温度的学术,煲真材实料的会计!

下期我们接着聊,4之第4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