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十四章:无状之状

道德经 第十四章:无状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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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十四章:无状之状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形,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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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卷卷君君

    不可名之道

    素素清莲 回复 @卷卷君君: 感谢惠听🍵

  • 星河7687

    好深的道理,学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