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任命郎福宽、斯朗尼玛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西藏任命郎福宽、斯朗尼玛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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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党静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党静同志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党静同志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尼玛次仁的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职务;

丁哲峰的西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郎福宽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斯朗尼玛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刘志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安文为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党静为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陈来尼玛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军为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任命:

李高生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熊炜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格桑玉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达瓦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达瓦欧珠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郎福宽简历

郎福宽,男,汉族,1966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曾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粮食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调研员、经贸处调研员、处长;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党组书记;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等职。

斯朗尼玛简历

斯朗尼玛,男,藏族,1966年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曾任昌都地区行署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地区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昌都县副县长;昌都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长;昌都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昌都县委副书记、县长;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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