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张利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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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免去:

斯朗尼玛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龚会才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职务;

徐景浙的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利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卫强为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免去:

拉巴旺堆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尼玛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巴桑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拉姆次仁的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德青卓嘎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巴桑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尕青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拉姆次仁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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