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公司的建立

132、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公司的建立

00:00
11:33


第五节 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公司的建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成千上万涌向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来说,并非天

然就会结合为一个整体。换句话说,并无可能因为一句“大家都是中国人”或者洪

门兄弟,就会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之争。由于闽粤地区族群结构的复杂性,海外华

人在抱团取暖时,最初都会倾向将个人的地缘属性作为重要标准。比如说兰芳公司,

核心成员就是来自广东梅州的客家人。同时,前往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亦以客

家人为主。

从商业角度来说,随着竞争的加剧,兼并、重组,直至形成垄断共赢的局面是

一种趋势。从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至荷兰(尼德兰)共和国的建立,本质都是基于这

一商业规律。这一规律同样也适用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

之后,主要聚集于三发河——卡普阿里河下游之间的数十个华人公司,在 18 世纪

70 年代大体重组为了两部分:一是南部的“兰芳公司”;二是北部的“和顺总公司”。

前者的核心采矿区被称之为“东万律”;后者的核心采矿区则被叫作“蒙特拉度”

或者“打劳鹿”。

与西加里曼丹为所谓“兰芳共和国”一统天下的网络宣传有出入的是,兰芳、

和顺两大华人集团,一直共存到了 1850 年,直至后者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征服。“兰

芳公司”之所以成为西加里曼丹华人社会的代名词,更多是因为荷兰人在征服和顺

等华人公司时,兰芳公司采取了合作的态度,而较晚被消灭(因此保留下来了更多

资料)。

另一个有意无意的认知误区,是撇清“兰芳”与天地会之间的关系,甚至将之

描述为竞争关系。这当然是由于所谓“兰芳共和国”已经被拔高为了一面共和旗帜,

将它的出身与一个帮派色彩浓厚的组织挂钩,实在是有侮这一定位。然而,兰芳公

司的天地会组织性质,却是又客观存在的。为了自圆其说,愿意相信兰芳为亚洲“共

和”体制开拓者的研究者,会将兰芳公司的一些竞争社团笼统称之为“天地会”,

并认定其天地会式的组织形式,只是向后者借鉴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华人共和国,但说华人自 18 世纪中后期起,

一直主导当地经济,及形成了稳定的华人社会是没有问题的。需要注意的是,尽管

310吸引华人前往西加里曼丹奋斗的是西加里曼丹的金矿(此外还有部分金刚石矿),

不过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华人社团一开始都是从事采矿业。要知道,一个聚集了数以

万计华工及其家属的区域,粮食的供给本身也是一笔大生意,尤其中国人的食谱跟

当地土著有很大区别的情况下。

在绝大多数公

司专注于采矿之时,

部分华人开始注意

到了农产品供给方

面的巨大商机,兰

芳公司便是其中的

代表。类似的商机

在 19 世纪中叶的美

国淘金热中也同样

呈现。在绝大多数

人把“金”理解为

水中的砂金时,某

个顺势发明耐磨帆

布牛仔裤的美国人,

也淘到了自己的

“金”。相比牛仔裤,

粮食要更为刚需、

更容易因垄断而扩

张势力。在采取结

盟的方式与其他采

矿公司联手消灭自

己在农业领域的竞

争者后,兰芳公司

的势力得以迅速扩

张,并开始染指西

西加里曼丹华人势力分布图(18 世纪 70 年代)

加里曼丹的矿业。

与其同时,意识到危机的其它华人公司,也开始分出人手开辟自己的农业基地。由

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个的矿业公司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个结构齐全的华人小社会。

对于习惯于打造自循环经济的中国人来说,发生在海外的这一切并不难理解。

即使在现在的中国大地上,也还遗存有很多基于某项产品生产,比如钢铁生产、石

油开采,而衍生出的一个个“企业型社会”。这些大多为国企的大企业,不仅拥有

311医院、学校,甚至还有派出所等社会性机构,甚至在人员流动上呈现出很大的自循

环性。只不过在政治结构稳固的中国,这些“企业型社会”并没有机会进化为政权

罢了。

兰芳公司存在了约 112 年(1776 年~ 1888 年)。在这一个多世纪中,兰芳公

司与其它华人采矿公司一起,在西加里曼丹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华人社会。由于

没有更高一级的政治保护,西加里曼丹的“企业型社会”同时还衍生出了自己的行

政、执法,乃至军事机构。有稳定的社群、有固定的领地、有政治属性的管理机构,

这一切都使得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采矿公司,已经具备了成为“国家”条件。

由于东西方地缘背景的差异,无论是兰芳还是其它华人公司,本质都不是西方

类型的“共和国”。比如其在法律层面所依托的,是洪门那些属于习惯法范畴的帮规。

当然,所谓共和国的本质,是认定“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而非个人的。从这点来说,

以洪门“兄弟”式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被称之为“共和国”,也并无不妥。

只不过,当时的华人社会还没有这种认知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已经具备了“国家”各项特征,但成为一个真正的

国家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那就是国际认可。每一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国际法则,

比如想从中华朝贡(贸易)体系中得到好处的话,获得中国皇帝的认证就是必经的

程序。就现在的“世界”而言,联合国则在客观上成为了一个国家身份的认证机构。

西方支持建立的从塞尔维亚脱离出来的“科索沃共和国”,以及在俄国支持下,从

格鲁吉亚脱离而出的“南奥塞梯共和国”,尽管都有些国家予以承认(前者甚至达

到 100 多个),但在联合国五常没有形成共识之前,都还是很难被认定为是正常国

家的。

那么在 18-19 世纪的西加里曼丹,如果当地的华人社团有意组建国家的话,他

们客观上又应该取得哪一方的认证呢?向自己的母国寻求保护是一种方法。有观点

认为,兰芳公司似乎这样做过,不过并没有结果。以中央之国无意向海外扩张,并

视移民为“天朝弃民”的一贯做法来说,无论是否做过这种努力,结果其实都不会

有丝毫改变。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欧洲人才是这个时代国际规则

的制定者。具体来说,西加里曼丹华人真正要面对的,是已经将南洋群岛视为自己

领地的荷兰人。

很不幸,并且完全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荷兰人完全没有把西加里曼丹华人社

团视为平等国家的想法。早在 17 世纪初,荷兰人就曾经尝试过登陆加里曼丹岛。不

过一方面因为当地土著的激烈抵抗,另一方面也由于加里曼丹岛的资源,在南洋几

个主要岛屿中实属较低的。因此一直到 18 世纪末,荷兰人也只是在岛屿南部,传统

上属于爪哇岛政治辐射范围的南加里曼丹沿海地区,建立了殖民统治。

西加里曼丹马来苏丹们与华人采矿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是荷兰人得以渗入的

原因之一。这些将华人社团引入自己领地淘金的苏丹,无疑从华人的辛勤劳动中获

312得了巨大利益。有记录表明,在华人社团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采矿的 18 世纪中期,

仅三发地区的马来苏丹,每年都能够得到 500两黄金作为地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

尾大不掉的情况终于出现。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及对当地经济的控制,使得华人

社团开始不满足于承包商的地位,开始谋求独立地位。

以“兰芳公司”及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皆为 1776 年)成立为标志,

西加里曼丹的地缘政治格局开始呈现三足鼎立的态势。身处这片土地的华人采矿公

司、马来苏丹国、达雅人部落之间冲突不断。由于华人在经济和组织力上更具优势,

且已经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局势一直朝着有利于华人的方向发展。

当苏丹们认为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是主要威胁时,他们倾向于引入华

人力量来帮助自己稳定统治;而当华人势力开始做大时,雅加达的荷兰人又反过来,

成为了苏丹们制约华人社团的外援。19 世纪 20 年代,荷兰人的军队开始进入西加

里曼丹,并在当地苏丹的支持下进驻三发、坤甸地。荷兰人的到来,当然不是出于

维护马来苏丹们的利益了。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控制整个西加里曼丹。要做到这点,

首先要做的是逼迫是华人采矿公司接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政治保护(包括悬挂荷兰

国旗)。很显然,这种做法将极大影响华人采矿公司的独立性及利益。

任何一个群体在面对这种境遇时,都会自然分化成两派。总的来说,在荷兰军

队登陆并开始向华人采矿公司施压之后,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倾向于用军事

和外交手段将荷兰人赶出西加里曼丹。除了军事上的抵抗以外,寻求英国人的支持,

是其在外交上的策略之一。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1392795ebih

    华人吃苦耐劳永远昌盛

  • 浅文青

    地图

  • 侯文彦

    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