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家国和“天下”
秦国重构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一种独特的国民性的出现。秦国的民族文化有其独特性的最明显证据就是迅速出现了一些新的论述,把秦国和非华夏的蛮族相关联,把蛮族文化和秦国的政治改革相关联。战国中期以前,一些历史文献,比如《左传》《国语》《论语》《墨子》和《孟子》很少提及秦国,即使提及,也很少涉及秦国文化不同的方面。考古材料也显示秦国贵族和中原地区的国家拥有共同的文化。在他们的绘画和青铜编钟上,秦国仍然坚持着周朝古老的样式,显然,秦国并不认为自己属于和蛮族有关的外来文化。
到了战国晚期,不少历史文献开始提到秦国,认为相对于中原诸国,它是一种来自异域和更加落后的文化,来源于和蛮族的混合,并吸收了蛮族的传统。《春秋公羊传》是第一本强调“夷夏”之大防的著作,它明确地把秦归为“夷”,说:“秦伯卒。何以不名?秦者夷也。”
《战国策》中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lì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书中记述一位说客认为秦是“虎狼之国”,贪婪地想“吞天下”,因此秦乃“天下之仇雠也”,由此秦不仅仅被认为是蛮族,而且站在了文明和人性的对立面。
到了汉朝,以上这些关于秦国野蛮风俗的评论,和秦国独特的地理环境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总的模式,以此来解释商鞅的残酷法律、秦始皇的残暴和秦朝最终灭亡的根源。《淮南子》一书记载:
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可威以刑,而不可化以善;可劝以赏,而不可厉以名。被险而带河,四塞以为固,地利形便,畜chù积jī殷富。孝公欲以虎狼之势而吞诸侯,故商鞅之法生焉。
《史记》也做出了相似的评论:“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位在藩臣而胪于郊祀,君子惧焉。”在此,秦国残酷的法律和好战的国民性都被归因于秦国边远的地理位置,以及所居住的人民都非华夏民族。
司马迁借商鞅之口叙述道:“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商鞅这里的政策是意图去改变他们的野蛮风俗,并仿照东方的鲁国和魏国来修筑宫殿和都城,表明其力图以落后的文化状态,模仿文化更先进之国。
汉朝批判秦朝是野蛮文化的产物,秦法则是一种蛮族特有的地方惯例,这种批判在汉文帝时期的政论家贾谊那里达到了最高点。他在《过秦论》一书中把秦的地理、风俗和统治者互相联系起来,评论秦朝最终的崩溃。认为秦朝隔绝的地形特征塑造了其风俗,而这种风俗继而造成了统治者的孤僻;同时,“秦俗”对批评的忌讳很多,所以当统治者犯错时,没有官员敢于提出批评,这和周朝恰恰相反,秦朝完全依赖它的“繁法严刑”,因此最后丧失了全部支持者。
贾谊其他的一些著作把风俗、法律和秦朝的命运之间的联系表达得更明确。在论文集《新书·时变篇》中,他在评论秦朝法律关于家产必须分割的规定时说:
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
他认为,商鞅变法使家庭被瓦解成单个的核心家庭,导致血缘关系的松散。在早期的一些文献中,秦人的贪婪和野蛮被描绘为来自于他们的本性,但贾谊却认为这归因于商鞅变法 对秦国风俗文化的影响。但贾谊也哀叹道,他所在的汉朝正在继承这些丑陋的秦国风俗。
有关秦国野蛮、落后和异类的文化评述,可以简单看成是在秦国成为最强大国家后 出现的一场反秦辩论。然而,传统文献中零散的材料以及最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证明,在那段时期秦国确实呈现出这种和中原文化的明显不同,甚至敌对的国家形象。对此,秦国不但接受,甚至还可能对这种敌对关系感到骄傲。
有个广为人知的例子,那就是李斯对秦国音乐的描述。李斯反对当时有人关于“逐客令”的提议,首次提出秦国需要汲取外来的音乐:“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这个事实说明秦国开始为自己和其他诸国的文化差异感到骄傲。“真秦之声”粗鄙的本质可能远远超越了那些郑、卫、桑间之类流行的、地方的音乐习俗。
在湖北睡虎地私人墓葬遗址里发现的一份文献 也表明了秦国文化和其他诸侯国文化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墓主人是一位地方官员,他在新近被秦征服的原楚国地区服务,他描述了秦国“圣王”制定的“明法”和当地愚昧习俗之间强烈的对比,说明秦国中央政府在把它的意愿强加给被征服地区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另外的证据来自于一个戍卒的书信,信的作者抱怨说,这个新近被征服地区的人民都不愿服从占领者。他提醒收信人,不要到这些“新地”去,因为那里的居民都是恶棍。毫无疑问,秦人在很多军事占领区都能遇到这种情绪,这些都加深了彼此双方属于不同乃至敌对文化的认知。
在周朝,一个极大的疆域,都被周朝的精英文化联为一体。而到了战国时期,贵族继承制逐步消失,从而根除了精英文化的拥护者。同时,由于秦国引进了全面的新制度,国民主要通过全民兵役制融入国家,因此他们最有可能获得一种最高程度的区域自我意识。
随着世袭职位的消失,一些低等级贵族,甚或普通国人都能够通过在军队或政府中服役的方式,获得更高等级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带来了他们对音乐、饮食、文艺、信仰以及生活其他方面的本土观念。
无论是实行全民兵役制,还是全面视“非秦”人民为敌人,都加速了“我们——他们”这一观念在秦国的发展。
诸国之间日益增长的分歧在统一前的几十年里达到了顶点。《商君书》“徕lái民”一章强调了只有秦国本国人才能被征募进入军队,而新移民应当从事农业生产。
稍晚,有人提议驱逐从外国来秦的官员和谋士,认为他们都是出生地所在诸侯国派来的间谍。丞相李斯斥责并击败了这种排外政策。但是,当秦始皇后来召见韩非时,李斯却表现出与以前相反的观点:“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无论是出于嫉妒,还是出于对敌国的对立情绪,李斯的这番劝诫最终导致了韩非之死。
整个战国时期,民族主义或地方主义的情感似乎在飞速增长,到了战国末期变得更加强烈。这种倾向随着知识分子的流动而得到缓和,他们在各个诸侯国之间奔波,求学、求职或寻找庇护,因此形成了更加开阔的“天下”观。事实上,秦国宫廷内的“排外”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因为某些自外国来秦的“客卿”排挤了朝廷原有的其他宗派,而且地位日益重要。
当然,在这一时期,秦国自视为异域的 清晰的自我定义,也随着不断变化的边界而变得模糊不清。即使是国境线上的长城也不得不重修,以适应不断扩张变化着的边界。总的来说,我认为战国晚期大一统的趋势相对于诸侯国之间尖锐的分歧更为显著,对抗统一趋势的只限于一小部分知识分子精英。
《商君书》和秦国的困境
我们早已认为商鞅是秦国改革的创造者,他领导秦国雄霸天下,成为一个几近神秘的人物,在后人眼里,他是独特的、有蛮夷之嫌的秦文化的来源和标志,一本有关政治学思想和方法的著作——《商君书》也由他的名字命名。这本书大体上是在商鞅死后汇编而成,部分成文晚的篇章已经到了汉代。然而,此书得名并非武断,因为它的主要篇章反映了商鞅改革制度的一些理论化、系统性的原则以及战国晚期秦国的制度。有些章节体现了秦国实际的政策或者法律,以及一个理想中的诸侯国应持的基本原则。
最有决定性的原则是由农村人口组建的军队的特性,它使得整个秦国全民备战:“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这种思想贯穿了全书,它始终在探讨如何鼓励人民致力于农业和战争——这样做就会被授予奖赏,相反则会受到惩处。
当农业是人民唯一的财富来源,而战争是唯一出路的时候,人民将冒死为国家服务。通过把全体人民的力量投诸财富和战争,国家就能够产生出战争所需的精力和人力。有能力的君主能够使他的人民“为上忘生而战”,使他们“乐战”,以至于“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其他人类价值观或者活动,如礼乐、诗书等都是对国家秩序构成的威胁,因为它们会引导人民远离“耕战”的原则。
虽然《商君书》有时被描述为一种集权专制统治的著作,但是官僚主义本身也是被它怀疑和批判的对象——因为那是逃避耕、战的另一种方式而已。书的第二章列举了享受着“厚禄”“游居”的“邪官”。认为相比那些因学问而授官,靠贩运粮食得利,或者为有钱人生产奢侈品的人,这些“邪官”对国家构成的威胁更为严重。因为它把君主和民情隔绝开来。《商君书》倡议按照商鞅所提出的“五人为伍”的方式来互相监督。如果人们能够互相监督和告发,就可以取消官僚,国家就能缩减为君主及其人民。
在一个治理得井井有条的国家里,民众都是君主的耳目,也是他做出判决的工具。商人、学者以及官员充其量是一种不得不存在的罪恶,必须被减小到最小的数量,以保持对其强有力的监控。
这便是《商君书》第一章的主题,商鞅在书中劝说国君,这个正在变化的国家需要新的法令和制度,他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统治者只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色,法律下发到百姓,由他们通过互相监视的方式来落实。
于是,《商君书》中所提到的法令被统治者藏在宫廷里,同时也颁布给国家的每一个民众遵守。这两个方面都避免了对法令文本哪怕是只言片语的改动和歪曲。这加强了 统治者本身就是法令的观念。
或许《商君书》中最令人震惊、最有意义的思想直接产生于这样一种观念,即:国家内部任何多余的人或事,其功能最后都变成自我放纵的寄生虫。所谓“六虱”,即六种危害国家的行为,就直接产生于所谓“三官”——农、商、官。如果农民有了“余食”,他们将会考虑怎样把寿命活得更长,或者吃得更好;如果商人有了“淫利”,他们就会追求美女和观感上的满足;如果官员无事可做,他们将产生个人的野心或者追名逐利。
因此,不但耕、战之外的任何能力都应该被抑制,而且任何对人民多余的供给,也都会变成一种威胁、一种危险。
战争不但成为征服敌人、劫掠其财产资源的方式,而且也消耗了国内任何可能造成国家毁灭的能量。一个真正的强国必须知道如何激发潜能,更应该知道如何将其扼杀。这个观点在文献中反复出现,认为任何能量和资源的积累都是一种“毒”,“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
国家必须通过进攻敌国的方式来消耗国内人民的能量,如果不这样做,将导致人民道德败坏和好逸恶劳的滋生。国家要想保持秩序,人民就必须变得弱小,而只有持续地把他们的财富和力量用于战争之中,才能使他们一直弱小下去。
于是,正如《商君书》所分析的那样,全国备战不只需要把人民所有的力量都投入耕、战之中,而且要时刻准备着迎接下一场战争,迎战下一位强敌。最终,战争不是为了获利,反倒是为了消耗,把私人手中掌握的资源和财力消耗掉,以防有人通过财富增长来获取私利,而不是为了国家的利益。
但是最终,国家为战争投入了越来越多的资源,以至于不再有精力去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越来越多的人力和资源被战争消耗,国家迟早有一天会变得无力承担,这时,国家就将面临崩溃。
这是一个“自攻之国”,“必削”。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商君书》所暗示的这种命运,恰恰昭示了秦帝国的衰落。
(注:以上内容经删节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