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期 |2025全市装机500MW!浙江永康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发布

第35期 |2025全市装机500MW!浙江永康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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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新光伏政策,着眼新能源未来发展。欢迎大家收听光伏快讯。


9月2日,浙江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区域内光伏项目开发做了明确规划。推动既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实施新建建(构)筑物光伏建设,推进用户侧储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装机容量500兆瓦以上。


重点任务:
(一)推动既有建(构)筑物光伏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增装机容量55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工商业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30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户用屋顶安装光伏,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5兆瓦以上。鼓励村集体组织参与农村光伏建设,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光伏村”、“光伏镇”建设。


(二)实施新建建(构)筑物光伏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屋顶应具备承载光伏发电系统能力,并同步设计,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建工业厂房要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强化施工图审查管理,在设计阶段落实好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要求。到2025年底,新增装机容量120兆瓦以上。

(三)积极推进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非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按照发电装机容量10%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推动储能应用与电网协同发展,充分发挥灵活、可调性储能资源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平衡作用。

聚焦最新光伏政策,着眼新能源未来发展。感谢收听本期光伏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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