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红高粱家族》:莫言的民间传奇,高密东北乡如何走向世界?

文学|《红高粱家族》:莫言的民间传奇,高密东北乡如何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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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民间传奇,高密东北乡如何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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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笔记 

一、《红高粱家族》最大的特色


在《红高粱家族》中,莫言在“我爷爷”“我奶奶”扎根的高密东北乡,在红高粱大地中,找到了被遮蔽的民间历史,用不同于以往抗日小说的家族叙事和民间话语,不仅风靡全国,而且走向世界,被翻译为英、日、西等20多种文字。


2012年,作为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正是带着他遍地高粱的“高密文学王国”,让全世界认识了这片神奇的土地。


二、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讲述了1923年到1976年,高密东北乡我爷爷、我爸爸以及我自己三代人的家族史,并在19388月到19414月间抗日游击的故事中达到高潮。


我爷爷余占鳌是小说主要人物,他出身贫寒、父亲早丧,在抬轿的过程中,他遇到新娘戴凤莲,两人相互吸引。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因为漂亮,又有一双难得的小脚,被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而戴家人因为单家答应送一头黑骡子作为聘礼,就将女儿许配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成亲当天,戴凤莲握着剪刀彻夜不敢闭眼。很快,戴凤莲三天回门的日子到了,余占鳌先是与戴凤莲在高粱地野合,后杀了单家父子,使得戴凤莲成为新的一家之主。后来余占鳌化身作坊帮工,正式和他住在一起,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后来还生下儿子豆官。


好日子没过几天,日本人来了。恋儿为保护女儿而被日军蹂躏,女儿也惨死了。罗汉大爷被鬼子捉去修筑胶平公路,他本有机会逃跑,但为了救东家的两头骡子又折返回去,结果被发现。第二天,被鬼子残忍地剥皮示众。


罗汉大爷被残酷虐待而死,使戴凤莲不报仇不得安宁;而恋儿母女的惨死,也让余占鳌愤而组织乡亲自发抗战,准备联合国民党冷支队在胶平公路墨水河桥头伏击日军汽车队。1939年八月初九,一切准备就绪,戴凤莲送14岁的儿子豆官,跟着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伏击日本人,为罗汉大爷和乡亲们报仇。开枪时手抖个不停的豆官,却在无意中和余占鳌一起打死了日军首领。


之后,在余占鳌和豆官去县城买子弹的时候,鬼子扫荡了村庄,疯狂报复。余占鳌立马武装反抗鬼子,戴凤莲还想出了用铁耙挡住鬼子退路的妙计,但终究还是有村民数百人惨遭鬼子射杀,戴凤莲也倒在了送补给的路上。


走投无路的余占鳌加入了铁板会,成为他们的头子,先后劫持了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支队领导,获得大量军械,成为当地最大的土匪势力。后来,余占鳌想为戴凤莲补一个风光大葬,结果在出殡过程中被中共的胶高大队袭击,铁板会战败。意想不到的是,两支队伍又被国民党冷支队偷袭,几乎全军覆没,余占鳌也被俘虏了。在被俘辱当夜,国民党遭到日军猛烈进攻,在这一系列风云变换下,国、共、匪之间的争斗结束,大家以民族大义为重,余占鳌和国共部队走上了联合抗日的道路。


小说最后,自称虚伪、孱弱、沾染了驯顺的家兔习气的“我”重返家乡,来到掩埋了无数先辈、依然生机勃勃的高粱地,仿佛听到整个家族亡灵对“我”发出启示。


三、我爷爷、我奶奶都是什么样的人物?


我奶奶戴凤莲聪明漂亮,却遭遇了无望的婚姻。在她宁愿以死抗争关键时刻,余占鳌击退了劫匪,杀了单家父子,以狂放不羁的血性气质,赢得了戴凤莲的欢心。在与余占鳌在高粱地结合后,传统道德的三从四德、从一而终,在戴凤莲这里都失去了它固有的束缚。


小说中,戴凤莲高大像男人,性格之果敢英明更胜于于男人。每每余占鳌被情绪左右,险些酿成错误时,都是戴凤莲及时制止。


余占鳌想要伏击日本人的车队,是她出主意在公路边安置铁耙挡扎鬼子的汽车;面对任副官的意欲出走,是她果断地劝爷爷:“千军易得, 一将难求”,促成了余占鳌的大义灭亲;面对冷麻子与余占鳌之间的争执,“奶奶站在他们二人当中,奶奶左手按着冷队长的左轮枪,右手按着余司令的勃郎宁手枪”,警告二人:“买卖不成仁义在么,这不是动刀动枪的地方,有本事对着日本人使去”,化解了矛盾,促成两人联合抗日。就像戴凤莲临死前呼喊的,“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


而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充满野性和血性的男子。他杀死了与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只身前往,将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他为了情人恋儿,也不惜和戴凤莲闹翻并分居。然后最终,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拉起一支由土匪和村民组成的抗日队伍抗日。


在遇到戴凤莲之前,余占鳌是在婚丧服务公司给人抬棺的。有一次碰到前朝翰林家出殡七道门、棺木厚重,内充水银,十几家婚丧服务公司经理看了直摇头。但是余占鳌和他的兄弟愣是成功了,余占鳌喝了一碗酒站在最前面,抬起时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腿像烧熟的铁一样慢慢弯曲。最终,他成功了。


四、什么是莫言担忧的”种的退化“?


小说中不止一处提到对“种的退化”的担忧。“种”可以理解为代际,莫言所指的,具体是什么在退化?简单来说,是祖辈们身上那种充满强力的生命状态,在他们后代身上开始萎缩。


小说多次把杂种高粱和纯种高粱进行对比∶纯种红高粱挺拔、红得像血海一样,而杂种高粱秸矮、茎粗、叶子密集,通体粘满白色粉霜、穗子像狗尾巴一样长;这是一种退化的高粱品种,虽然"产量高",看起来长势喜人,实则孱弱不堪,缺乏繁殖能力:"它们空有高粱的名称,但没有高粱挺拔的高秆;它们空有高粱的名称,但没有高粱辉煌的颜色。它们真正缺少的,是高粱的灵魂和风度。"


寻找“纯种红高粱”,是寻找一种积极的精神。因为生命,只能在斗争中创造和延续。在民族灾难中,在自然和社会的搏斗中,生命的活力才能释放,民族性格的力与美才能得以展现。不同于安宁、逸乐,小说展现的是勇猛和战斗。与被压抑的状态的生命形式截然不同,红高粱的故事,是在以传统道德为核心的文化之外,寻找张扬生命意志的民间文化,以期重铸民族品格。


五、如何理解小说先锋性和本土性的结合?


如果说这部《红高粱家族》,因为其民间化的写法迥异于之前抗战小说,在国内引发热潮;那么,莫言将先锋性与民间性的结合,融合了西方的技法与民族性的内容,真正走上了世界文学之路,则是莫言获得世界认同、在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所在。


我们来看看小说的先锋性。首先,正如前面所说,小说打破传统叙事的时空界限,频繁采用插叙、补叙、回忆、跳跃等各种方法,不断出现时空变幻、记忆闪回、虚实交错。


比如小说并不是从戴凤莲出嫁讲起,第一章《红高粱》先叙述了墨水河大桥伏击战以及戴凤莲的惨死;第二章《高粱酒》,才补叙余占鳌与奶奶戴凤莲的爱情故事;第三章《狗道》讲述后来余占鳌靠狗皮狗肉度过寒冬,但是又闪回当下,写“我”46年后回村的见闻;第四章《高梁殡》写余占鳌给戴凤莲出大殡遭袭,又插叙了抗战前余占鳌与戴凤莲因恋儿产生的感情危机;第五章《奇死》写恋儿母女之死后,又闪回当下,写”我“在返乡后听到家族亡灵对他的启示。


其次,小说大量运用通感、象征、意识流的方式。比如,写王文义的负伤∶"他的腮上有一股深蓝色的东西在流动。父亲伸手摸去,触了一手粘腻发烫的液体。父亲闻到了跟墨水河淤泥差不多、但比墨水河淤泥要新鲜得多的腥气。它压倒了薄荷的幽香,压倒了高粱的甘苦,它唤醒了父亲那越来越迫近的记忆,一线穿珠般地把墨水河淤泥、把高粱下黑土、把永远死不了的过去和永远留不住的现在联系在一起,有时候,万物都会吐出人血的味道。"这里,视觉、触觉、嗅觉、味觉、听觉一应俱全,融合在一起。


还有罗汉大爷遭受酷刑时,小说的描写是∶"父亲看到罗汉大爷那两只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得瓷盘叮咚叮咚响。"诸如此类,感觉的互通、转换与杂糅,在作品中比比皆是。


"红高粱"本身就是个体性格和民族精神的象征,"高密辉煌,凄婉可人,爱情激荡",这一意象又不断变幻,展示出不同的情态。当爷爷、奶奶相识之时,"路一侧的高粱把头伸到路当中,向着奶奶弯腰致敬";当罗汉大爷被活剥时,"遍地的高粱都在痛哭";当伏击战伤亡惨重时,"高粱齐声哀鸣";当乡亲们被屠戮时,"遍地高粱肃然默立";尤其当奶奶弥留之际,"红高粱"独具的灵性瞬间迸发,小说写道∶"奶奶听到了宇宙的声音,那声音来自一株株红高粱。奶奶注视着红高粱,在她蒙胧的眼睛里,高粱们奇谲瑰丽,奇形怪状。"通感、象征、意识流等结合在一起,把这片高粱地的传奇抒写得凄美而又绚烂。


第三,《红高粱家族》最为人称道的先锋性,还来自叙事人称和视角的变化,即叙述人“我”,以及"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方法。莫言自称是为了叙事的方便,却创造了一种新的叙事范式。一方面打通了历史和现实,使叙事者可以跳出来抒发议论,一会儿又可以深入叙述历史;而在写历史时,又不但可以目睹现场,还可以深入主人公内心。


六、如何理解莫言的”扎根文学“?


对于莫言来说,故乡脏乱差,他童年最大印象就是饥荒和孤独,无时无刻不想逃离这片土地。他后来通过考试参军,又进入解放军艺术学院,走上文学道路。莫言努力发表了很多作品,去总是感觉不满意。他怀念故乡,可是又不想把故乡的肮脏、饥饿和绝望带进文学。他的内心却总感觉空落落的。终于,从《透明的红萝卜》开始,莫言解开封印,开始吐露对这片土地无法割舍的复杂情感,作品获得好评。内心最隐秘的角落打开后,莫言便一发不可收拾。


在决定写一篇出彩的抗战小说后,莫言想起发生在他故乡的一场游击战争。莫言的爷爷奶奶就属于那个热血的时代,于是,小说的主人公出来了,故事的发生场所设立好了。莫言终于明白,或许,"回归"才是前进之路,"回归祖先"才能找到个体和民族的精神之根。


呼唤"红高粱精神"的失落与回归,正是莫言转而写家乡的原因所在:他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我爷爷、奶奶们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莫言曾说∶"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我的根只能扎在高密东北乡的黑土里,我爱这块黑土就是爱祖国,我爱这块土地就是爱人民。"正是这样的扎根,正是这样现实与历史的交流,生命本质与生存状态的对照,让莫言的高密东北乡矗立在世界文学版图之上,也让民间世界的精神绽放出它的异样光彩。




书名:《红高粱家族》

作者:莫言

今日解读:不敏

解读人简介:文学博士,自由撰稿人

主播:秋安

策划编辑:周向荣

总编辑:左宓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南犬居士

    这是我最喜欢的莫言的小说

    听友421767813 回复 @南犬居士: 4 。 。

  • 甄_别

    社会日益退化的男子汉气概,有时也反问自身,自己何尝不是其中一个。 寻找“纯种红高粱”,是寻找一种积极的精神。因为生命,只能在斗争中创造和延续。在民族灾难中,在自然和社会的搏斗中,生命的活力才能释放,民族性格的力与美才能得以展现。

    听友343816154 回复 @甄_别: 东北民间故事

  • 更陈王奋起挥黄钺

    莫言的书算了

    丸尾同学 回复 @更陈王奋起挥黄钺: 我也不喜欢

  • 王安安和妈妈

    现在的娘娘腔……就更是没有种了……

    百分百覃 回复 @王安安和妈妈: 文明的反噬,片刻间的出现,不足为奇

  • 曾经的哈迷

    当年第一次看电影《红高粱》,没看懂,听了今天的喜马讲述,终于明白了莫言的这部名著

    首席键盘炒菜员 回复 @曾经的哈迷: 写的太好了!我们确实少了很多气概和骨气。为了面子和功绩居然让黑人成为高人一等的大爷。这种决ce人就是遍地的杂种高粱化生

  • 枝可栖Y

    听了还不到七分钟,余占鳌这样的人居然能当男主???

    四面边声连角起 回复 @枝可栖Y: 一定要伟光正吗

  • 海帆_06

    主播的声音真好听!

  • 万古青帝秦轩秦长青

    没意思,得了诺奖也不见得文章就适合大众。

    子非丶宇 回复 @万古青帝秦轩秦长青: 诺奖的作品以人文历史为主题为主

  • 杏花如梦

    纵观中国历史,每一个强盛王朝的背后,都是赫赫武力在支撑,这是根本。少了这个,都是镜花水月

  • 杏花如梦

    少了野性和兽性的民族,只是待宰的羔羊。历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只有在抗争、搏斗中,生命才能延续。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毛主席一语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