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多种财务造假形式被点名

证监会公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多种财务造假形式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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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日前公布了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案件类型包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典型违法行为。违法违规主体涉及宜华生活、广州浪奇等上市公司,华龙证券、海通证券、正中珠江、瑞华会计所等中介机构,还包括上市公司实控人、市场从业者、操盘手、配资中介等个人。其中,宜华生活造假案、康美造假案等一批市场关注的大案要案被通报。

多种财务造假形式被“点名” 证监会严厉打击信披违法行为

本次证监会通报了6起上市公司信披违规案,其中5起涉及财务造假,还有1起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公司利益。

宜华生活连续四年财务造假案此次被通报,该案为实控人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

该案也是首批适用新《证券法》惩处的财务造假案件,证监会2021年7月曾通报指出其特征包括长期系统性财务造假;实际控制人核心决策、组织实施;造假手段复杂隐蔽,形式不断翻新等。2021年11月证监会对该案开出总计3885万元的罚单,系截至当时对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罚款额最高的案件。其中,上市公司被罚款600万元,实控人兼董事长被罚款93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最高被罚款450万元。

证监会指出,本案表明,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等信披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

除了该案外,证监会还通报了广州浪奇、年富供应链及宁波东力、龙力生物、亚太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其中,年富供应链及宁波东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虚构供应链业务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证监会表示,对于利用新业务、新模式实施财务造假,违反重大资产重组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始终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

事实上,2022年证监会开出的“1号罚单”也指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在三年多时间内累计虚增收入23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20亿元,还存在多种信披违法违规行为。最终,证监会对金正大罚款150万元,对实控人兼董事长罚款240万元,对其他责任人罚款50万-60万元不等。

通报永煤等三起债券信披违法案 债市监管被高度重视

本次证监会还通报了3起债券信披违法违规案,涉及华晨集团、永煤控股、胜通集团三家企业。

其中,永煤债违约事件曾在2020年引发市场震动。永煤控股未如实披露资金归集控股股东情况,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2021年,证监会对永煤控股债券信披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结果,对永煤控股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530万元。

证监会本次通报称,永煤案是一起债券发行人虚假陈述的典型案件。本案提示,债券发行人应当如实披露重要信息,不得掩饰实际偿债能力,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

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也是2021年证监会查处的一起债券大案。2013年至2017年,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虚增利润119亿元。证监会对胜通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210万元,审计机构、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等相关中介机构也被处罚,合计罚没超4000万元。

另外,本次通报的华晨集团债券信披违法违规案则是一起债券市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华晨集团通过提前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虚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近26亿元,并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材料中记载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

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统计。2021年证监会信披违法相关的罚单中,有4张罚单涉及的是债券信披违法,包括胜通集团信披违法案、永煤控股债券信披违法案、康得集团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披违法案、康得新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披违法案。可见,债券市场监管已经被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正中珠江再被通报 去年证监会12张罚单指向中介机构

本次证监会通报了4起涉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其中包括正中珠江、瑞华所、海通证券三家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以及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

正中珠江涉及的是康美药业财务造假大案,其在为康美药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中,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认定结论错误,未严格执行舞弊风险应对措施等审计计划,并存在其他未勤勉尽责行为,甚至出现内部人员配合上市公司拦截询证函、将伪造的走访记录作为审计证据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表示,本案警示,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

正中珠江是2021年被罚金额最高的中介机构。证监会对正中珠江及相关责任人罚没合计5733万元。除了行政处罚,正中珠江还面临着民事赔偿责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代表了中介机构屡查屡犯的典型。2021年,瑞华所在千山药机、索菱股份、延安必康等年报审计项目中,因存在风险评估程序、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多次被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600余万元。海通证券本次被通报则是作为财务顾问未有效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典型。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通报了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蓝山科技存在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行为,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证监会分别对这四家中介机构罚款550万元、245万元、90万元、40万元(含相关责任人的罚款)。

证监会表示,本案警示,新三板公司应敬畏市场规则,切勿“带病闯关”,相关中介机构应勤勉履职,共同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事实上,对资本市场“看门人”加强监管的趋势已经显现。据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统计,2021年,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而被罚的案件数量增加,全年证监会共发出12张此类罚单,与操纵市场案的罚单数量相当。

通报3起操纵市场案 部分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操纵市场案也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对象。本次证监会通报了2起操纵股票价格案、1起操纵期货价格案。

其中包括陈某等人操纵中昌数据股票价格案,该案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内外勾结操纵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件。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陈某指使总经理谢某、市场操盘手胡某控制使用101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手法操纵中昌数据股价,非法获利1147万元。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合规提升企业价值,坚守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披露虚假信息、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四条底线”。

另一起操纵股票价格案是李某等人操纵“金逸影视”股票价格案。该案是一起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的操纵市场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操盘手、配资中介等35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还通报了一起操纵期货合约价格案件——黄某等人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案。2019年9月至10月,某期货交易所纤维板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专员黄某利用提前获悉“纤维板1910合约”可交割仓单的关键信息,伙同他人共同操纵“纤维板1910合约”价格,非法获利231万元。证监会表示,期货市场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职业操守,切勿利用信息优势非法谋取不当利益。

操纵市场始终是监管的高压区,罚单数量多、金额高。据贝壳财经记者统计, 2021年,证监会共发出12张针对操纵市场案的罚单,平均单案罚没金额超过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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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有引力168

    打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