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01】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相

【2-46-01】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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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经导读》111


2-46-01 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相


内容提要


第二品第46


【经文】


1、“复次,大慧!我今当说妄计自性差别相,令汝及诸菩萨摩诃萨善知此义,超诸妄想证圣智境,知外道法,远离能取所取分别,于依他起种种相中,不更取著妄所计相。


1.1、佛说遍计所执自性的差别法相,以善知通达遍计所执自性的不同法相,你和菩萨们就能做到:


第一,“超诸妄想”,就是远离妄想分别——这是破增益。


第二,“证圣智境”,就是内证圣者境界——这是补损减。


1.2、做到这两点之后,就可以令其他众生:


1.2.1、很好地了知外道法。


1.2.2、远离能取和所取的分别。


1.2.3、对于依他起相,不执取遍计所执自性相。


2、大慧!云何妄计自性差别相?所谓言说分别,所说分别,相分别,财分别,自性分别,因分别,见分别,理分别,生分别,不生分别,相属分别,缚解分别。大慧!此是妄计自性差别相。


2.1、什么是遍计所执自性的不同的相?


2.2、佛陀列举了12个例子:言说分别、所说分别、相分别、财分别、自性分别、因分别、见分别、理分别、生分别、不生分别、相属分别和缚解分别。佛说这就是遍计所执自性的差别相。


3、“云何言说分别?谓执著种种美妙音词。是名言说分别。云何所说分别?谓执有所说事,是圣智所证境,依此起说。是名所说分别。云何相分别?谓即于彼所说事中,如渴兽想,分别执著坚湿暖动等一切诸相。是名相分别。云何财分别?谓取著种种金银等宝,而起言说。是名财分别。


3.1、什么是言说分别?就是执著种种美妙的音声和文词。

【阐述】:就是对“能诠”的执著。比如,安立名言“桌子”、“真如”,就执著桌子、真如这个名言本身。


3.2、什么是所说分别?就是依“能诠名言”而生起以为在凡夫境界有“所诠”事物自性的存在,以及生起以为圣智之行证,如同凡夫境界之事物一样的存在。

【阐述】:比如,安立名言“桌子”,就以为有名言“桌子”所指的真实桌子这个事物的存在;安立名言“真如”,就以为圣智攀缘的真如,如同名言“桌子”所指的桌子一样的能所分离的存在,就是对“所诠”的执著


3.3、什么是相分别?就是在称为“阳焰”的所指中,执著有种种相的存在。就是以为“阳焰”中有水的存在,把不存在的事物增益为存在,并且还分别着增益出的一切事物是从坚、湿、暖、动的地、水、火、风四大种而生。


3.4、什么是财分别?就是以为有言说所指的金银财宝,这些心外事物的存在。

【阐述】:就是凡夫不仅增益心外事物,还对增益的某些心外事物格外贪求。


4、云何自性分别?谓以恶见如是分别此自性,决定非余。是名自性分别。云何因分别?谓于因缘分别有无,以此因相而能生故。是名因分别。云何见分别?谓诸外道恶见,执著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是名见分别。云何理分别?谓有执著我、我所相,而起言说。是名理分别。


4.1什么是自性分别?就是由于外道妄想邪见,分别事物的自性决定是这样而非其他样。


4.2、什么是因分别?就是以因缘和合,分辨出凡夫境界的事物,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无的“有无相生”的原因的相。

【阐述】:只要认为因缘和合生起了凡夫心外的种种事物,这些事物的生灭,凡夫一定以为是有原因的。


4.3、什么是见分别?就是执著有无、一异、俱不俱的外道邪见分别。


4.4、什么是理分别?就是宣说执著“我”与“我所”之相的道理。


5、云何生分别?谓计诸法若有若无,从缘而生。是名生分别。云何不生分别?谓计一切法本来不生,未有诸缘而先有体,不从因起。是名不生分别。云何相属分别?谓此与彼递相系属,如针与线。是名相属分别。云何缚解分别?谓执因能缚,而有所缚,如人以绳方便力故,缚已复解。是名缚解分别。


5.1、什么是生分别?就是执著由缘的和合事物的有无生起了,就是认为凡夫境界的事物是由“因缘和合”而生起。

注意】:这是“生分别”,是遍计所执自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可当今佛教界却把“因缘和合生起万事万物当做佛法,甚至当做了义佛法在宣讲。


5.2、什么是不生分别?认为一切事物本来无生,又没有缘起,就在那里存在着,也就是事物的体性无因而有。

注意】:佛法说无生,是说事物从来没有产生过。这里的“不生”,是说事物不需要生,原本就存在着。


5.3、什么是相属分别?就是认为事物之间相属不离,如同金针与金线的关系。


5.4、什么是缚解分别?就是执著束缚的“因”而被束缚,如同有人认为解脱就像把打结的绳索解开绳结一样。

【阐述】:凡夫以为有束缚,寻找解脱束缚的办法,要想方设法解开束缚。

大乘佛法告诉我们:束缚本身如梦如幻,既没有能缚也没有所缚,了知束缚原本是空,才是解脱!


6、大慧!此是妄计性差别相,一切凡愚于中执著若有若无。大慧!于缘起中,执著种种妄计自性,如依于幻见种种物,凡愚分别,见异于幻。大慧!幻与种种非异,非不异。若异者,应幻非种种因。若一者,幻与种种应无差别,然见差别。是故,非异,非不异。大慧!汝及诸菩萨摩诃萨于幻有无,不应生著。”


6.1、佛说以上讲的就是遍计所执自性的不同的形态,在这些遍计所执自性差别相中,一切凡愚生起执著。


6.2、凡愚们执著依他起,生起这种执著之后,就会执著种种遍计所执自性的有与无。如同依幻术师表演的幻术的种种所见事物,凡愚分别不以为是幻术的显现,却以为真有幻术之外的种种事物的存在。


6.3、幻术与凡愚所见的种种事物非异非不异,就是既相同又不同。


6.3.1、如果两者不同,幻术就应该不是凡夫所见事物的原因。


6.3.2、如果两者相同,那幻术的显现与凡夫所见种种事物就应该没有差别,而实际两者是有差别的。所以说两者“非异非不异”。


6.4、佛说你和菩萨们对于幻术的有无,不应执著。


第二品第46段经文学习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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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無心258369

    感恩于老师弘传正法!感恩于老师把甚深义理解读得如此清晰明了!

    于晓非_ 回复 @無心258369:

  • 墨瞳_im

    于老师把经典解释地如此清晰明了,难得的大善知识!顶礼赞叹!🌹🌹🌹🙏🙏🙏

    于晓非_ 回复 @墨瞳_im: 🙏

  • 小美人魚兒

    頂禮于老師 願正法永駐

    于晓非_ 回复 @小美人魚兒: 🙏

  • 缘起无生

    顶礼善知识

    于晓非_ 回复 @缘起无生: 🙏

  • 3杠11大码头

    遍计所执自性不存在,本不用讨论,但佛陀又以12相来讲,是佛陀慈悲啊🙏🙏🙏

    于晓非_ 回复 @3杠11大码头: 🙏

  • 听友193583035

    感恩于老师法布施

    于晓非_ 回复 @听友193583035:

  • 一心一慈

    顶礼善知识

    于晓非_ 回复 @一心一慈: 🙏

  • 文心_04

    顶礼于老师!顶礼大善知识!愿正法永驻!!!

    于晓非_ 回复 @文心_04: 🙏

  • 云莲66

    新课来啦,感恩善知识于老师!!!

    于晓非_ 回复 @云莲66:

  • 阿洞白

    顶礼于老师,顶礼大善知识!

    于晓非_ 回复 @阿洞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