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评论员:陈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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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张青彬表示,开车时玩手机发消息,不仅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而且可能在短时间内处于“盲驾”。“盲驾”实际上比“醉驾”更具危险性,建议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进行严厉查处。
在开车过程中接打电话、看手机是很多人的“习惯动作”,相比于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许多司机对开车玩手机往往不够重视,认为看一眼手机只需几秒钟时间,没有太大危险。殊不知,无论从科学理论上讲,还是从现实数据来看,开车玩手机都是一项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
有实验表明,假如一辆车车速达到60公里每小时,低头看手机3秒,相当于盲开50米,而人从大脑判断到做出动作需要一到两秒的时间。因此一旦玩手机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再做反应可能就晚了。此外,2018年,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发生的三大原因分别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开车玩手机,其中开车玩手机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件占比超过一成。由此可见,将“盲驾”视为“危险驾驶”并非没有依据。
目前,相关法规对于开车玩手机行为的处罚主要是罚款和扣分,与酒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相比确实轻微。虽然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开车玩手机行为做出了新的处罚规定,由扣2分升为扣3分。但1分之变能否引起广大司机对开车玩手机行为的重视?恐怕要打问号。因此,将“盲驾”行为视为“危险驾驶”并进行严厉查处确有必要,值得深入探讨。
但问题是,这一建议具有多大的可行性?开车玩手机的动作相对隐蔽,一旦发现执法者,驾驶人就会立即放下手机,哪怕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人一般也不会承认是开车时玩手机所导致,因此取证通常较为困难。而要解决这一难题,除了交警部门加强日常整治外,还要靠“电子警察”更好地发挥“火眼金睛”作用,哪怕抓拍不到手机,但只要捕捉到疑似动作,再通过视频图像识别等先进技术进行分析,便不难作出认定。
当然,监控总有覆盖不到的地方,而开车玩手机行为却可能无处不在。因此关键还是要靠驾驶人自觉提高守法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处罚不是目的,无论“由扣2分升为扣3分”,还是将“盲驾”视为“危险驾驶”,都是为提醒和警示广大司机,使其认识到开车玩手机行为的危险性。就此而言,即使取证困难,但只要能产生震慑作用,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张青彬代表的建议就有价值和意义。
“盲驾”行为的危险性不亚于酒驾,却比酒驾更为普遍。酒驾入刑逾10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基本成为社会共识。因此也希望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取证手段,能让“开车不玩手机”成为铭刻在每个人心底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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