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丨行政执法篇】热点3: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丨2023年省公务员考试

【申论丨行政执法篇】热点3: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丨2023年省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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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

一、新闻热点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表示,2021年9月1日起,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权,含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将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这便意味着,权责下放,街道办事处将站到行政执法的“台前”,成为执法主体,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调整,全市74个街道办事处承担起本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主体责任。执法主体的改变是非常重要的变革,变“多头执法”为“一头执法”,是实施属地管理的表现。执法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增加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共有18项行政执法权、475项执法事项,纳入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同时,新增了与水务、文化、住建等相关的5项执法内容。

二、引申背景

1.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强调,“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基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决定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的根基和水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适应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并根据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就结合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2021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进一步完善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拉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序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主体及执法范围都将发生变化。

三、词句积累

1.深化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

2.行政执法权下放,聚焦社会焦点、百姓痛点、基层难点,依法明确了街道的执法主体地位,是在进一步为街道“赋权、下沉、增效”,有助于街道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了”的难点问题。

四、热点文章

题目:S市近期着力加强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假如你是S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请就建设情况写一份工作简报。(40分)

要求:准确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作格式要求,不超过800字。

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工作简报

针对当前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五化”建设,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一、推进职责法定化建设,提升责任意识。全面梳理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事项的执法职责,依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实现“一套清单管权责”。清晰界定职能管理部门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机制,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宏观指导。

二、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搭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进行全面规范,统一办公场所设置及标识、执法装备设备配置,执法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标识、队容风纪、内务管理标准;建立执法考核系统评价标准。同时,还强化督察纠察,明确督察纠察标准和内容。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流程规范执法。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配合提供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咨询、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以案促改”提高办案水平。

四、推进手段智能化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智慧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推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各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查询、协办、移送、监督。强化智慧执法系统应用,推进“网上勤务”“指挥调度”“执法监督”“分析研判”等应用。强化队伍智慧监管力度,建立招录黑名单制度。

五、推进参与社会化建设,提升社会认同。发挥社区党建引领作用,压实社区基层治理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社区党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驻社区单位、企业+志愿者+居民”联勤联动的工作模式,组织发动公众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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