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樵问对》第二节原文及译文

《渔樵问对》第二节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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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樵者曰:"愿闻其方。"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已知之矣。敢问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传?"

曰:"薪,火之体也。火,薪之用也。火无体,待薪然后为体;薪无用,待火然后为用。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

曰:"水有体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故灭。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故热。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相息之谓也。"

曰:"火之道生于用,亦有体乎?"

曰:"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故动。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故静。是火亦有体,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济又能相息,非独水火则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尔。"

樵者曰:"用可得闻乎?"

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传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数取者,物之体也。用也者,妙万物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传。"

曰:"不可以言传,则子恶得而知之乎?"

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传,非独吾不能传之以言,圣人亦不能传之以言也。"

曰:"圣人既不能传之以言,则六经非言也耶?"

曰:"时然后言,何言之有?"

樵者赞曰:"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天下之能事毕矣,又何思何虑!吾而今而后,知事心践形之为大。不及子之门,则几至于殆矣。"

乃析薪烹鱼而食之,饫而论《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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