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之谜,是宇宙中最深邃的奥秘之一。在历史上,人们对心灵和意识进行了一些认真的思考,但有意义的成果依然非常少。进入现代社会后,曾有一段时间,人们停止了对意识的思考,认为这太难了。
到了20世纪的最后二三十年,随着科技的发展,在语言哲学、认知科学、神经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脑科学、心理学和人工智能等新兴学科的强势助推下,人们开始大踏步地向意识的领域进军。古老的心灵哲学经历了变革之后宛如重生,焕发出新的光彩,哲学领域发生了心灵哲学的转向。
关于灵与肉、心与身以及心与脑的问题,心灵哲学提出了一连串的理论,比如交互作用论、平行论、物质主义、观念主义、中立一元论、行为主义、同一性理论、功能主义、心智计算理论、副现象论、涌现论、属性二元论、泛心论等。同时,对意识的科学研究也随着技术的进步,产生了许多有用的成果,并处于继续进步中。
意识的奥秘,正在一点一点地向我们打开它的大门。在人类不懈的努力下,也许终有一天,我们能拨云见日,真正地理解我们的心智、大脑和意识。我们期待着意识学领域的牛顿和爱因斯坦的出现,等待着一场深刻革命的到来。
人类的感官功能是有很大局限性的,我们只能感知这个世界很少的一部分信息。比如视觉,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特定的电磁波频谱,我们的听觉、嗅觉等方面也远远比不上一些动物。
鸟类可以看到四原色,狗对化学分子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类的一万倍,蛇可以感知红外线,海豚有回声定位系统,是最好的声呐,蝙蝠可以感知超声波,还有鹰眼、昆虫的复眼,如此等等,其他生命体对这个世界的感知和体验相比于人类而言,是如此的丰富。
哲学家托马斯·内格尔的成名作《作为一只蝙蝠是怎么样的》,谈到意识的“主观体验特性”问题。这是一个无法被物理学还原的意识之谜,也是一个意识哲学和科学的“困难”问题。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只蝙蝠,你所体验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必然跟人类不同,你可以体验到更多的东西。我们如何能体验和理解一只蝙蝠的“意识”?就如同一个天生的盲人,他通过学习知道了一切关于色彩的知识,但是对于他的主观体验来说,我们能说这个盲人真正“懂”色彩了吗?
意识是难以定义的,很难有一个客观的、科学的定义能够抓住意识的本质。假定我们试图用所有意识现象中都会涉及的心理因素去定义意识,那么就可能包括决策和获取周围世界信息等一系列的信息加工过程。或者,我们试图用物理语言直接定义意识,那么这就可能涉及大脑中各个生理层面上的化学变化。
但是,任何这些尝试对意识下定义的做法似乎都漏掉了意识中最基本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这些定义都没有说明人在意识状态中的主观感受,亦即意识的“主观体验特性”。
无论我们掌握了多少有关蝙蝠的客观知识,我们都无法回答作为一只蝙蝠是怎么样的,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线索来了解蝙蝠的感受。因此,关于意识的研究,分为“简单问题”和“困难问题”。在简单问题层面,我们只考察不同心理状态中的因果关系,以及这些因果关系是如何在不同物种的大脑中运作的。这些简单问题是可以用科学实验加以研究和验证的。
但是,这些“简单问题”并不能告诉我们任何有关主观感受方面的事情。因此,研究“困难问题”要做的就是解释主观感受的来源,要理解和解释意识的现象层面。尽管我们经常将意识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混在一起,甚至想把主观还原为客观,但是我们始终不要忘记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这便是“简单问题”和“困难问题”的区别。
对于我们意识经验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它们二者是如何相匹配的呢?主观的或者现象的意识是如何与客观世界相匹配的,尤其是它如何与大脑中的运作过程相匹配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有三个选择来对其加以解释,即二元论、唯物主义和神秘主义。许多研究意识的学者和专家也基本上是分为这三个阵营。
二元论认为,意识经验的主观感受在本质上与大脑的活动有所区别。那么,如果世界上存在主观的因素,那么它们又是如何与充满时空的客观物理实体相互作用的呢?这个问题起始于笛卡尔,但是笛卡尔并没有能力解决。
唯物主义认为,主观心智和客观大脑并不像它们表面看上去那样截然不同,在表象的背后存在一个物质实体。唯物主义对主观与客观、心智与大脑的区分进行了质疑。
神秘主义认为,意识是神秘的,意识的现象层面是如今的人类所无法理解的,或许人类永远也无法理解。持这种立场的人对问题以及解决前景感到绝望,实际上,他们等于是放弃了对困难问题的探究。
哲学家大卫·查默斯是二元论的代表人物。他对意识的不可还原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还原的解释根本无法作为说明意识的标准方法。而且他还批判了神经科学、认知科学和其他领域中存在的各式各种的还原说明。
查默斯认为,意识理论必须采取一种新的非还原的形式,才是令人满意的。这种新形式的意识理论被查默斯称为“自然主义的二元论”或“属性二元论”。因为意识经验属于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所以它是自然主义的;因为意识是世界上一个基本的不可还原的事实,所以它是二元论的。对于查默斯来说,只有坚持这样的立场,才是一种对待意识的认真态度。
首先,属性二元论不是笛卡尔形式的实体二元论,因为笛卡尔的二元论有一个对物理过程施加影响的单独的精神实体领域。但当代科学的最佳证据告诉我们,物理世界或多或少是因果封闭的,对每一个物理事件,存在着一个物理上充分的原因。因此,精神的“机器幽灵”没有余地去做任何超出因果关系之外的事情。虽然量子理论不确定性的存在打开了一个小小的缺口,但是查默斯认为这一缺口不会被利用,以产生出一种非物理的心智的因果角色。
查默斯所指的二元论不是实体二元论,而是属性二元论。意识经验是属于个体的一种性质,而个体的物理属性并不蕴含这种性质,尽管意识经验可能合法地依赖于物理属性。意识是另一种特征,它在世界的物理特征之外。当然,这并非说意识是一种独立的“实体”,而是说,在这个世界中存在着个体意识的性质、现象的性质,在本体论上它独立于物理性质。
换句话说,你有物理的属性,比如身高、体重、神经元细胞等,同时你还有意识的属性,像感觉到疼痛、沮丧的情绪等。意识的属性虽然合法地依赖于物理属性,但它是一个独立的性质,不被物理属性所蕴含。
可以用一个“僵尸论证”来说明这一点。假如在科幻小说中用复制技术制造出一个生物,他没有任何意识和感觉,却和人一样有着相同的大脑神经和运动神经。从生理方面来说,僵尸和人是完全一样的,不同之处只在于他没有主观感觉。那么,如果意识的属性不是独立于物理属性的,就说明我们全部都是僵尸,这显然是不成立的。因此,意识属性必须独立于物理属性。这个论证是一个归谬论证。
实际上,查默斯的二元论十分类似于一种唯物论的形式,因为他的理论假定了现象事实对物理事实的合法依赖,物理领域依然是自洽的。查默斯认为,二元论的观点与当代科学世界观是完全一致的,而且也是完全自然主义的。
按照这种观点,世界就是一个被基本定律联系在一起的基本性质的网络,并且一切事物最终根据这些术语来解释。查默斯指出,为了解释意识,只有特征和物理理论的定律是不够的,对于一种意识的理论,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基本特征和定律。
二元论者倾向于一种颇为简单的身心同步观点,也就是“副现象论”,或者说是“逻辑附随性”。但它不同于莱布尼茨所说的“前定和谐”,不需要上帝全知全能的预先规划,也不违背物理世界的因果封闭性原理。
根据副现象论的说法,有意识的心智是大脑的“副现象”“伴生品”,没有能力去影响大脑。大脑完全是由于物理原因的影响而运作的,即便大脑不具备任何的意识经验,仍然可以正常运作。打个比方,假设有一列物理的火车遵照物理世界的法则在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火车喷出非物质的“心智的烟”,这些烟在意识层面是真实的,但是却不会给火车的运动带来任何影响。
事实上,我们很难接受副现象论认为意识经验和行为无关的论点。尤其是在我们讨论言语行为时,这个论点就显得更奇怪了。难道我们在说话时,那些措辞和表达,那些从我们口中蹦出的词句是嘴巴肌肉自动产生的吗?难道我们只是一个MP3播放器,在自动播放着话语吗?
不过我们还有别的出路。要寻找其他出路,就不得不先质疑意识状态和物理状态是不同的这个观点,这就是唯物主义所选择的路径。这一选择的最大特点就是它决定要把构成原因的权力归还给意识经验。
如果意识状态就是大脑的物理状态,那么意识状态就能产生和大脑状态所产生的一样的物理后果。这样,我们也就无须为“僵尸”的喃喃自语而感到困惑。因为从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我们的物理复制品,同时也是我们意识的复制品。
当然,唯物主义并不是要取消意识经验,也不否认在快乐状态中我们感受到的体验,不否认我们踩到钉子上的痛苦感觉。只不过,唯物主义认为这些感觉与相关的大脑状态并无区别。
也就是说,我们的意识处在疼痛状态中,即我们处在某一特定的大脑状态中。又或者说,如果我们处在某一特定的大脑状态中,那么我们就会有某种特定的感觉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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