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存在与时间(1)

113 存在与时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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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马丁·海德格尔出生于在德国黑森林地区。一开始,他在弗莱堡大学学习神学,后来受到胡塞尔的影响,转攻哲学,并成为胡塞尔的助手和学生,直到1922年他被聘为马堡大学副教授。在马堡大学期间,他开始研究亚里士多德,并重新解释了现象学。那时,海德格尔正忙于撰写《存在与时间》。为了帮助他晋升,系主任催促他赶紧把这本书写完。1927年,海德格尔写完了这本书,并很快安排出版。这本书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令他声名鹊起。一年后,他被选为胡塞尔在弗莱堡大学哲学教席的继承人。成名之后,他还与他的学生阿伦特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1933年,海德格尔被推选为弗莱堡大学校长。在退休后,他又发表了几篇论文和阐释哲学史的著作,包括两卷本论尼采的著作,和他最后的著作《思想的事情》。1976年,海德格尔逝世于弗莱堡,终年86岁。


如书名所示,《存在与时间》这本书重点研究的对象就是“存在”。在书的开篇,海德格尔就指出西方哲学自古希腊以来,一直把“存在”和“存在者”搞混淆了,没有把它们区分开来。存在是一种状态或性质,而存在者是具体的,是有条件的。“存在者”是在时间中的存在,最重要的存在者当然就是人。


胡塞尔的现象学指出,世界对意识的自我显现就是我们所理解到的世界,世界向我们显示了它自身的样子。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海德格尔采取了与胡塞尔相类似的方法来进行分析和论证。为了理解一般的存在,第一步先要理解人,海德格尔就是这样入手的。


在哲学史上,对“人”的定义往往类似于对物的定义。受到胡塞尔的影响,海德格尔拒绝根据那些把人和世界割裂开的性质或属性来定义人。现象学关心的是整个经验现象的领域,而并非将它划分为不同的部分。根据这一思路,海德格尔认为,显示出人自身的正是我们人的生存。这完全不同于传统哲学中所看到的“人”的概念。


为了把关于人的概念和传统概念区分清楚,海德格尔生造出一个德文词“此在”用来表示人。他认为,不应该把人(或此在)定义为一个对象或者客体,而最好把人描述为一种独特类型的存在。


海德格尔是最喜欢自己造词的,而且写作的内容晦涩难懂。当然,这是德语系哲学家的一个通病或癖好,海德格尔在这方面可谓是相当突出。读他的著作很不容易,有种想死的冲动。有人批评他是在玩文字游戏,说话绕来绕去的。


“此在”这个术语是对个人存在的一种纯粹的表达。人性的本质是什么?答案是人如何生存,而不是某些属性或性质。根据这一点,说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是不正确的,因为善与恶是一种属性或性质。因此,在回答“我们是谁”这个问题时,就要去考察人性的基本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找出答案。


那么,人是什么,人是如何生存的?人生的状态又是什么?海德格尔指出,基本的人生状态就是人“在世界中存在”。“在世界中存在”是海德格尔的一个术语。他有很多这样的术语,有的比较生僻怪异,而有的又十分通俗,就是我们日常所用到的词语,但在他的理论体系里,这些词语是有特殊含义的。


为了准确地理解人是什么,首先就要考察人们一般的日常生活经验,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来说,就是考察“一般的日常性”。然后,我们就能了解人是什么。在海德格尔那里,最原始的、最基本的观点就是此在的“在世”。


我们说人在世上,意思不能像说一个东西在另一个东西内部那样,比如说书在书柜里、水在玻璃杯中,也不能理解为将人放置于世界的某个地点,比如说张三在北京市,就好比一个客体和另一个客体在空间中的关系。实际上,“此在”是以“居住”的意义在世的,以“熟悉”或“我照看某物”的意义在世。这里强调的是一种理解,我们可以说张三在北京市生活,说“人在世”即“人生在世”。又比如,说一个女人“在”爱情中,并非指她所处的地点,而是指她存在的类型,也就是她“在”谈恋爱。同理,说“人在世界中”,不仅是指把人放入某个空间中,更重要的是描述了人的生存结构。这种生存结构使人可以对世界进行有意义的思考。


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有三重结构。这种结构使得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筹划这个世界。“筹划”是海德格尔的又一个通俗性术语。事实上,我们是基于我们的“筹划”来理解世界的。


第一重结构是“理解”。我们通过理解来筹划对物件的关系和目的。事物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那些被筹划出来的交互关系。


第二重结构是“情绪”或“态度”。我们如何与环境相遇是受到情绪或态度影响的。在高兴或失望的心境中,任务将会作为高兴或失望敞开。我们会在这种心境下描述自己的存在方式,以及世界对我们的存在方式。比如说,你的心情好,看到的世界就是明亮的、美丽的,也会觉得每个人都对你很友好。假如你的心情很差,看到的世界就是灰暗的、糟糕的,觉得别人对你都不友好,看谁都不顺眼。


第三重结构是“话语”。一个东西只有能在语言中表达出来,才可以被我们理解,也才可以被我们的情绪左右。


人在世上生存着、生活着,所以人就必须与事物打交道,还要对与之打交道的事物进行思虑,这更加重要。


那么,人类是如何与事物打交道的呢?海德格尔指出,人类是把物当作一种“工具”来打交道,这是人类在世的核心特征。换句话说就是,人类仅仅把物当作器具来看待,对物只是一种利用的关系,而不存在感情。比如说,和一把锤子打交道,我们首先想的是如何使用它,锤子作为一个器具,是为实现某个目的服务的,例如钉钉子。


当我们使用锤子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顺手,就越不会意识到锤子是一个客体。因熟悉而浑然不觉,这就是“默会知识”。此时,好像锤子和我们之间完全没有了距离,我们对锤子也不再陌生,而是把锤子看作是某个“筹划”的一部分,比如想要制作一把椅子。


一个筹划会包含许多不同的目的,各种目的组成一个关联,锤子处在这种关联中,为的是实现它的目的。意思是说,要制作一把椅子就要分解为各个小的目标,比如先做好椅腿,再做手把等,所有不同目的组成一个关联,最后做出一把椅子来。


此时,假如在我们制作这把椅子的过程中,锤子不小心坏掉了,那么我们就会立刻换一种态度,会用一种不同的方式来看待锤子,即把锤子当作一个物。道理很简单,因为损坏了的锤子不能用了,我们就不再以一种浑然不觉的态度来把锤子看成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一部分,而是把它看作一个客体,冷眼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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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东风说

    插个嘴

    大吕说书 回复 @东风说: 感谢收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