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章句下第三十三章(原文+南師解)

盡心章句下第三十三章(原文+南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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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
【南師解】
這裏文字的解釋,又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孟子提出另外一個觀念。“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這是什麼意思啊?程顥、朱熹這些宋儒,為了這些文字,把聖人的話,設法塑造得非常之“神”,因此在批註時,下筆很痛苦。這兩句話,依照文字解釋,“堯、舜,性者也”,堯舜的仁慈、仁義,是生來善良天性自然流露出來的。下麵是相反的話:“湯、武,反之也”,所謂“反之也”,應該是說,湯武是把人性壞的一面反轉來,使人們恢復善良的本性。去惡存善,改過遷善,都是“反”的意思,而宋儒批註的文字,就如說夢話一樣,朦朦朧朧、含含糊糊的,以為湯武與堯舜是相反的,其實並非如此。 我們現在可以懷疑、批評、指出這些批註的不當。如果是時光倒流回到一百多年前,這樣批評的話,不但拿不到功名,還可能招致殺身之禍。尤其是宋明以後,考試都是以朱熹的批註為標準,如果批評了他,非但進不了孔廟,還會被排斥於讀書人之外。 實際上宋儒這些批註,都是白費工伕,別人讀了,如聞囈語,不知道說些什麼。這本來是很簡單的兩句話,概括原意就是:堯舜當然道德好,但在他們的時代,物質文明尚未發達,社會還是保守的,人類的天性是自然善良的成份居多;那就是老子莊子所謂道法自然的表現,人們自然還保持了善良的天性,這就是“性者也”。 後來到了商湯與周武王的時代,由於物質文明進步,受聲色物質的誘惑很大,慢慢影響了人的精神思想,人性就變了。這時再實施純道德的政治制度,已不可能使社會安定,於是建立了法制,用法律來管理眾人之事,希望人性回到原來善良的一面。這也說明了一個現象,就是人類社會物質文明越進步,道德就越衰退,只好用政治的方法來管理,用法律來規範,希望回到純樸善良的本性上去。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反之也”,不必解釋成湯武與堯舜相反。當然,看起來湯武是造過反,他們兩個人都是起來革命,推翻前朝桀與紂兩個暴君,也就是“你不行,下去!由我來”的作為。堯舜則是“我不行,請你來”。這兩種情形完全不同,但這只是政權傳承的形態不同罷了。 孟子繼續申述:在堯舜時代的上古社會,人性被染汙得少,自然人人都具有道德,不只是領導人如此,即使社會上的一般人,也是“動容周旋中禮”的。 “動容”就是態度。假使有人做錯了一點事,旁邊的人臉色稍微難看一些,或者把頭偏過去,不屑看他,這個人已經很難過了。可是越到後來的人,如果被人輕視,他不但不難過,甚至會反過來想:“你看不起我!誰要你看得起!你又算老幾?”甚至你“動容”,多看他一眼,他就動刀了。社會上常有因多看一眼,就發生動刀殺人的事。 “周旋”就是應酬、交際,在社會上的待人接物,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動容周旋中禮者”就是一個人的態度、言辭、動作、行為都處處合理,恰到好處,這就是德。說到道德二字,道是道,德是德。道是指明心見性之體,德是指明心見性以後的入世起用,也就是“盛德之至”。在佛家而言,就是功德圓滿,學道有成就智慧圓滿。 “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有朋友死了,因而哭得很傷心,這哭並不是哭給活人看的。不久前一個青年寫文章說,他父親死了,父輩們去弔喪,有的哭得很厲害。他說這些人不是哭他父親,是哭自己,因為這些人見他父親死了,想到自己也快死了而哭。這篇文章,曾經引起一些非議,當然這又是前所未有的觀點,說的是“哭死”的另一面,這說法也很新奇。 孟子說:哭死去的親友,是真正的悲哀,並不是哭給別人看的,好朋友死了,是真的傷心;有時傷心到極點,則哭不出來,一滴眼淚也沒有,人是木然的。遇到這種情形,要特別注意,要上前去推他一下,幫助他的氣脈運行,否則的話,會發生危險,要等他哭了出來,危險才算過去。 “經德不回,非以干祿也”,“經”就是直道,有些人以直而堅強的直道,守住他的道德標準,毫不轉彎。但並不是為了名利,目的也不是為好人好事大會上的表揚,而是為了自己經常遵守的直道。 “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說話言出必行,不只是借了錢一定要還,開出去的支票一定要兌現,這只是小信;大信是自己做得到的才說,做不到的不說,不講空話。例如有人問你吃葷或吃素,假如心裏還有一點點想吃葷,就不可說吃素,否則就是言行不相符了。因為口裏雖說吃素,心裏還在想吃葷。簡單地說,就是說出的話,要和自己心裏的思想,完全合一,這才是真正的大信。也就是心口如一的道德,不是口是心非,更不是隨便說話,再勉強自己的行 “哭死而哀”,“經德不回”,“言語必信”這三句話,每句都有兩重意義。以“盛德”來說,堯舜以上的古人,自然人人有道德,不必另外標榜一個道德的口號。老子和莊子,曾經提到過這個道理。後來因為物質文明進步,人類的道德開始墮落,於是產生“仁義”的名詞,要人類有仁義。再後來,人們的仁義也喪失了,於是又產生了“守法”的名詞,要大家做到守法律的規範。現在人類的行為,法律差不多也無可奈何了,那就沒有辦法,只好用刑法。 所以每句話,都有兩重意義,說明至情、道德、言語的真義。這都是說明用自己內在的天性,自然的向外流露,不是為了適應外在的人、物、事。所謂“君子行法”,就是效法這個道理“以俟命”,這就是修命。 由此可知,儒家所說的“命”,就是人在活著時候的生命價值;“俟命”就是人活著,應該如上面所說的三句話那樣,也就是正命,那是生命的意義與價值。 孟子和孔子一樣,他一生的言語行為,本身就是典範,也就是教育的標準。下麵的話,是說孟子自己,也同樣是對學生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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