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佛典中对宿命论等的批判
佛教中道的业力因果说,不仅从缘起法则出发,否定断、常两极“边见”,而且还否定了宿命论、神意论、机运论等多种不符合缘起法则的“异论”。《中阿含经》卷三《度经》等佛说世间有三种邪见,信之者即使德行无亏,也必然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这三种邪见是:
一、认为人的苦乐等境遇纯粹出于前定的宿命论;
二、认为人的命运完全系之于神意安排的神意论;
三、认为人的命运纯由机会运气决定的机运论。
经中多处对这三种邪见进行了批判。此类邪见,佛典中归之于“邪因论”——其所认决定人命运的原因,是错误的,或片面的。据佛经讲,这类邪见,是当时印度的修道者依禅定中所发宿命通的不究竟的直观,加上推理不当而导致。此类邪见,不仅当时,就是在今天,持之者还大有人在。
宿命论,佛典中汉译为“宿作因论”“宿业论”,佛世的苦行(无系)外道、尼乾子(耆那教)等,即持此见,认为今生所受的苦,为宿世恶业的果报,只有勤修苦行,“吐尽宿业”,现世不再造新的恶业,待宿业由主动的苦行消尽,便是解脱涅槃。实际上,一些对佛法业力论缺乏完整、正确理解的佛教徒,也往往由广泛流传的“欲知前世因,现在受者是”一偈,堕入现世一切遭遇均由宿世之业所前定的宿命论。这种见地不仅可能导致以苦行消宿业、盲目折磨自己的愚蠢行为,而且有使人对一切逆来顺受、不想去改革现实社会不合理现象的消极作用,容易被封建统治者利用为麻痹人民反抗意志的工具。
从缘起法则看,宿作因论的错误,在于把今生一切果报之因机械地、片面地全部归诸宿业,违背了因果念念相续,因而必念念有新因能生果报的规律,违背了果依众缘、报通三世,非一切果皆由宿因、尚有现因生现法果的定律。若今生一切皆由宿因,今生所作唯招来世之果,应无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今生作事今生得果报的道理。如此则农民种地应无收获,工人作工应无产品,学生学习应不得知识,其果实只有等来世的另一个人去享用,这显然不符事实。《大般涅槃经》卷四十佛批判宿命论说:
一切众生有过去业,有现在因。
众生虽然有前世所造能得今生寿命的业,而有赖于现在的饮食等条件,才能活着。若说众生受苦受乐唯由前世的本业因缘,是事不然。为什么?譬如有人为国王除去怨敌,因此被赏赐以大量财宝,因这财宝受现在乐,如是之人现作乐因,现受乐报。又如有人杀害国王的爱子,以是因缘遭杀身之祸,如是之人现作苦因,现受苦报。因此说“一切众生不必尽因过去本业受苦乐也。”
至于现在修苦行以图“吐尽宿业”,只能得到受苦的现报。如果苦行能够得道,那么比人类苦得多的畜生们,都早应得道了。
《瑜伽师地论》卷七批判无系外道的宿作因和苦行论说:若唯有宿世业为因,则由现世的苦行消尽宿业而涅槃,没有理由;若说由“现方便”(今生所作业)为因,则否定了众生今生所受唯是宿业之果。该论指出:唯宿因、唯现因两种极端,皆属片面。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或有诸苦,唯用宿作为因。
这指天生已定的生恶道、生贫穷人家及天生残疾等果报。然生贫穷人家等,只是决定其今生命运的诸多条件之一,并非唯一而且未必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如虽然出身贫寒,也不乏“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和发财致富的。又:
或复有苦,杂因所生。
如人以“邪方便”(不正当的方法技巧)务农、经商、劫盗、服务于国王等,有成功获福者,也有失败遭殃者,其中原因复杂,宿因、现因都可能有。又:
或复有法,纯由现在功用因得。
如今生新造的重业、听闻修学佛法、学习知识及工巧技艺等,都纯粹由现世因得现法果。
《那先比丘经》记述那先罗汉解答弥兰陀王关于业因的疑问说:比如一块土,被人掷向空中,复落于地,这纯属现在之因,非大地之宿因所招致。由此应知,佛传中所载佛陀之足曾被嫉妒他的提婆达多暗中推石击伤,这并非佛陀前世恶业的果报。又说:
复如人死,有因先业力尽而死,亦有由现行能毁先业,非时而死,或及时而不死。
人的死亡、寿数,也并非皆出前定,有寿数到而老死的,也有因保养不善及意外灾祸等现因不到天年便夭亡的,也有因积善及养生等现因延寿添算,超过天年还不死的。
与宿作因论相近的邪因论还有多种。如认为人的命运由生辰八字、星象、面相、骨相、阴阳宅风水等决定,即现在尚颇为流行的各种算命看相术的理论根据。佛法认为这些见解皆违背缘起法则,是比宿作因论更为有害的邪见。《大集经》卷二十佛批评星宿仙人执一切人的命运由其星象(出生时所属的星宿)决定之见说:
星宿虽好,亦复生于牛马狗猪。亦有同属一星生者,而有贫贱富贵参差。是故我知是不定法。
《优婆塞戒经·净三归品》也批驳了业果由时节(生辰)、星宿(星命)决定的邪见:
若以时节、星宿因缘受苦乐者,天下多有同时、同宿,云何复有一人受苦,一人受乐?一人是男,一人是女?天、阿修罗有同时、同宿生者,或有天胜、阿修罗负,阿修罗胜、诸天不如;复有诸王同时、同宿俱共治政,一人失国,一则保土?
若命运由八字、星宿决定,那么同时、同宿而生的人,天下不知有多少,其性别、命运、愚智等便都应相同了,这很容易被事实证伪。还有一种认为恶年恶星会带来厄运、应作法禳解的说法,经中认为也属于没有根据的迷信,强调“一切众生皆由自作善恶业之因受苦受乐,非由年、宿”。佛教规定:一个受过三皈五戒的佛弟子,若相信此类邪见,去算命、占卜、视吉良日,便犯了皈依正法戒。
神意论,佛典中汉译为“自在所作论”,自在,即自在天,为一神教信仰的天主、造物主,被说成是本来即有、不依他存的至上神、唯一神,天地万物、人类,皆是此神的作品,一切皆由此神的意志所决定。各人命运,当然也系之于此神,唯有皈依神、敬畏神、爱神,获得神的欢心,才有好运,否则便会受到神的无情惩罚。所有一神教,皆以这种意义上的神为教义主干,一些中国人心目中能决定人命运的老天、上苍,也多少具有这种至上神的性质。
佛典中对神意论(自在所作论)批驳颇力,认为它与宿作因论有同样的消极作用,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长阿含·梵动经》以这种信仰为违背真实的“六十二见”之一,同经《三明经》佛指出,那种“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梵天”的信仰“无有是处”,获得清净解脱,唯由自己,不由自在天、梵天等天主。龙树《十二门论·观作者门》批驳自在天创造一切的邪见说:如果自在天能创造众生,便不应拿苦给他所创造的子女受。若一切皆由自在天主宰、安排、决定,则信奉供养自在天的人应都无苦唯乐,不信自在天者应唯苦无乐,但现实却非如此,不信自在天的人如佛教徒、无神论者等,也有过得很幸福的,信仰自在天的人,也不乏受苦受难、多灾多病的。若说自在天不能使所有的人都受乐,那就非全能、非可随意主宰一切,又岂能称得起“自在”?若说自在天故意不给一些人幸福,则岂非有偏心而非平等博爱?又,所谓“自在”,乃不依任何条件之义,若说自在天创造(“作”)一切,则一切创造,必须凭仗因缘,借助条件,既然有所创造,则必依仗因缘,依仗因缘则非自在;若说自在天是自在,从本便有,那么它便不可能有所创造。还有,若一切皆由自在天创造主宰,则众生的善恶苦乐,应不作而自来,人应不劳动工作,便坐享现成,持戒行善修行,都成为多余,人们只要仰赖神的恩赐就行了,这样岂非破坏了世间的事业,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其消极作用自不待言。
其余多神论者所信奉的命运由多神(如道教所奉五斗众神、东岳大帝等)主宰,其消极作用亦同一神主宰说,只不过理论上更为粗俗些罢了。相信神明有主宰人吉凶祸福之权,向神献供设祭以求宥免其罪过,赐福降吉祥,甚至为让灶神爷爷上天曹只汇报好事,不如实反映人们所作坏事,特在他上天之日供上麦芽糖,好把他的嘴粘住讲不成坏话,这种信仰和风俗,完全是中国人那一套贿赂官吏以谋其私的陋习和民族劣根性在宗教信仰上的反映。神明们若真能因人纳贡献祭便免罪赐福,满其所愿,岂能称得上聪明正直的神明?如此神明,按理只能是贬向人间作贪官污吏了。
机运论,认为人的命运决定于运气、机会,如南北朝著名无神论者范缜说,人之有贫贱富贵,就像树上的花,随风飘堕,有的落于茵席之上,有的落在篱笆墙头,有的还落在厕所粪秽之中。 现代人中,认为成败纯由运气机会决定者,也不在少数。这种见解,属佛典中所斥“无因论”或“自然论”——即认为业报纯属自然或偶然,没有其原因。其错误在于违反缘起法则最基本的因果相续、果必有因的定律,因而必然是违背真实、不符实际的。既然无因,则应无果,这样,一切现象便都没有了存在的理由。机运论的伦理教化效果,和宿命论、神意论一样,也是贬抑人的主观能动性之发挥,既然一切皆出自然,则行善修德,又有何用?作恶多端,也是其天性自然,或社会现象之自然,合情合理,没有理由受到指责。其助恶抑善的害处,比神意论、宿命论更大。
从佛家业论、轮回说的内容看,它既然唯依一朴素辩证法的原理缘起法则观察一切,奉为最高皈依对象“法宝”,有理有据地否认造物主、至上神的存在,从无神论、有神论的一般定义而言,则非有神论而包含无神论的重要精神;但它又强烈反对人死断灭,盛谈六道轮回、来生后世,大乘更信仰佛菩萨有不可思议的神力,此则又非无神论。非有神论无神论,这大概应是我们审视佛家学说时应持的中道观吧。
研究佛学的都说什么民族劣根性 中毒那么深吗
命可算,命也可改,心是一切的源头,了凡四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