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实物可补正:
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解释的,应当予以排除。
2. 言词排非暴限胁:
《刑诉解释》第123条 采用下列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二)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相威胁的方法,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
(三)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
《刑诉解释》第125条 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3. 重复供述一并排,除非换人换阶段:
《刑诉解释》第124条 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调查、侦查期间,监察机关、侦查机关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调查、侦查人员,其他调查、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有关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被告人自愿供述的。
【法条索引】(《刑诉法》第56条《刑诉解释》第123-125条)
那个供述的威胁是指什么人啊,就说了那个他,也没说清楚
非法实物可补正 言辞排非暴限胁 重复供述一并排 除非换人换阶段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
非法证据排除:非法实物可补正,言词排非暴限胁,重复供述一并排,除非换人换阶段
非法证据可补正 言辞排非暴限胁(供述要求威胁到本人或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重复供述一并排 除非换人换阶段
非法证据排除 非法实物可补正 言辞排非暴限胁 重复供述一并排 除非换人换阶段
非法实物可补正,言辞排非暴限胁。(供述损害本人或近亲属合法权益,达到无法忍受程度)重复供述一并排,除非换人换阶段。
懂啦
非法实物可补正(相对排除) 言辞排非暴限胁(供诉 要威胁到本人或近亲属合法权益) 重复供述一并排 除非换人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