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 三十六岁(7——9月)

1929年 三十六岁(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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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 中共中央给红四军前委发出指示信(即“九月来信”)。这封信是陈毅根据中共中央会议精神和李立三、周恩来的多次谈话,代中央起草并经周恩来审定的。信中肯定红四军建立以来的成绩和经验,对红四军工作任务作了一系列明确的指示。指出:从你们过去的艰苦经验中就可以证明,“先有农村红军,后有城市政权,这是中国革命的特征,这是中国经济基础的产物”。指明“党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前委指导机关,这是正确的,绝不能动摇。不能机械地引用‘家长制’这个名词来削弱指导机关的权力,来作极端民主化的掩护”。提出“前委对日常行政事务不要去管理,应交由行政机关去办”。强调对于红军中的种种错误观念,“前委应坚决以斗争的态度来肃清之”。指示信对红四军党的七大及前委扩大会处置的缺点提出批评:“红军是生长在与敌人肉搏中的,他的精神主要的应是对付敌人。前委对于朱、毛两同志问题,没有引导群众注意对外斗争,自己不先提办法,而交下级自由讨论,客观上有放任内部斗争关门闹纠纷的精神,前委自己铸成这个错误,这是第一点。第二,没有从政治上指出正确路线,使同志们得到一个政治领导来判别谁是谁非,只是在组织来回答一些个人问题,这是第二个缺点。第三,这次扩大会及代表大会的办法是削弱了前委的权力,客观上助长极端民主化的发展。第四,对朱、毛问题没有顾及他们在政治上的责任之重要,公开提到群众中没有指导的任意批评,使朱、毛两同志在群众中的信仰发生影响。再则一般同志对朱、毛的批评大半是一些唯心的推测,没有从政治上去检查他们的错误,这样不但不能解决纠纷而且只有使纠纷加重。”指示信明确指出:“前委应立即负责挽回上面的一些错误:第一,应该团结全体同志努力向敌人斗争,实现红军所负的任务;第二,前委要加强指导机关的威信与一切非无产阶级意识作坚决的斗争;第三,前委应纠正朱、毛两同志的错误,要恢复朱、毛两同志在群众中的信仰;第四,朱、毛两同志仍留前委工作。经过前委会议,朱、毛两同志诚恳接受中央指示后,毛同志应仍为前委书记,并须使红军全体同志了解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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