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神话:第一章-4

第三部-神话:第一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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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处在不洁状态的女人的禁忌中,没有一个像禁止这时同她进行性交那样严厉。《利未记》判定违反规定的男人七天不洁。《摩奴法典》更加严厉:“一个接近被月经排泄物玷污的女人的男人,要彻底失去智慧、能量、力量、活力。”苦修修士命令与月经期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苦修五十天。因为在那时女性本原被认为达到它的力量的顶点,人们担心在亲密的接触中,它会战胜男性本原。男人更加朦胧地厌恶在他占有的女人身上,重新找到他所恐惧的母亲的本质;他竭力分开女性的这两种面貌,因此,禁止乱伦以异族通婚的形式,或者以更现代的形式,成为普遍的法则;因此,在女人更为专注于她的生育角色时,即在月经期、怀孕期、哺乳期,男人远离女人,不与之性交。恋母情结—必须修正这个概念—并不与这种态度相悖,而是相反,与此相连。男人把女人当做世界混沌的源泉和有机体的混乱变化来加以防范。

然而,也正是在这种形象中,她使得与宇宙和天神分离的社会继续同它们保持联系。今日,她仍然在贝都因人、易洛魁人【注】中保证田野的丰收;在古希腊,她倾听地底的声音;她截取风和树的语言,她是皮提亚、西比尔【注】、女先知;死人和天神借她的嘴说话。今日她保留着这些神化的权力,她是通灵人、手相家、用纸牌算命的女人、预言家、受神灵启示的人;她听到各种声音,看到异象。当男人感到需要重新投入动植物生命的怀抱中时—就像安泰俄斯【注】接触大地能恢复力量一样—他们便求助于女人。对土地的崇拜,经过希腊和罗马的理性文明还残存下来。这些崇拜通常是脱离正式宗教生活展开的;最后甚至像在埃莱夫西斯【注】那样,采取秘密仪式的形式,它们的含义与太阳崇拜的含义相反,在太阳崇拜中,男人肯定自己的分离意志和精神意志;它们是这种意志的补充;男人竭力通过迷醉摆脱自身的孤独,这就是秘密仪式、酒神节的目的。在男性重新征服的世界中,是一个男性的神狄俄尼索斯剥夺了伊什塔尔、阿斯塔特的魔力和蛮力,但仍然是女人在他的形象周围肆虐:梅纳德、梯伊阿得、巴尚特【注】呼吁男人来到宗教的迷醉和神圣的疯狂中。神圣的卖淫的作用也是相同的,这同时是发泄和疏导生育的力量。今日,民间节日仍然以纵欲为特点;女人在其中不仅仅是一种享乐对象,而且是一种达到个体在其中自我超越的hybris【注】的方法。乔治·巴塔耶【注】写道:“一个人在自己内心深处具有的失落感、悲剧感,即‘盲目的神奇’,只能在一张床上遇到。”


发泄性欲时,男人拥抱着情人,竭力迷失在肉体的无限神秘中。但我们看到,相反,正常的性欲将母亲与妻子区分开来。男人对神秘的生命炼金术感到厌恶,而他自己的生命却从大地的甜美果实中得到养料和满足;他希望将果实据为己有;他觊觎芙蓉出水的维纳斯。女人首先是作为妻子出现在父权制中,因为最高的创造者是男性。夏娃在成为人类的母亲之前,是亚当的女伴;她被献给男人,是为了让他占有她,让她怀孕,就像他占有土地和使土地丰收;通过她,他把整个大自然变成他的王国。男人在性行为中寻找的不仅是一种主观的短暂乐趣。他想征服、攫取、占有;拥有一个女人,就是战胜她;他深入到她体内,就像犁刀插入犁沟中;他把她变成自己的东西,就像他把耕作的田地变成自己的那样;他耕耘、种植、播种,这些意象如同文字一样古老;从古至今,人们可以举出上千个这种例子:《摩奴法典》说:“女人像农田,而男人像种子。”在安德烈·马松【注】的一幅画中,可以看到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把铲子,在挖掘一个女性生殖器形状的园子【注】。女人是她丈夫的猎物、他的财产。



男性在恐惧和欲望之间、在担心被不可控制的力量占有和攫取这些力量的意愿之间的犹豫不决,鲜明地表现在童贞的神话中。男性时而惧怕它,时而期待或者甚至苛求它,它好像女性神秘最完美的形式;于是,它同时成了女性神秘最令人不安和最迷惑人的表现。根据男人感到自己被包围的力量压倒,或者根据他骄傲地自认为能够吞并这些力量,他拒绝或者要求他的妻子嫁给他时是处女。在最原始的社会中,女人的能力受到颂扬,恐惧占了上风;女人在新婚之夜最好不是处女。马可·波罗【注】关于西藏人是这样断言的:“他们之中谁也不愿意娶一个可能是处女的姑娘做妻子。”人们有时以理性的方式解释这种拒绝:男人不愿意要一个没有挑起过男人性欲的妻子。阿拉伯地理学家贝克里谈到斯拉夫人时说:“如果一个男人结婚时发现他的妻子是处女,他便对她说:‘如果你有点价值,男人就会爱上你,就会有一个人夺走你的童贞。’”然后他把她赶走和休掉。有人甚至认为,有些原始人只接受同一个已经是母亲、表现出她有生育能力的女人结婚。但是,不要处女为妻的习俗流传如此广泛的真正原因是神秘的。有些民族设想,在阴道里有一条蛇,在处女膜破裂时会咬丈夫;人们赋予童贞的血以可怕的功能,认为它与经血相似,也能够毁灭男性的活力。这些意象表明了如下观点,即女性本原如果原封不动的话,就更有力量,包含更大的威胁。【注】有时候,不会出现非处女的问题,例如,在马林诺夫斯基【注】描绘的土著人中,由于性行为从童年起就被允许,因此姑娘绝对不是处女。有时,母亲、姐姐或者某个收生婆有步骤地破坏小姑娘的童贞,在她的整个童年时期,扩大阴道口。也有时破坏童贞是在青春期由女人们用一根棍子、一块骨头、一块石头进行的,仅仅被当做外科手术看待。在其他部落,小姑娘到了青春期,要屈从于一次野蛮的秘密祭礼:男人们把她拖出村外,用工具破坏她的童贞,或者奸污她。最常见的仪式之一是把处女提供给过路的异乡人,要么认为他们对于“神力”没有反应,这种“神力”只对部落的男性有危险;要么不在乎不幸会落在他们身上。更常见的是,祭司、医生、酋长,或者部落首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夜破坏未婚妻的童贞;在马拉巴尔【注】海岸,婆罗门负责做这种事,看起来他们并无乐趣,却要求巨额报酬。众所周知,凡是神圣的东西对不信教的人都是危险的,而祝圣的人却能运用而没有危险,因此可以理解,祭司和首领能够驯服邪恶的力量,而丈夫应该对这种力量加以防范。在罗马,这类习俗只留下一种象征性的仪式,人们让未婚妻坐在一个普里阿普斯【注】石像的生殖器上,这有双重目的:提高生殖力,并且消耗她身上过于强有力、因而甚至有害的流体。丈夫还用其他方法来自卫:他亲自破坏处女的童贞,但这必须与保护他不受侵害的仪式同时进行,比如,他当着全村人的面,用一根棍子或一块骨头来做。在萨摩亚【注】,他事先用白布裹在手指上,再把沾上血迹的碎布片分发给与会者。有时,男人也被允许以正常方式破坏妻子的童贞,但是三天内不能在她身上射精,避免受精的胚胎被处女膜的血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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