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文言文】致纪泽:教纪泽学问分类之法

153.2【文言文】致纪泽:教纪泽学问分类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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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咸丰十一年九月初四日与纪泽书

安庆公馆   〔据刻本〕


字谕纪泽:接尔八月十四日禀并日课一单、分类目录一纸。日课单批明发还。


目录分类,非一言可尽。大抵有一种学问,即有一种分类之法。有一人嗜好,即有一人摘抄之法。若从本原论之,当以《尔雅》为分类之最古者。天之星辰,地之山川鸟兽草木,皆古圣贤人辨其品汇,命之以名,《书》所称大禹主名山川,《礼》所称黄帝正名百物是也。物必先有名而后有是字,故必知命名之原,乃知文字之原。舟车弓矢,俎豆钟鼓,日用之具,皆先王制器以利民用,必先有器而后有是字,故又必知制器之原,乃知文字之原。君臣上下,礼乐兵刑,赏罚之法,皆先王立事以经纶天下,或先有事而后有字,或先有字而后有事,故又必知万事之本,而后知文字之原。此三者,物最初,器次之,事又次之。


三者既具,而后有文词。《尔雅》一书,如释天、释地、释山、释水、释草木、释鸟兽虫鱼,物之属也;释器、释宫、释乐,器之属也;释亲,事之属也;释诂、释训、释言,文词之属也。《尔雅》之分类,惟属事者最略;后世之分类,惟属事者最详。


事之中又判为两端焉:曰虚事,曰实事。虚事者,如经之三《礼》, 马之八《书》,班之十《志》,及三《通》之区别门类是也。实事者,就史鉴中已往之事迹,分类纂记,如《事文类聚》《白孔六帖》《太平御览》及我朝《渊鉴类函》《子史精华》等书是也。


尔所呈之目录,亦是抄摘实事之象,而不如《子史精华》中目录之精当。余在京藏《子史精华》,温叔于廿八年带回,想尚在白玉堂,尔可取出核对,将子目略为减少。后世人事日多,史册日繁,摘类书者事多而器物少,乃势所必然。尔即可照此抄去,但期与《子史精华》规模相仿,即为善本。其末附古语鄙谑,虽未必无用,而不如径摘抄《说文》训诂,庶与《尔雅》首三篇相近也。


余亦思仿《尔雅》之例抄纂类书,以记日知月无忘之效,特患年齿已衰,军务少暇,终不能有所成。或余少引其端,尔将来继成之可耳。


余身体尚好,惟疮久不愈。沅叔已拔营赴庐江、无为州,一切平安。胡宫保仙逝,是东南大不幸事,可伤之至。


紫兼毫营中无之,兹付笔廿支、印章一包查收,蓝格本下次再付。澄叔处尚未写信,将此送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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